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3版)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兴源环境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兴源环境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新希望六和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六和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 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新希望地产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地产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草根知本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草根知本集团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新希望化工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新希望化工为华融化学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新希望化工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化工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六)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持有金川新融49%股权,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金川新融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金川新融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七)四川希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希望水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兄弟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希望水电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希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议案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次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邵军、李建雄、张明贵回避该议案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融化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预计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3家全资子公司
及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或“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策略,将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并进行专业化运营,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万元人民币;并投资设立3家全资子公司,新设子公司名称为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华融化学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均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本次增资及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拟设立、增资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东结构:华融化学持股100%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将向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划转资产,并变更募投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东结构:华融化学持股100%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成都华融化学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华融化学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东结构:华融化学持股100%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密封件制;紧固件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四)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MA64549669
注册资本:增资前人民币500万元,增资后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东结构:增资前后均为华融化学全资子公司
增资方式: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从事与华融化学主营业务相关的供应链业务,增资后主营业务不变。
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1-12-31/2022年1-12月数据经审计;2022-03-31/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3家全资子公司事项及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和发展策略,将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并进行专业化运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经营绩效的安排。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其所经营业务尚需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子公司设立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对此,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发展和经营策略,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3.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根据经营需要分批投入,短期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月 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7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投保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权限内全权办理购买责任险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据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回避,未进行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
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6日,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暨增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设立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华融成都”),初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并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将氢氧化钾和配套氯产品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华融成都,本次拟划转资产23,585.60万元,负债2,719.83万元,净资产20,865.77万元(未经审计)。划转基准日后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以交割日作为基准日对资产及负债进行专项审计,最终划转的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同时将募投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华融化学变更为华融成都,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6名董事6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规模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相关部门审批。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一)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子公司名称: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名为准)
2.拟注册地:成都市彭州市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4.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和实物出资
(1)自有资金出资
华融成都初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
(2)实物资产情况
氢氧化钾和配套氯产品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向华融成都划转,资产账面值为23,585.60万元,负债账面值为2,719.83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20,865.77万元(未经审计)。上述资产正常运营中,未被设定担保等限制性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
(3)划转资产后的会计处理
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华融成都的净资产20,865.77万元(最终划转的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全部计入华融成都的资本公积,后续将资本公积中14,000.00万元转增至华融成都的实收资本,华融成都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
(4)员工安置安排
根据“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本次划转涉及的人员由华融成都接收,公司和华融成都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员工办理相关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5)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资产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5.法定代表人:罗小容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以上各项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为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三)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明晰公司总部与下属各子公司的目标与责任,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公司拟将公司氢氧化钾及配套氯产品业务及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划转至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华融成都。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划转资产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认定;划转的债务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协议主体的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双方的同意与配合,最终划转金额可能与上述数据存在差异。
(2)本次划转后,公司及华融成都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行业、安全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3)本次划转涉及的人员劳动关系变更需取得员工本人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并划转资产系公司内部职能架构的调整及相应资产的匹配归置,有利于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华融成都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为进一步明晰公司总部与下属各子公司的目标与责任,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公司拟将氢氧化钾及配套氯产品业务及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划转至华融成都。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华融化学变更为华融成都,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如下:
■
董事会已于同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3.后续安排
(1)若资产划转时现有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2239029100134316)尚有资金余额,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公司拟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该项目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并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华融成都、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前述事项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事宜的决策权,并办理上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监管协议等事项,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2)终止华融化学、华泰联合证券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现有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2239029100134316)。
三、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和募投项目建设需要而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我们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0元,余额90,824.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息20.23万元)。
(二)置换情况概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先期投入情况如下:
■
另外,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55.14万元(不含税),拟本次一并置换。上述截至2022年3月31日自有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0201号)。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10,901.15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本次置换符合招股文件相关安排
2022年3月16日,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将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其它途径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后6个月内,按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的金额完成置换的实施。
2.本次置换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10,901.15万元。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10,901.15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0201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截止2022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融化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华融化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1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9.会议召开特别提示: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请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其他有权参会的人员,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出示天府健康码绿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核酸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上述人员,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第1-4、6、7、9项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3、7、8、9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第7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前(含),上午9:00至下午18:0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2年5月16日18:0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表决意见示例表:
■
附件三: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