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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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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2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5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为公司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为公司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6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而做出的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给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中关于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具体规定,公司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是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从事的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属于合同履约成本,应计入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2020年财务报表净利润,报表之间重分类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收入准则实施问答》等相关规定要求而做出的相应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7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本次变更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8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职情况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王雅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王雅洁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王雅洁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雅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在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均无任何意见分歧。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王雅洁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王雅洁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新任监事就职前,王雅洁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雅洁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监事会同意提名徐丽丽女士(简历附后)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丽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具备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丽丽,女,中国国籍,1988年9月出生,本科,先后就职于安徽鸿途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国发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执行、安徽亚美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科技发展部科技专员。

徐丽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接423版)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2-02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成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刘成寅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刘成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刘成寅先生简历

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工业环境中心总经理。1999年7月-2002年7月,历任首钢集团旗下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项目工程师等职务;2002年7月-2013年8月,历任法国苏伊士集团旗下得利满公司技术经理、安全经理、工程经理等职务;2013年9月-2021年10月15日,历任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博华水务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博天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博天环境集团副总裁、博天环境集团高级副总裁等职务。

截至本披露日,刘成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2-025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暂时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自有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秉持审慎原则,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与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深水海纳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2-026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号)同意注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324,4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48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7,587.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31.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55.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175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对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的变更调整,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055.45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60,408.42万元,公司将投入“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18,273.60万元调整为7,500.00万元,将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32,000.00万元调整为21,052.48万元。为优先保障“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及改善公司实际经营中的资金紧张情况,公司决定“污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江苏深水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注2: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全部投入“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未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深水海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2-02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号)同意注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324,4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48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7,587.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31.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55.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175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978.14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投入4,904.68万元,补充营运资金21,073.46万元。本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58.7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36.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数值相加与合计数之间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5月16日与子公司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详见于2021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人民币4,152.91万元预先投入公司“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152.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4401号《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为6,136.11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各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及状态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055.45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60,408.42万元,公司将投入“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18,273.60万元调整为7,500.00万元,将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32,000.00万元调整为21,052.48万元。为优先保障“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及改善公司实际经营中的资金紧张情况,公司决定“污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江苏深水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全部投入“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本年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补充营运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21,073.46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20.98万元。

注2: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全部投入“深水海纳智慧环境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2-028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4月26日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2-029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1年度末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报废固定资产进行了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3,642,619.00元,具体情况如下:

3、核销资产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使用价值的非流动资产进行了核销。2021年度末,固定资产处置及毁损报废损失为5,350.26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类固定资产无使用价值而处置导致的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减值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2、核销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86,333.03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086,333.03元。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