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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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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0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2021年9月,本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7,061,962.8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68.4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45,468,669.13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对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广州银行、香港花旗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平安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总额预计(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股东、董事长赵文林先生、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授权使用的授信总额内,公司与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在各金融机构中选择具体业务品种并进行授信额度调剂。

二、接受担保的情况

基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需要,公司股东、董事长赵文林先生、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保证担保。

三、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授信融资授权情况

鉴于相关授信条件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为便于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进展,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授信融资事宜,按照公司经营所需,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有关金融机构合同及办理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将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将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稳健,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 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5.6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人民币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志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林江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小惠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生效日期: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面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准确、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综合分析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结合2022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进行测算并编制《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再单独向其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将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稳健,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主营业务运营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充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能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本次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是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快速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项授权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同上。

(九)对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存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设立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小额快速融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其他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交所审核并给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文林先生、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9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联系人:杨燕芳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