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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一问询函1(一)3、(1)②”问题答复所述的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的批件业务收入确认原则与其他单位不一致外,公司对于其他单位,根据收入确认的标准,均在达到形象进度节点时确认收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政策一致。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结合业务模式和具体合同条款,明确说明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如“问询函1答复”中关于公司业务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的描述,公司的主要业务医药研发服务、临床试验服务和一致性评价业务可看出,公司药物开发合同满足相关条件,并可识别为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标准“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若由于客户和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公司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我们认为公司此类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按准则规定,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在考虑商品的性质后,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本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公司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综上,如“问题一.(三)”关于企业收入政策的确认,根据公司业务模式结合公司合同约定,符合时段法确认收入政策,符合收入准则的确定原则。
(三)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项目大幅下降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说明人员、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1、报告期分行业营业收入及成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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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以看出,营业收入的增加与营业成本的大幅下降主要为华威医药医药研发及一致性评价项目和礼华生物临床试验变化较大。原因主要为公司2020年受医药政策变动、新冠疫情、华威医药原创始人张孝清离职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客户调整了其生产研发管线,导致2020年度终止合同79个,冲减营业收入11,463.58万元,同时结转终止项目成本1,689.64万元。
2020年度终止项目数量较多,在利益损害不可避免的局面下,基于2020年下半年已有3个项目诉讼(涉及客户为江苏国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另有1个项目终止条款未谈拢将面临诉讼(涉及客户为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公司根据利益损害最小化的原则,与客户进行了友好协商,同时为了维护行业内口碑并维持客户长期合作,结合具体客户未终止项目、未来拟进一步合作意向,针对其拟终止项目进行了打包谈判并适当让步。上述四个涉诉项目2020年合计冲减收入846.50万元。
2020年度终止项目涉及33个客户,剔除4个涉诉客户后的29个客户,在对应的2020年度项目终止后,有20个客户仍有其他项目委托公司在研,有9个客户无其他项目委托公司在研。2021年度终止项目3个,涉及3个客户,目前无拟终止合同项目。
2、报告期营业成本具体构成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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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临床委外研发成本为临床试验服务所委托医院等外部费用
由上表可以看出,营业成本下降主要是医药研发所用原材料较上年下降61.61%,医药研发人员工资下降61.35%。
(1)同行业阳光诺和2021年报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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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行业美迪西2021年报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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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业百诚医药2021年报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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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公司临床前药学研究及临床服务与同行业成本构成占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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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同行业成本构成对比,公司临床前药学研究及临床服务直接材料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与百诚医药基本持平;直接人工与同行业基本持平;制造费用公司临床前药学研究高于同行业,临床服务低于同行业。由此可见,行业规模及研究项目的不同导致成本投资比例不同。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
1、复核公司的收入、成本确认政策及依据;
2、复核医药研发、临床试验和一致性评价服务项目的完工百分比确认依据,包括经客户确认的项目进度报告、项目节点阶段成果确认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检查项目进度确认是否合理,检查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3、复核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终止确认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复核公司冲减收入、成本的账务处理;
4、检查重要项目的成本预算,复核预算成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检查报告期内存在重大预算成本变化的项目,检查变化的原因及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五)会计师核查意见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因2020年度终止合同数量较多,公司对于当期终止项目冲减冲入同时补转该项目的成本,同比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项目大幅下降,人员、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剔除2020年特殊影响外,2021年起公司业务进入正常,报告期各项成本与同行业差异不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三、问询函3:请公司结合对营业收入的核实和补充披露情况,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审慎说明是否存在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保证营业收入扣除合法合规。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营业收入扣除项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逐条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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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师核查程序
1、复核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明细;
2、逐项检查各项收入的类别、确认金额,检查相关合同。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综上经逐项对照核查和对比,我们尚未发现存在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合法合规。
四、问询函4:年报显示,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5,982.71万元,扭亏为盈,主要系2021年6月公司与西部绿洲国际实业集团(以下简称西部绿洲)及相关方签订《股权转让暨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实现债务重组利得4,755.66万元。公司以子公司新疆百花村海世界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世界)30%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受让西部绿洲及相关方持有的新疆百花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商管)96.89%股权及630万元债权,海世界和百花商管均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增值率分别为861.84%和26.30%。而海世界已基本停止运营,持续亏损。请公司:(1)结合2019年10月后,两次签订补充重组协议的具体内容,说明西部绿洲收购海世界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本次债务重组相关会计处理具体情况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合所使用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具体参数,说明对海世界、百花商管评估增值是否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价格设定的依据及是否具有公允性;(4)说明与西部绿洲及其关联公司以前年度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事项、金额、约定的付款安排、实际付款进展,及是否符合协议约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
(一)结合2019年10月后,两次签订补充重组协议的具体内容,说明西部绿洲收购海世界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4月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西部绿洲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国企改革任务的批复》(兵国资公司发[2019]106号),要求新疆百花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疆百花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商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让退出工作。为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经双方多次协商,西部绿洲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绿洲”)将百花商管股权转让给公司,交易价格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百花商管持有百花村大厦11192.3平方米房产面积,为应对市场变化,提升百花村大厦的商业运营收益,进行市场业态的整体规划,公司收购百花商管。收购后,公司能够有效进行大厦商业物业的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
2019年,公司与西部绿洲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购买百花商管96.89%股份。购买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同时对百花商管进行评估,评估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76.64万元,转让协议约定该收购价款以百花商管未来经营收益支付。
2020年9月,公司与西部绿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由原来的以标的资产的后期经营所得分期偿付补充为(1)公司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的30%,即1500万元;(2)公司以自有资产(或股权)置换抵偿方式,向西部绿洲支付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其余全部股权转让款。
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与西部绿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二》,按如下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1)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股权转让款1500万元;(2)公司以持有的百花村海世界30%的股权向西部绿洲抵偿剩余股权转让价款;(3)置换资产作价与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差额,由双方对账进行多退少补。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百花商管股权受让对价支付的议案》。
公司认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西部绿洲收购海世界股权的交易和作价安排是客观真实且具有合理性的。
会计师意见:我们获取了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协议等资料,了解债务重组的方式与具体内容,并评价债务重组发生的商业合理性;实施询问、访谈交易对手等审计程序,核实债务重组的商业理由。
通过本次交易,西部绿洲将债权迅速回收,也符合国资国企改革要求。综上,西部绿洲收购海世界的交易和作价安排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本次债务重组相关会计处理具体情况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21年,公司与西部绿洲签订了《股权转让即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按照公司和西部绿洲共同聘请的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备案)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海世界评估价值14,502.00万元,公司持有30%的股权的对应价值4,350.00万元作为对价,抵偿公司欠付西部绿洲转让百花商管的价款4,576.64万元、其他往来债务款项630.87万元。
公司债务账面价值5,207.51万元(其中应付受让百花商管股权转让款4,576.64万元、应付西部绿洲其他往来款630.87万元),与公司原持有海世界股权账面价值451.85万元的差额4,755.66万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第十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如固定资产、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等)清偿债务,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不需要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也不需要区分不同资产的处置损益,而应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一一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公司认为:公司根据该项业务进行的账务处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的规定。
会计师认为:经核查,公司关于本次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的规定。
(三)结合所使用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具体参数,说明对海世界、百花商管评估增值是否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价格设定的依据及是否具有公允性
1、海世界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其具体参数
2021年公司和西部绿洲共同聘请了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备案)对海世界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新疆百花村海世界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21】第051号)。
本次股权评估方法选取原因如下:
因目前我国企业交易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评估师在国内市场上找到类似企业产权交易案例同质性较差、信息披露的不充分,进行市场比较和调整存在一定的难度,不能满足市场法评估条件,因此,未采用市场法。
因海世界近年实际已停止正常经营业务,营业收入也仅反映为房屋建筑物租赁收入,企业未来经营方向、收入水平等影响经营现金流量的预测以及市场竞争及发展等因素具有诸多不确定性,风险水平也难以合理衡量及量化,缺乏申报未来预测期收益的基础。因此未采用收益法。
海世界提供的委估资产及负债范围明确,可通过财务资料、市场资料及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现较大增值,增值的评估范围主要为固定资产商业房地产(商铺)。
资产基础法,也为成本法,是在合理评估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即将构成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减去负债评估价值求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过程:(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二)签订业务约定书;(三)编制评估计划;(四)现场调查;(五)收集评估资料;(六)评估估算;(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海世界增值的评估范围主要为固定资产商业房地产(商铺),评估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了实地勘察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评估对象的权益(权利)特点和实际状况,选取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和主要过程结合参数选择陈述如下:
1、市场法:
首先,依据房地产评估的替代原则,通过经评估人员实地调查,参考乌鲁木齐市土地等级,按用途相同、地区相近、价格类型相同、评估基准日接近、交易情况正常的要求,从交易案例中选取三宗案例作为可比实例,可比实例均来源于市场调查。
其次,再结合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和参照物的的实地勘查和资料收集分析,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房地产状况等因素修正与调整,平均取值,求取资产产权占有方对象的比准价格。
市场比较法计算公式如下:
房地产比准修正后完全市场价值=可比实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
待估房地产于评估基准题日权益(权利)状态为带租约状态,应考虑并计算并扣除承租人权益价值:承租人权益的价值等于剩余租赁期间各期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差额的现值之和。
有租约限制下的价值=无租约限制下的价值-承租人权益价值
最后,待估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中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应按照《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公告》考虑补缴土地出让金。
本次房产评估评估值价值内涵为:房地产评估值=房地产比准修正后完全市场价值-承租人权益价值-应补缴土地出让金
经过上述评估过程,得出市场法下的商业房地产评估值。
2、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总称。
过程如下:
1)租约内收益法评估过程
指被评估对象合同租约期内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后累加,估算被评估对象的租约期内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①求取年总收入(有效毛收入)
②求取运营费用是维持估价对象正常使用或营业的必要支出。
③求取房地产年净收益
④求取租约期内报酬率
⑤确定合适的收益年限
⑥求取租约期收益价值
2)租约到期后评估过程
指预计被评估对象合同租约到期以后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后累加,一次估算被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的方法。过程同上。
3)确定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对象价值=租约期内价值+租约期外价值
3、评估结论的分析和选择:
市场法与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市场法从公开市场条件下委评资产的客观价格水平角度考虑,从资产公开市场交易的客观价格角度反映资产价值。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受评估对象的租约内租金水平和预期预测收益的影响较大,本次通过租金水平量化得出的结论所体现出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与同一供需圈内商业物业市场价格偏离较大,即体现为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育不完善,租售比不合理。因此,采用市场法能够体现产权持有者的现有房地产市场价值,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海世界房屋建筑物为临街商业房产,三层共计5,338.40平方米,1990年建成,其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用地。基准日账面原值2,399.08万元,净值1,011.78万元,评估价值14,002.11万元,评估增值12,990.33万元。
评估对象建成时间较早,账面价值反映为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房产历史成本,评估价值反映房产市场价值同时包含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的现时市场价值,故评估价值相较于折旧后账面净值出现较大评估增值。
2、百花商管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其具体参数
2019年西部绿洲和新疆瑞宇天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共同聘请了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备案),对西部绿洲和新疆瑞宇天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拟转让百花商业股权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西部绿洲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瑞宇天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拟转让新疆百花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9)第8617号)。
本次股权评估方法选取原因如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经营资料,我们了解到百花商管前身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于2009年对百花村国际信息大厦开发完毕,由于建成时间距评估基准日时间较为久远,大厦中多项基础设施达到设备使用年限,且设备应用于日常办公等,损耗程度高,例如:供热、制冷及天然气等,该类基础设施面临更换,导致企业成本相对较大;同时结合企业访谈,被评估单位目前主要经营业务房屋租赁,但由于市场行情导致,房屋租赁情况较以前年度略有下降,房屋租赁价格与同期市场相比较,价格偏低。
上述综合原因致使企业价值无法合理计算。故本项目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缺乏与被评估企业比较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同时由于股权交易市场不发达,缺乏或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项目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更新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且本次评估不存在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因此本项目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本项目采用的资产基础法是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表内、表外各项资产、负债相同的、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企业所需的投资额,作为确定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负债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价值加总,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技术思路。资产基础法基于:(1)评估对象价值取决于企业整体资产的市场成本价值;(2)构成企业整体资产的各单项资产、资产组合的价值受其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总资产价值一总负债价值
企业总资产价值=表内各项资产价值+表外各项资产价值
企业总负债价值=表内各项负债价值+表外各项负债价值
评估过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二)签订业务约定书;(三)编制评估计划;(四)现场调查;(五)收集评估资料;(六)评估估算;(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百花商管各项资产负债中增值的主要资产为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方法如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房屋出租,对于其对外出租的房屋,采用收益法评估;收益法是预测委估房地产未来的预期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确定评估值。
■
式中:
V-收益价值(元);
ai-第i年的房地产净收益(含税);
a一第t年以后无变化的房地产年净收益;
r一房地产还原利率;
t一纯收益有变化的年限;
n一未来可获收益年期。
预期收益的确定:对正在租赁期的房地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收益确定。对自用及租赁期外的房地产采用市场法,根据周边市场上与委估房地产相类似、同区域的近期租金收益,考虑预测期租金增长率及空置率确定;房地产净收益=房地产年总收益年总费用;
相关税费的确定:管理费、维修费根据租赁市场近期平均费用率确定;保险费按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现值的2%计取;各项税费按企业执行的税率确定;年运营费用=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各项税费;
资本化率的确定:资本化率为安全利率加风险报酬率,安全利率取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风险报酬率根据房地产租赁市场近期平均投资报酬率,综合分析确定资本化率。
收益年期的确定:根据委估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法定剩余年限确定。
百花商管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为百花村国际信息大厦12层至36层之间的部分写字间,建成时间2009年7月,其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为2036年4月3日,故评估基准日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16.76年。基准日账面原值5,758.98万元,账面净值3,688.75万元,评估价值5,309.92万元,增值率43.95%。上述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为房地合一价值。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百花商管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评估前账面资产总计5,413.07万元,评估价值6,396.69万元,增值983.62万元,增值率18.17%;账面负债总计1,673.16万元,评估价值1,673.16万元,未发生增减变动;账面净资产3,739.91万元,评估价值4,723.53万元,增值983.62万元,增值率26.30%。
百花商管房屋建成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相距10年,房屋建造的材料、人工等成本增长幅度较少。且账面原值包含土地出让价值,故评估结论及评估增值率较合理。
公司认为:海世界、百花商管评估增值是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会计师认为:综上所述,结合评估报告的详细描述,评估报告内容遵循了评估具体业务准则,评估方法及具体参数选择恰当合理、评估过程符合评估程序要求,所形成的最终评估结论及评估增值较合理,本次交易价格的设定具备公允性。
(四)说明与西部绿洲及其关联公司以前年度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事项、金额、约定的付款安排、实际付款进展,及是否符合协议约定
1、应付西部绿洲之母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借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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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欠款已长达15年,受经营环境,市场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资金均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对前期欠款未进行清偿。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西部绿洲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司的475万元债权转让给西部绿洲。
2、应付西部绿洲之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化轻塑业借款
2005年12月9日,公司将兵团化轻塑业借款112万元,偿还欠付新兵机电设备公司款项。
3、应付西部绿洲之子公司新疆兵团中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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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西部绿洲往来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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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欠付西部绿洲出售百花商管股权转让款4,576.64万元。
(五)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了解债务重组的方式与具体内容,并评价债务重组发生的商业合理性;
2、检查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记录,对债务重组收益实施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关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3、实施询问、访谈交易对手等审计程序,核实债务重组的商业理由、真实性以及金额的准确性;
4、检查财务报表及附注中与债务重组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六)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海世界、百花商管评估增值具有合理性;西部绿洲收购海世界股权具备商业合理性;本次债务重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问询函5:年报显示,公司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1.8亿元,针对在研项目计提减值0.34亿元,账面价值1.46亿元。其中,单项计提减值准备0.12亿元,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0.2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合同资产核算的具体内容、确认条件及时点、期末合同资产主要项目的交易对手方、合同内容、金额、履约进度,以及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相关计提减值是否充分;(2)单项计提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测试的具体区分依据和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针对单项计提客户的具体标准,及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合同资产核算的具体内容、确认条件及时点、期末合同资产主要项目的交易对手方、合同内容、金额、履约进度,以及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相关计提减值是否充分
1、合同资产核算的具体内容、确认条件及时点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新收入准则增加了包括合同资产等8个会计科目,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入准则。
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比如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的履行情况)才能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企业除了承担信用风险,还需要承担履约风险(如市场变化,合同终止的风险)。应收款项是无条件收款的权利,到期即可收款,企业只承担纯粹的信用风险(即客户到期不付款)。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科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根据各医药研发项目完成进度情况将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医药研发业务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公司子公司华威医药、礼华生物按照里程碑形象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将完工100%之前按照里程碑形象进度确认的收入,确认为合同资产,项目完工进度达到100%,将应收未收款项转入应收款项核算。第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公司部分里程碑形象进度的收入确认比例进行了调整。2020年年初,公司及其会计师按照新收入确认比例对期初数字进行了调整。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亦按照新收入确认比例确认各医药研发项目的收入及对应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金额。
2、期末合同资产主要项目情况
(1)华威医药主要合同资产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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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履约进度与付款节点存在不一致,客户付款一般晚于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
(二)单项计提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测试的具体区分依据和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根据客户情况,对客户按照单项计提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我们根据走访、发函及回函情况,结合款项回收记录,评估各客户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将应收款项划分为具有特别风险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两类:对客户回函表示公司未按约定履约、对项目进度存在异议的客户、表示资金紧张无短期付款计划的客户,以及未进行函证检查账龄较长回款不力、无法取得联系的客户款项,划分为具有特别风险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照测算在原有账龄的预计损失率基础上,上浮一档计提坏账准备;对不具有特别风险的项目应收款项,则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按不同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已考虑公司的历史损失率、账龄迁徙率并考虑前瞻性系数。
2021年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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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应收款项,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测算的迁徙率,按不同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经过测算公司子公司礼华生物应收款项计提比例的测算值略高于下表中合同资产的平均预期信用损失率,按照谨慎性原则,礼华生物按照实际迁徙率测算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江苏华阳上年单项计提的项目本年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研究工作,客户已按照进度付款,已无款项收回风险。
3、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上一年单项计提项目尚未收回的款项本年延续多计提一个年限坏账准备标准。
(三)针对单项计提客户的具体标准,及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021年度对于单项计提合同资产继续按照原有账龄的预计损失率基础上,上浮一档计提坏账准备,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南京华威和礼华生物针对单项计提合同资产均按照原有账龄的预计损失率基础上,上浮一档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致,公司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021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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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划分为具有特别风险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按照测算在原有账龄的预计损失率基础上,上浮一档计提坏账准备:对账龄在1年以内的合同资产,按照1-2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对账龄在1-2年以内的合同资产,按照2-3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对账龄在2-3年以内的合同资产,按照3-4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对账龄在3-4年以内的合同资产,按照4-5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对账龄在4-5年以内的合同资产,按照5年以上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
1、复核企业坏账政策,按照相关政策重新计提减值损失;
2、重新计算合同资产的确认金额,与企业核算政策一致;
3、对客户进行访谈、函证确认合同条款的履行一致。
(五)会计师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末合同资产经复核,公司坏账政策一贯执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充分。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