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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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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0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仍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氢氧化钾、盐酸、次氯酸钠以及液氯等。公司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重点开发电子级、光伏级、试剂级、食品级的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

氢氧化钾(KOH)又称“苛性钾”,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产品,氢氧化钾广泛用于电子行业、高级洗涤剂和化妆品、碳酸钾、磷酸二氢钾、高锰酸钾等钾盐、高级碱性电池、食品添加剂、歧化松香钾皂、医药中间体、液体肥料、合成橡胶、ABS树脂、天然橡胶乳液、纸张分量剂、生物柴油、橡胶助剂、石油精炼除硫等领域。次氯酸钠用于水处理及消毒、纸浆漂白等,医药工业中用于制氯胺等。盐酸是重要的无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染料、医药、食品、印染、皮革、冶金等行业。次氯酸钠主要应用于水的净化,以及用作消毒剂、纸浆漂白,医药工业中常用于制氯胺。液氯可用于冶金、纺织、造纸、净水等行业,是合成盐酸、聚氯乙烯树脂、塑料、农药等化学品的重要原料。

(一)氢氧化钾行业情况

氢氧化钾行业市场容量较为稳定,下游产品用途广泛,产品应用较为成熟,其客户需求相对稳定。近年来,随着我国氢氧化钾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型企业的规模、技术优势得以显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逐步退出了氢氧化钾行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小型企业将面临成本较高的问题而逐渐淘汰。根据百川盈孚市场调研所得到的信息,近年来氢氧化钾企业库存基本保持稳定,各厂商基本产销平衡,除去部分厂家生产碳酸钾等产品的自用部分,各企业产量同销量基本一致。

在双循环经济体系下,近年来水溶肥市场的发展,以及医药、农药、电子化学品等行业消费需求稳中上升,国内市场对氢氧化钾的需求总量持续增长,氢氧化钾行业整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报告期内,受到含钾肥料、钛白粉、农药、染料等传统行业需求恢复的影响,2021年国内氢氧化钾消耗总量较2020年有稳定增长。同时,医药、新材料、碱性电池、光伏等行业对高端氢氧化钾的需求量也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氢氧化钾制造的主要原料氯化钾是重要的农资,报告期内氯化钾价格上涨幅度超过90%。公司广泛开拓采购渠道,确保氯化钾生产用量提前采购到位,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渠道结构,加大高端市场的推广力度。

(二)电子化学品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芯片及其配套产业进一步发展,“碳中和”政策背景下,光伏产业链进一步发展,高能耗、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西南和西北地区转移。2021年中国芯片产量增加33%,太阳能电池产量增加42%。国内电子化学品发展起步较晚,产品种类单一、质量还不够稳定,国产电子化学品在芯片行业的占有率仍然较低,太阳能电池和显示面板行业电子化学品国产化率较高。目前我国太阳能电池产能增长主要集中于长三角、西南、西北地区,公司处于四川成都,距离西南、西北地区市场较近。受限电和西部地区太阳能电池产业的扩产,公司拓展光伏行业的客户,并与行业内部分知名光伏企业建立了稳定合作。

(数据来源: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

(三)次氯酸钠和水处理剂行业情况

次氯酸钠是主要消毒产品之一,可用于消毒剂、漂白剂、合成原料,其中消毒剂是最主要应用领域。受疫情影响,84消毒液的需求量增加;在水处理领域,污水处理消毒方式逐渐由紫外线改为次氯酸钠,自来水消毒药剂由液氯逐渐改为次氯酸钠。在四川地区,以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企业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相继竣工投产运营,对次氯酸钠的需求将大幅增长。公司现有次氯酸钠产能4万吨/年,募投项目建成后次氯酸钠产量和质量都将得到较大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详见2022年3月9日-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发行上市文件。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9:1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为:李建雄、张明贵、姚宁、卜新平)。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包含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等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董事唐冲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注重自主创新、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生产情况实现“安、稳、长、优”、安全环保工作开展,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管理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积极作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2022年可实现营业收入预计不低于8亿元,同比增加25%,同时净利润也相应会有较大幅度增长。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邵军回避本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预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能源动力采购、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同比相应增长。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10,901.15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10,646.01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55.14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暨增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及解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11:0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其中李红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包含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等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48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24,000,000.00元。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预计公司2022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幅度25%,同时净利润也相应会有较大幅度增长,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10,901.15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10,646.01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55.14万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置换金额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一致,同意置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该议案全部监事回避,未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川华信专(2022)第0265号)。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华信会计师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了复核,将上述汇总表与华信会计师审计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华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2021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2021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冲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张炜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晓琴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876,191.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602,531.3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60,253.1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5,081,949.8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4,568,866.73元,资本公积为95,534,419.69元。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48,000万股为基数(不包括回购股票),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万股进行测算,公司将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000,000.00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回报投资者的原则。

2、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东回报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了审议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8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华信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信会计师共有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12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华信会计师2021年度的经审计收入总额19,3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9,360.55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317.81万元)。

2021年度华信会计师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2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4,421.5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信会计师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华信会计师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华信会计师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自2011年7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2年7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执业,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华信会计师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和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信会计师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为公司继续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华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了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公司拟续聘华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经核查,华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能力和经验,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华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能力和经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派驻的审计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勤勉职责,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其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及解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随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晰公司总部与下属各子公司的目标与责任,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公司将新设立3家子公司,并将氢氧化钾及配套氯产品业务及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名为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作相应调整。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任免情况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张炜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张炜先生的简历,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万方女士为首席数字官(简历详见附件:《万方女士简历》),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刘海燕先生为总工程师,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免去其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刘海燕先生原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刘海燕先生的简历,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免去王猛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王猛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免去罗小容女士的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罗小容女士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免去颜学伦先生的总工程师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颜学伦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免去刘晓芳女士的人力行政总监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刘晓芳女士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聘任/历任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上述新聘任/历任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间接、直接持股)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万方女士不适用本条承诺)

2.本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万方女士未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仅就其未来持有的公司股票遵守每年转让不超过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的承诺。)

3.本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万方女士不适用本条承诺)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相关规定。

5.本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万方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次增补及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程序规范,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张炜先生为副总经理、万方女士为首席数字官。同意刘海燕先生不再担任常务副总经理、王猛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罗小容女士不再担任副总经理、颜学伦先生不再担任总工程师、刘晓芳女士不再担任人力行政总监。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万方女士简历》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万方女士简历

万方,1978年1月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持有公司股票。万方女士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硕士在读。万方女士曾在诺基亚、壳牌中国、百事食品、新蛋科技等企业任职;2012年7月至2022年4月,历任新希望集团创新与电商部负责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副总经理、信息研究院副院长、数字科技部副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首席数字官等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万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首席数字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方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6日,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107,895.88元,2022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67,000,000.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发生交易的关联方包括新希望(000876.SZ)及其子公司、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华融化学以外的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交易的类别包括采购原材料、接受租赁、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董事李建雄、张明贵、邵军回避表决,其他董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董事会通过;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将回避表决。

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具体如下:

注:1、上表中涉及其他关联人金额较小的关联交易,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可以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各关联人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如2022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3、上述额度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下转4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