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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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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25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现将A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H股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于本公告,具体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的关于派发末期股息的说明》。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2年4月21日,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包括A股及H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包括A股及H股)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发布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本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共有2,379,773份股票期权行权,本公司总股本由4,731,665,005股增加至4,734,044,778股(其中A股为3,978,542,244股,H股为755,502,534股)。除前述情形外,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无其他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无需因为总股本的变动而调整原先确定的利润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包括A股及H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包括A股及H股)为4,734,044,778股,其中A股股数为3,978,542,244股,H股股数为755,502,534股。

股息红利所得税扣缴说明: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所得税按10%征收,扣税后每10股派发2.7元人民币;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先按每10股派发3元人民币,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人民币,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人民币,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A股除息日为2022年5月10日;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5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份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4月25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使本公司不能如期完成权益分派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需进行相应的调整。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66-0.3=16.36元人民币/股。

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已经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在2021年度A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按规则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七、其他事项

A股股东中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本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55号中兴通讯大厦A座

咨询联系人:李伟

咨询电话:+86(755)26770282

传真电话:+86(755)26770286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2021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2年4月26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五丰(代码:60097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关于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保留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4月29日起对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由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3位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4位,并对《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将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四、估值程序”中将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修改为:“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三)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中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二、对《托管协议》与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一)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中将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含第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修改为:“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含第四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上述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2年4月29日起生效。自当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按新的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于2022年4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下期更新的《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1,320,132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1号)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共计21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201,320,13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新增201,320,132股,公司股本总额为1,535,735,689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01,320,132股,将于2022年5月5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将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34,415,557股变更为1,535,735,689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今(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可转债共计转股16,079股,公司总股本由1,535,735,689股增加至1,535,751,768股。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该等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1,320,13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5日;

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上述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19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3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宏安先生担任主持人。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宁旻、李树华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董事王建轩因休假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柴进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陈党民、副总经理李付俊、李广友,财务总监赵甲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外币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1、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2、3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洁、吴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9,484,688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3%。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99,801,033股变更为2,190,316,345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2年4月27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2022年3月9日分别召开了八届五十八次董事会、监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484,688股股份。2022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2-017号),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于2022年4月27日完成。后续公司将依法依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9元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1,998,010股(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43,996,020股(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0.5%-1%用于股权激励,0.5%-1%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721,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回购最高价格7.7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98元/股,回购均价5.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7,144.54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详情请查阅2019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19-055号)。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2022年3月9日分别召开了八届五十八次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6月22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20,236,763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9,484,688股股份,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484,688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99,801,033 元变更为人民币2,190,316,345 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在相应股份注销完成后就前述事项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请查阅2022年2月19日、2022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22-010号)、《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16号)。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2-017号),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目前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于2022年4月27日完成,后续公司将依法依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

四、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99,801,033 股变更为2,190,316,345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退城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退城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平安银行2022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22-02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平安银行2022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布了《平安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平安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亦可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2年4月26日起,以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为计算依据,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除外)所持有的“东方证券”(证券代码:600958),采用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自 “东方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搬迁补偿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河北省政府、唐山市政府对退城搬迁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分公司”)位于唐山市区的产能于2020年9月全部关停。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唐山市政府就关停及补偿事项签订了《关于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唐山分公司关停暨签订〈退城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二、收到搬迁补偿款进展情况

2022年04月26日,唐山分公司收到唐山市政府拨付的搬迁补偿款,金额为170,106,043.17元。本次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可获得搬迁补偿款总金额为334亿元,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唐山分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141.69亿元,占应收补偿款总额的42.42%。

公司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因搬迁工业土地规模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工业地属性复杂、土地 变更用途涉及的前置手续繁杂,可能存在延期补偿的风险,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