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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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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1版)

11、安阳中持

12、新乡中持

13、中持净水

14、南资环保

15、温华环境

16、中持碧泽

17、中持新概念

18、河南鼎鑫

上述子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补充各子公司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担保额度300,000.00万元。同意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94,204.26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4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同时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许国栋、张翼飞、陈德清等与本次交易利益相关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2楼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16日16:00,信函、邮件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2

(三)联系人:高远、薛刚; 电话:010-64390368 ;传真:010-82800399 ;邮箱:investor@zchb-water.net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1)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2、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2)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一一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本部分第4项和第5项中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4)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一一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6)社会资本方不得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PPP项目资产确认为其固定资产。

(7)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

(8)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9)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公司应当根据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2)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2020年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中,相关运输成本列报的调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净资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该追溯调整亦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87号文注册募集,于2018年8月9日成立,并于2020年2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4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0:00起至2022年5月29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即在2022年5月12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s://www.cxfund.com.cn/)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三)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5、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2年5月13日0:00起至2022年5月29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周思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表决票或相关文件表面注明:“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网络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投资者)参与大会投票,自2022年5月13日0:00起至2022年5月29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在官方网站设立投票专区,通过投票专区进行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使用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进行登录,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需向基金管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二)。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同时也可以签署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含新申购投资者,下同)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受托人。基金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增加受托人名单。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仅接受机构投资者以纸面授权的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在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二)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委托人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且能够区分授权次序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3、对基金管理人授权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0:00至2022年5月29日17:00止。将填妥的纸面授权委托书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指定地址的,授权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周思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邮政编码:200120

六、计票

(一)本次表决票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三)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纸质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网络表决的,表决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1、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表决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投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2、网络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网络投票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17:00(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2)网络投票系统仅支持单次投票,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结果无法修改,请持有人谨慎投票。

七、决议生效条件

(一)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二)《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重新授权

如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权益登记日1/3以上(含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一)召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专线:4007005566

联系人:周思萌

联系电话:021-61009913

传真:021-61009917

网址:https://www.cxfund.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cx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联系人:罗菲菲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三)公证机构: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德路1211号宝华大厦11层

邮编:200060

联系人:黄彦

联系电话:021-52562233-351

(四)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邮编:200120

联系人:姜亚萍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一)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经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才能做出有效决议。

(三)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7005566(免长话费)咨询。

(四)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纸质表决票,仅限机构投资者)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及《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事项。

为实施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机构特此授权_ _代表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2年5月29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束之日止。若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有效授权,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信息:

机构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机构证件类型:

机构证件号码(填写):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类型:

受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如果同一委托人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且能够区分授权次序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机构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纸质表决票,仅限机构投资者)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2-035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ongjie@suzhoulongji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9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9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席文杰先生

董事会秘书:何小林先生

财务总监:卢晓瑜女士

独立董事:冯晓东先生

独立董事:梁俪琼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ongjie@suzhoulongji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小林

电话:0512-56979228

邮箱:longjie@suzhoulongji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及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15日,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50-250万股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及2021年12月22日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81)。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2年1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票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5%,成交的最高价为9.40元/股,最低价为7.90元/股,回购均价为8.91元/股,交易总金额为22,265,60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2022年1月18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厦门聚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拓投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54,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255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46,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1846%。为更加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及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相关规则,何英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上述546,000股股份。受让完成后,何英女士通过聚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将变更为直接持股,其实际持股总数未发生变更,并承诺自受让股份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本次受让的股份。(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1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受让公司股份暨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项的公告》。何英女士于2022年1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聚拓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46,000股。(公告编号:2022-006)

2022年2月19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聚拓投资自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8,000股。聚拓投资剩余持股156,000股。(公告编号:2022-012)

2022年2月19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聚拓投资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拓投资剩余持股26,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2,500,000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