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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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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公告编号:2022-032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长郑彩红女士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全部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2022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礼华生物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与康缘华威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10项和第11项议案设计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孝清先生在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莎、李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公告编号:2022-033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村”或“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32号),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一、问询函1: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分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726.44万元、7,253.27万元、6,458.27万元和9,697.32万元,分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2.56万元、87.04万元、466.18万元和295.64万元,分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62.03万元、-180.52万元、772.72万元和4,242.00万元。第四季度收入显著高于前三个季度平均值,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环比大幅下滑,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趋势不相符。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类型及模式、合同进度、收入确认政策、成本归集等,说明在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形下,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环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采购支出、销售回款等现金收支主要项目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指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及主要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同签订时间及合作时长、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突击交易或跨期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或费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各季度变动趋势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平均营业收入为6,145.99万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三季度平均增加3,551.33万元,增幅57.7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四季度环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04.51%、435.59%、-36.5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第四季度较前三季度平均数增长48.8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增加528.06%,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10.96%、89.8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增长448.97%,营业收入同比增加50.15%,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0.2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前三季度平均数增加1753.09%。

(一)结合业务类型及模式、合同进度、收入确认政策、成本归集等,说明在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形下,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环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的业务类型

公司业务类型:百花村、新疆百花村软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园物业”)、新疆百花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商管”)主要提供租赁及物业服务;子公司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医药”)主要提供临床前研究业务(医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子公司礼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华生物”)提供临床试验业务。

业务类型及模式分别为:

(1)租赁及物业服务业务

公司、百花商管对其持有的大厦房产进行出租,获取出租收入;软件园物业为大厦提供物业服务,获取物业服务收入。

(2)临床前研究业务

华威医药临床前研究主要包括药学、药理毒理学等研究工作。根据我国新药注册的法律法规,一种新药必须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后,将相关的研究资料提交国家药监局审批,审批通过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后方能进行该药物的临床研究。华威医药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原料药制备、制剂处方筛选、剂型选择、工艺研究、理化性质、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药理学、毒理学、动物药代动力学等临床前研究相关服务。华威医药自成立以来,根据业务类型主要为化学制剂药物研发业务和创新药物研发业务。化学制剂药物研发一直是华威医药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目前创新药物研发专注于抗肿瘤、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领域。华威医药开发的靶标包括国际领先的新颖靶标和已被临床充分验证的靶标。根据华威医药提供服务类型的不同,主要可分为三类业务:

①批件转让业务

华威医药将自主开发或客户委托开发的临床试验批文交付客户。

②一致性评价业务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意见中指出: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根据上述规定,华威医药向部分在2015年药审政策出台前已经取得生产批文的药厂客户提供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业务。

③技术开发业务

华威医药以帮助客户取得药品生产批文为目标,向客户提供药品发现等临床前研究服务并向客户转让临床前研究技术成果。

(3)临床试验业务

临床试验业务指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包括Ⅰ-Ⅳ期临床研究。根据我国新药注册的法律法规,药物临床研究须由具备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礼华生物的临床研究服务主要是接受申办者委托,与申办者、主要研究者共同制定临床研究方案、监查临床研究过程、进行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并协助完成临床研究总结报告等。

综上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对于临床前研究业务、临床试验业务根据履约进度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各会计期间按照形象进度确认收入,结转相应成本,各期达到相应的进度节点会不同。

2、各项业务收入确认政策

(1)租赁及物业服务业务

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于提供物业服务,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2)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CRO业务收入及成本确认方式

①临床前研究业务的收入及成本确认原则

公司临床前研究业务包括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

对于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已提供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即项目形象进度),乘以预计总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成本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成本。项目形象进度的确认方式如下:取得合格原料药完成至25%,小试交接后完成至55%,中试交接后完成至60%,向国家食药监局成功申请BE备案后至80%,BE等效完成后至95%,履约结束完成至100%。公司根据以下公式确认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收入: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②临床试验业务的收入及成本确认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按项目形象进度对临床试验业务进行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具体来看,公司临床研究服务完工进度的进度标志和完工百分比如下:

注:以形象进度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1、取得伦理批件确认20%;2、临床试验阶段确认60%;3、取得临床试验报告确认20%。临床试验阶段(环节2)共可确认60%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入组病例数占总病例数的比率来确认临床试验阶段的完工百分比。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已提供工作量占应提供工作量(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乘以劳务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金额确认当期收入。具体确认依据、时点和确认金额遵照下列公式: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已提供工作量占应提供工作量(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乘以预计总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成本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成本。

(3)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CRO业务收入及成本确认方式

对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医药研发服务(包括批件转让业务和技术开发业务)、临床试验服务与一致性评价服务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能够得到补偿的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医药研发服务和临床试验服务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将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3、各业务类型的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租赁及物业服务收入根据公司的租赁面积按合同确认收入,物业管理(停车费)等业务根据劳务实际发生确认收入;其他收入为研发中间体收入,总体变动不大;第四季度收入变动较大的主要为医药研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和临床试验业务。

公司医药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和临床试验业务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华威医药2021年医药研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确认收入情况具体包括:第一季度确认收入涉及项目40个,达到最新形象进度节点40项;第二季度确认收入涉及项目50个,达到最新形象进度节点50项;第三季度确认收入涉及项目44个,达到最新形象进度节点44项;第四季度确认收入涉及项目59个,达到最新形象进度节点59项;第四季度的进度节点包含:取得合格原料药阶段4项,完成小试阶段14项,其他阶段进度如中试交接、BE申报、备案及等效等不同阶段的项目共计41项。根据公司收确认的标准:取得合格原料药完成至25%,小试交接后完成至55%,中试交接后完成至60%,向国家食药监局成功申请BE备案后至80%,BE等效完成后至95%,履约结束完成至100%。公司根据以下公式确认技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收入: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上述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有序推进,在第四季度达到该项目相应的进度节点,按照该形象进度确认收入。

礼华生物2021年临床试验业务确认收入情况具体包括:第一季度确认收入涉及项目15个,达到最新形象进度节点15项;第二季度确认收入涉及项目28个,达到最新形象进度节点28项;第三季度确认收入涉及项目23个,达到最新形象进度节点23项;第四季度确认收入涉及项目33个,达到最新形象进度节点33项,包含:完成伦理批件、入组中进度阶段项目7项,完成其他阶段进度如预试验已完成、总结报告盖章完成等不同阶段的项目共计26项。根据公司收确认的标准:取得伦理批件确认20%,临床试验阶段确认60%,取得临床试验报告确认20%。临床试验阶段(环节2)共可确认60%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入组病例数占总病例数的比率来确认临床试验阶段的完工百分比。上述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有序推进,第四季度公司取得了相应的节点资料,并按照该形象进度确认收入,符合合同约定及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同时结合我们对重要客户交易的函证结果,公司在第四季度达到的相应确认收入的节点,与函证结果相符。

综上所述,公司医药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和临床试验业务第四季度达到进度节点的项目较前三季度增多,公司第四季度均按照该项目最新进度节点确认相应收入,收入较前三季度增加,不存在突击交易的情况。

(1)华威医药及礼华生物的主要合同进度情况

①华威医药的第四季度收入确认主要项目研发节点资料统计: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除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双氯芬酸钠缓释片技术开发合同存在合同增补情况,节点资料不在第四季度外,其余项目取得确认节点资料的时间均在四季度,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规定,于取得确认节点资料的当月确认相应收入,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②按前述取得节点确认时间各季度收入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中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的比拉斯汀及片的技术开发、他达拉非及片的技术开发,系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在2017年度签署的临床批件合同。2017年、2018年会计师判断该事项尚不具备商业实质,不确认收入(详见公司2017年、2018年年报及问询函回复公告);2019年年度审计延续了2017年、2018年的这一处理方式。2020年,2017年与江苏华阳签署的批件业务合同在2020年正常履行,但未进一步获得研发、临床进度的相关证据,华威医药在2020年仍未确认收入。2021年,“比拉斯汀及片”和“他达拉非及片”均完成了BE等效,即临床试验阶段已完成,项目已达到可申报生产批件状态。2022年1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已受理江苏华阳“他达拉非片”生产批件的申请,受理号为CYHS2200189。鉴于上述两项目已完成BE等效,项目已达到可申报生产批件状态,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工作,已具备了商业实质且取得了外部证据支持。上述两个批件业务按合同节点应确认收入1,083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收款进度确认收入,2021年共确认收入金额984.00万元。

除上述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的项目外,公司其他项目均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规定,于取得确认节点资料时确认相应收入,收入确认标准统一。

(2)礼华生物的主要项目进度

单位:万元

上表中天津泰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心脏生物磁量子检测系统LWY21082MD,伦理批件的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第四季度收到该批件;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琥珀酸舒马普坦萘普生钠片LWY16061B,此业务为《技术服务(委托)合同-舒马普坦萘普生钠临床研究委托合同》(下文称为“主合同”),因主合同报价中未含参比制剂购买费用,2021年8月签订补充参比制剂费用补充协议,四季度在项目决算并收到款项时确认了收入。

4、各业务类型成本核算及归集方式

(1)租赁及物业服务

公司的租赁及物业服务业务无与租赁收入相关的直接成本。

(2)临床前研究业务

对于临床前研究的批件转让业务、一致性评价业务、技术开发业务按照实际发生的原材料、人工费及制造费用按月归集实际发生的成本。

(3)临床试验业务

该业务按照实际发生的原材料、人工费、制造费用及临床服务费按月归集实际发生的成本。

对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业务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项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提供工作量占应提供工作量(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乘以预计总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成本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成本。根据项目研发工作量、难易程度、原辅料耗费、临床服务费预计研发总成本,营业收入的确认与营业成本的确认配比。

5、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

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增加3,239.05万元,增幅50.15%;归母净利润较第三季度下降0.28%,变化不大;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170.54万元,降幅36.58%。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形下,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环比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1)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较第三季度增加3,239.05万元,营业总成本增加2,433.25万元。

(2)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变化不大的主要原因为第四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3.35万元,较第三季度增加512.96万元;确认股权激励费用240.3万元;投资损失较第三季度增加121.71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9.76万元,较第三季度增加71.22万元;第四季度发生营业外支出145.37万元,较第三季度增加134.15万元;第四季度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2.66万元。

(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减少,主要是因为第四季度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2.66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145.37万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扣除,导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

公司认为:通过对公司实际业务发生情况的分析上述会计处理是客观真实的,在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形下,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环比下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会计师认为:综上,通过对公司的业务类型与模式、医药研发业务的收入确认进度、成本归集及结转,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分析,在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形下,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环比下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二)结合采购支出、销售回款等现金收支主要项目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指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第二季度与西部绿洲进行债务重组,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755.66万元,该业务未产生现金流量,剔除这一特殊影响因素后,2021年度四个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列示如下表:

单位:万元

1、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032.87万元(主要包括2020年度奖金886.65万元,工资829.83万元,2021年度工资1,770.34万元),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为销售回款总体弥补不了采购支出及人员工资;

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528.06%,主要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841.83万元,增幅15.49%;

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448.97%,主要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3,917.97万元,增幅62.4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1,231.13万元,增幅76.12%,由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基数较小,导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较大。

2、2021年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销售回款

单位:万元

按照行业惯例,租赁及服务行业一般存在预收款的情形,故三、四季度的收款大于收入;医药研发、一致性评价业务及临床试验业务一般是双方先行确认项目进度,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收付款,因而一般回款小于当月确认收入;四季度公司加大收款力度,针对不同客户、项目责任到人,下游客户回款情况良好,故收款明显增加。

综上分析,公司和会计师均认为: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收入确认变动趋势不一致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三)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及主要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同签订时间及合作时长、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突击交易或跨期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项目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医药研发及一致性评价业务和临床试验收入。

1、关联方核查

(1)我们选取了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重要客户,核查其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方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4季度收入指医药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和临床试验业务收入

2、合同收入确认时点、期后回款情况核查

(1)华威医药研发业务合同检查

(2)礼华生物临床试验业务合同检查

公司认为:公司四季度的客户中,除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外,其余客户未发现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公司不存在突击交易或跨期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与医药研发、临床试验和一致性评价服务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医药研发、临床试验和一致性评价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3、复核医药研发、临床试验和一致性评价服务项目的形象进度确认依据,包括经客户确认的项目进度报告、项目节点阶段成果确认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检查项目进度确认是否合理,检查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4、查询公司公开市场信息,询问公司管理层对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5、检查进度节点资料,复核期后回款情况。

(五)会计师核查意见

综上,经查询上述客户的工商信息,除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外,其余客户未发现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一)3、(1)②”问题答复所述的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的批件业务收入确认原则与其他单位不一致外,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关联方收入确认政策均与其他公司一致。

经对各个项目进度节点资料的逐项核查,并结合对客户函证结果,我们认为,除上述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的批件业务外,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关联方企业均按照形象进度节点确认收入,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差异。公司不存在突击交易或跨期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或费用的情形。

二、问询函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医药研发及临床试验两项业务合同订单显著增长,实现收入合计占比达87.73%。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其中,医药研发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546.62%,毛利率达44.43%,同比增加677.95个百分点,人工工资0.29亿元,同比下降61.35%;临床试验收入1.07万元,同比增长215.46%,毛利率为15.05%,同比增加97.76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新增医药研发及临床试验业务合同订单的获取方式,以及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合同金额、完工进度、确认收入金额、信用政策、报告期及期后回款、与公司是否具有关联关系等情况;(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结合业务模式和具体合同条款,明确说明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项目大幅下降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说明人员、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趋势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内新增医药研发及临床试验业务合同订单的获取方式,以及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合同金额、完工进度、确认收入金额、信用政策、报告期及期后回款、与公司是否具有关联关系等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医药研发及临床试验业务合同订单的获取方式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订单的获取方式有:老客户再合作;药融圈、前途汇等平台展会线上直播和信息推广,线下演讲推广、公司公众号及网站推广;参加客户招投标;主动拜访潜在客户;客户慕名而来;举办客户答谢会或者走进华威医药的线下活动等。

2、报告期新增医药研发及临床试验业务合同情况

公司2021年度新增医药研发新签合同2.21亿元,确认收入4,989.87万元,新签合同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幅194.67%;本年临床研究新签合同1.48亿元,确认收入2,818.78万元,新签合同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幅393.33%。2021年公司新增客户35户,其中前十大明细表如下:

(1)医药研发合同

单位:万元

(2)临床试验合同 单位:万元

3、前五大客户情况

公司认为:除客户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外,前五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会计师意见:经核查,除客户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外,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下转4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