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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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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03 公司简称:中持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077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194,271.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962,191.50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96,219.15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54,865,972.35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55,319,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276,659.64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1)城镇污水处理

城镇污水处理业务是指公司通过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投资运营、委托运营等不同形式,帮助客户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达标排放和稳定运行。

(2)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指针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和废液,为园区提供整体

的污染源头控制、污水收集、末端治理、水资源循环利用等服务,使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标准。

工业污水处理是指为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各类工业废水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可依据不同工业行业的废水排放特点,为工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治理和运营服务。公司在汽车、印染、皮革、电镀、石化、化工等行业的污水处理上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声誉。

(3)综合环境治理

综合环境治理是指整合行业资源,为客户提供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治理以及农村环境治理

及海绵城市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协助城镇、农村改善区域环境。

黑臭水体治理是针对河湖坑塘等消除黑臭、断面达标、水质改善、生态修复,提供管网普查、控源截污、底泥处置、水环境改善、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景观提升等专业化的整装成套治理和运维服务,使水体达到长治久清的效果。

地下水治理是针对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

估、水土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系统监控预警与管理优化等业务,构建以水土共治为基本理

念的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整体解决方案。

农村环境治理是针对生活污水、粪污等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因地制宜提供农村污水的分散

或集中处理,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2、经营模式

(1)运营服务模式

运营服务模式主要指采取投资运营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在特定或不特定期限及区域内为客户 提供的环境治理服务,具体模式包括 BOT、ROT、TOT、OM 等。

(2)环保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模式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模式是公司为污水处理厂等提供的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即按照合同约 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的服务方式。

(3)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模式

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模式是通过工程设计、工程承包、系统集成、投融资、运营等全产业链服 务,帮助客户实现环境综合治理。

(4)技术产品销售模式

技术产品销售是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依托创新技术集成出与污水处理等相关的技术产品, 并销售给客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业务或推迟执行或推迟招标,导致项目进度滞后,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10.02%;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比2020年度同期增长19.30%,公司经营质量在改善,盈利能力持续向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0.63亿元,比2020年度同期下降80.3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55,319,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276,659.64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确认并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5.50万元,作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在256,000.00万元范围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翼飞、杨庆华、陈德清、张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担保额度300,000.00万元,授权期间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同意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订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协议的议案》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审批和签署与之相关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授权期间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新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0亿元;

(2)单笔授信额度不高于20亿元;

(3)向单个金融机构申请取得授信额度不高于20亿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1年1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同意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同意公司根据上述准则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昌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55,319,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276,659.6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确认并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5.50万元,作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在256,000.00万元范围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1年1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同意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同意公司根据上述准则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077】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194,271.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962,191.50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96,219.15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54,865,972.35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55,319,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276,659.64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74,566,892.44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2.68%,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努力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说明

鉴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公司所处的环保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公司计划利用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增加投资,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节约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司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公司支出现金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由于收款以项目进度为节点导致公司需要垫付大量自有资金。二是公司一直积极参与并努力获得投资运营项目。投资运营项目需要公司前期投入大量资金,之后通过在运营期间收取运营费收回前期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三是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区域和业务领域,完善业务布局,需要资金提高研发实力和开拓市场。公司希望利用现阶段较好的行业形势,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考虑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工程业务、实施投资运营业务、提高研发实力、扩大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较多,因此公司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前述用途。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张翼飞、杨庆华、陈德清、张俊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议案中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应当回避表决,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2021年度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上述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3、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

5、许昌市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原阳县金豫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7、灌云农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9、河北森茂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1、三峡雄州(河北雄安)水务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24.73%股份,并且公司董事杨庆华、张俊在长江环保集团任职,长江环保集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县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0%,公司董事长张翼飞担任睢县公司董事,睢县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水艺中持”)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4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德清担任水艺中持董事,水艺中持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昆仑中持”)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1%,公司总经理喻正昕担任昆仑中持董事,昆仑中持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许昌市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新持”)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5%,公司提名1名董事和1名监事,许昌新持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原阳县金豫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豫河中持”)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25%,公司提名1名董事和1名监事,许昌新持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灌云农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云农环”)为长江环保集团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0%,公司提名1名董事,灌云农环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检测”)为公司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德清担任中持检测董事。中持检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河北森茂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中持检测”)为中持检测控股子公司,河北中持检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能源”)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彩斌控制的公司,李彩斌担任中持能源董事长,中持能源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三峡雄州(河北雄安)水务有限公司(“三峡雄州”)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5.00%,公司副总经理高志永担任三峡雄州董事,三峡雄州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长江环保集团控股股东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灌云农环为长江环保集团控股子公司,睢县公司控股股东为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昆仑中持大股东为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雄州控股股东为长江三峡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上述几家公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水艺中持、许昌新持、金豫河中持、中持检测、河北中持检测、中持能源经营规范,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和劳务,将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中标文件或相关合同协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合同协议明确。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中持”)、任丘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中持”)、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环境”)、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晋中持”)、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中持”)、清河县亿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亿中”)、河南汇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汇通”)、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中持”)、三门峡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中持”)、义马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中持”)、安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中持”)、新乡市中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中持”)、北京中持净水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净水”)、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资环保”)、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华环境”)、北京中持碧泽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碧泽”)、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新概念”)、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鑫”)

● 本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为30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464.26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沧州中持、任丘中持、任丘环境、宁晋中持、清河中持、清河亿中、河南汇通、焦作中持、三门峡中持、义马中持、安阳中持、新乡中持、中持净水、南资环保、温华环境、中持碧泽、中持新概念、河南鼎鑫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公司预计为上述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等债务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分配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被担保人的情况如下:

1、沧州中持

2、任丘中持

3、任丘环境

4、宁晋中持

5、清河中持

6、清河亿中

7、河南汇通

8、焦作中持

9、三门峡中持

10、义马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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