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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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至3月,由于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及所处行业下游需求保持旺盛,公司供应链多元化布局保障产能,设计及销售集成电路板块营业收入同比保持增长;综合产品毛利率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附属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为7.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为54.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为169.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为217.81%。
报告期内,集团各产品线营业收入分别为:安全与识别芯片约为2.15亿元、非挥发性存储器约为2.46亿元、智能电表芯片约为1.02亿元、FPGA及其他芯片约为1.71亿元、测试服务收入(合并抵消后)约为0.43亿元。受惠于高毛利率产品占比提升和部分产品售价提高,产品综合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51.13%提高至63.59%。
报告期内,集团因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约为3,695.06万元,使得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较上期均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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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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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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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之 H 股股份。个别股东(持H股数4000股)因在途手续未实际办理,故与公司股权管理机构掌握之2022年3月31日名册中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284,209,990存在4000股差异。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港股客户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冻结、融资融券类业务情况,因此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冻结、融资融券类业务的股份数量。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月7日,公司首发限售股中的4,260,872 股可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1月22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根据政府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疫情的总体要求,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履行社会责任,公司配合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公司中长期经营态势稳健,短期内可能对经营情况稍有影响。公司全年经营中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因素可查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章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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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国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建卫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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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蒋国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建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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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国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建卫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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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天然气业务及园艺用品业务两部分构成。
(一)公司天然气业务情况
1、天然气业务概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通过签订产量分成合同(PSC合同,又称“产品分成合同”),作为合作区块的作业者开展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业务。2009年8月13日,中海沃邦与中油煤签订了《合作合同》,获得石楼西区块1,524平方公里30年的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经营权。
石楼西区块位于黄河以东,吕梁山西麓。行政区划主要位于山西省永和县、石楼县,区块勘探面积1,524平方公里,探矿权证、采矿权证持有人为中国石油。石楼西区块西北部距子洲气田约120公里、距长北气田约163公里、距苏里格气田约172公里、距大牛地油田约140公里。西气东输、临临线等输气管线穿过本区块,集输条件便利。
该区域具有多层系广覆型生烃、分流河道砂岩储集体大面积带状分布、河间泛滥平原泥质及致密砂岩复合遮挡,区域性成藏期盆地补偿沉降等诸多有利条件,为形成大型砂岩岩性气藏奠定了基础。
公司天然气主营业务内容包括天然气勘探、天然气开发和天然气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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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然气业务及盈利模式
根据《合作合同》,中海沃邦作为石楼西区块作业者,负责全区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审定、工程实施和项目日常管理等。在石楼西区块内所获得的天然气,由中海沃邦与中油煤共同销售并各自取得分成收入。销售合同一般由中海沃邦、中油煤、购买方(终端客户)、管输方(如需)共同签订,各方约定定期(包括每日、每月、每季度)对天然气供需信息进行交流,对年度销售、季度、月度销售计划进行回顾和必要的修正。中海沃邦销售部门负责与各方沟通工作、销售气量的统计、结算等工作。
中海沃邦在合同区块范围内所开采的天然气,通过管网系统输送到山西省内沿线各城市或大型直供用户处,或上载“西气东输”国家级干线,进而输送到其他地区终端用户。下游(终端)客户天然气的用途主要包括城市生活用气、工业生产与化工用气、交通运输用气以及天然气发电用气等多方面。中海沃邦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团队优势,稳步推进合作区块内天然气勘探、开采工作。经过多年发展,中海沃邦迅速成长为山西省天然气产业中具有影响力的公司。
此外,公司下属销售子公司自中石油购入天然气,开展天然气销售业务。
3、石楼西区块的勘探开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石楼西区块已经自然资源部备案的储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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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天然气12亿立方米/年开发项目已在国家能源局的备案、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30井区致密气10亿立方米/年开发项目已在国家能源局的备案。
截至报告期末,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天然气开采、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30井区天然气开采已分别取得自然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二)公司园艺用品业务情况
1、园艺用品业务概况
公司园艺用品及相关业务的主要产品涵盖手工具类、装饰类、灌溉类和机械类等四大园艺用品系列,包括数千个品种规格,具有较为完整的园艺类产品体系。此外,根据个体消费者、商户、市政部门等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上市公司提供与园艺相关的方案设计、绿化养护等服务。
2、园艺用品业务及盈利模式
国外市场,公司通过订单确定生产;国内市场,由公司市场部根据市场判断和对市场的未来预期下订单给生产部进行生产。
公司产品以内外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对应的销售模式分别如下:
(1)国外市场。在ODM业务模式下,公司将已经研发较为成熟的产品样品主要推销给大型连锁终端商,供其选择,再由销售部将订单上的采购信息,包括订单号、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功能设计要求、包装要求、交货时间等传送到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
在OBM业务模式下,主要由公司高管会同研发设计中心、市场部门,根据收集的相关市场信息对自有品牌产品进行市场定位,再由研发设计中心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发设计,接着在小规模生产销售后,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改进并扩大生产规模。
(2)国内市场。为开拓国内市场,完善国内营销网络,增强盈利能力,树立民族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公司园艺用品业务国内市场销售全部采用自主品牌销售,公司在巩固原有零售及批发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通过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成熟的营销模式,着手园艺中心、店中店、加盟店等渠道建设,逐步拓展国内营销网络。公司主要的内销渠道包括大型连锁终端商、经销商(如花鸟市场、零售店)、店中店、加盟店、园艺中心、网络营销(如淘宝、天猫、京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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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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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与中油煤签订的《合作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中海沃邦作为石楼西区块的作业者,在石楼西区块内进行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并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取得分成收入。《合作合同》约定,以R表示中海沃邦回收与投入的比值。随着中海沃邦在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取得的分成收入逐步增加,双方预计2021年该区域的R值可能大于1,分成比例将发生相应变动,双方同意2021年6月(结算月)起中海沃邦与中油煤永和45-永和18井区产品分成比例暂按76%、24%执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合同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中海沃邦与中油煤就R值的具体测算机制、测算程序等事宜进行了沟通,并于2021年12月10日签署了《关于确认石楼西项目永和45-永和18井区R值大于1的时间点及采取固定分成比例的决议》,根据该决议,永和45-永和18井区R值自2021年2月份开始大于1,即自2021年2月起该区块累计分成收入大于累计投入,中海沃邦于永和45-永和18井区的收入分成比例自2021年3月起将发生变动。中海沃邦2021年3月-5月份对于永和45-永和18井区的分成收入将按照中油煤24%,中海沃邦76%的比例计算,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合同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为便于投资者更加准确地了解公司2021年各季度经营情况,公司对2021年一季度、2021年二季度的上述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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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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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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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4月8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级别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对未转股的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最后一次利息及本金。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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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经营成果概览
截至2021年期末,公司总资产822,071.90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15.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94,621.57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7.35%。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355.63万元,同比增长19.54%。天然气业务方面,天然气平均含税销售价格由2020年的1.55元/立方米提高至2021年的1.89元/立方米,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568.55万元,较2020年126,225.68万元提高20.08%;园艺用品业务方面,因海外订单量增加,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36.97万元,较2020年25,598.73万元提高17.34%。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41.27万元,同比下降40.22%,主要原因如下:1、受分成比例下降、立体开发研究投入增加等方面综合影响,天然气产气量及分成收入有所下降、营业成本有所提高;2、2021年公司收到的致密气补贴较2020年度有所降低;3、2021年公司财务费用较2020年度有所提高。
(二)石楼西区块的勘探开发工作
2021年度,公司稳步推进石楼西区块勘探开发,为提高投资效率,在资源立体式开发的指导思想下,依托三维地震的工作成果,加大了地质资料、开发方式等方面的研究,在开发主力层系的同时增加对立体开发的研发投入,逐步由单一主力层系开发向立体开发转变,为有序动用更多储层储量做好研发基础。同时,在对天然气进行有序勘探开发的基础上,对煤层气勘探进行整体部署,分步实施,有条不紊地开展煤层气的评价等工作。
1、合理规划设计,实现资源立体式开发
公司所处的石楼西区块纵向含气层位多,本溪组的致密气、本溪组的8#煤层气、太原组一段的致密气、山2段的致密气和煤层气、山1段致密气、盒8段致密气、盒7-盒1段致密气、石千峰组低压砂岩气,含气范围大,各含气层位错叠连片,在整个矿权区广泛分布。储量资源丰富是石楼西区块的优势,资源的开发需要在正常经营的条件下,遵循集约、有序的原则,需要兼顾不同层系的开发特点,合理规划设计,实现资源的立体式开发。
2、有序动用各储层储量,并进行扩边部署
目前,山2储层为石楼西区块开发的主力层系,在石楼西区块已提交的探明储量中,山1、盒8层的储量占比约50%,且基本没有动用。2021年度,公司加大了技术力量投入,为高效、有序动用有关层系储量进行了规划,进行了现场试采试验,为整体动用相关储层储量打好基础。针对山2储层的储量,公司将三维地震和二维地震研究资料相结合,精细刻画和认识山2储层的砂体平面展布特征,在老生产井区进行扩边部署。
3、水平井钻遇率提高,进一步深化地质资料研究
公司自2020年10月起部署石楼西区块北部永和30井区部分区域三维地震作业,2021年进行了系统的解释工作;2021年,公司对石楼西区块南部永和45-18井区的部分区域也进行了三维地震作业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数据处理工作目前已展开。依托前述工作成果,并结合前期的地质认识,使得公司2021年的水平井砂岩钻遇率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同时,公司在相关三维地震的研究成果下也进一步了解到北区山23砂组气藏的复杂性,需要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地质认识、开发方式、储层动用等方面的研究力度。
4、兼顾煤层气勘探,开展地质资料研究及现场试气工作
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资源丰富,是我国煤层气勘探开发的热点地区之一。石楼西区块位于鄂尔多斯盆地东缘晋西挠褶带,该区域煤层在山西组、太原组、本溪组均有发育。其中山西组4、5#煤层及本溪组8#煤层具有分布范围广、厚度较大、煤岩煤质条件较好的特点,含气性好,是该区域主要的烃源岩之一,具有较好的勘探潜力。2021年,公司在对致密砂岩气进行勘探、开发的同时,兼顾开展了煤层气勘探工作,开展了8#煤层取芯、含气性测试及分析化验工作。实验结果进一步表明,石楼西区块煤层变质程度高、含气量大,具有较大的资源潜力。在参考紧邻区块已提交储量经验的基础之上,公司已选择2-3口井进行现场试气工作。
(三)积极推进并配合矿权人进行石楼西区块相关证照办理
2021年度,中海沃邦积极配合矿权人申请办理石楼西区块相关区域的采矿许可证、探矿证。2021年12月,石楼西区块永和30井区天然气开采取得了自然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作为18井区的外扩区域,将对永和18井区的采矿许可证范围进行变更扩大,申请材料已提交自然资源部。山西鄂尔多斯盆地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矿权延续事项申请材料已提交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四)成功发行可转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公司于2021年11月成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37,949.71万元,分别用于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融资能力。
(五)拓展天然气下游业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1年,公司积极拓展天然气下游业务,通过下属浙江沃憬与新奥能源(02688.HK)下属新奥恒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资组建天然气销售公司。合资公司将可借助新奥恒新及其关联方的城市管道燃气业务体系,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下游销售市场,稳定销售渠道,提高天然气销售议价能力。
(六)永和45-永和18井区累计分成收入大于累计投入
根据合作合同的约定及联管会会议决议,永和45-永和18井区R值自2021年2月份开始大于1,即自2021年2月起该区块累计分成收入大于累计投入,中海沃邦于永和45-永和18井区的收入分成比例自2021年3月起发生变动。中海沃邦2021年3月-5月份对于永和45-永和18井区的分成收入将按照中油煤24%,中海沃邦76%的比例计算。公司将持续着力于提高勘探开发技术的适用性,加强科研投入及技术创新,同时充分利用市场优势,不断拓宽天然气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产气量及销售价格,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减少分成比例变动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七)积极应对疫情、海运、贸易摩擦、原材料价格上涨给园艺用品业务带来的挑战
公司园艺用品业务以出口为主,近年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海运运力紧张、中美贸易摩擦、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方面的影响,在公司的努力下,2021年依然实现了外币收入规模的提升。
(八)进一步提高中海沃邦的权益比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西藏科坚购买沃晋能源8%股权,进而购买中海沃邦2.18%股权,交易价款1.35亿元。交易完成后,沃晋能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计享有中海沃邦的权益比例由65.32%提高至67.50%。公司拟将沃晋能源作为业务平台,拓展天然气业务及实施股权并购整合,对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