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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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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8版)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集团”、“公司”)于2017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1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248.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18年1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在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中的280,902,400.00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项目 “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吉华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和《吉华集团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公司终止“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66,852.20万元,公司将上述资金连同终止后产生的利息收益2,551.7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9年度转出35,400.00万元,2020年度已转出33,940.00万元,剩余63.95万元尚未转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吉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吉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报备文件

(一)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 月27 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当天,公司已将临时补流资金170,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户。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

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2、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理财余额为人民币1.3亿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华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吉华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吉华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