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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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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1版)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67,348,400.2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5,552,596.06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555,259.6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可供分配利润为3,061,019,464.48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7,593,089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41,898,272.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5%;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专户中。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使用募集资金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1)傅明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绩效分值标准为800分,通过测算预计2022年薪酬不超65.00万元;

(2)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中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虞洪康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王烨先生在公司任职,绩效分值标准为680分,通过测算预计2022年薪酬不超55.00万元;

(3)董事傅凌儿女士、监事王凌艳女士为公司专员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专员标准确定,年薪为不超12.00万元;

(4)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7.20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5)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6.00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拟定,充分考虑了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铸件项目(一期10万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铸件项目(一期10万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0日

至2022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傅明康、陈建敏、傅凌儿、宁波市鄞州同赢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后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烨、吴优

电话:0574-55007043

传真:0574-55007008

3、登记时间

2022年6月8日 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 15:00

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67,348,400.2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5,552,596.06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555,259.6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可供分配利润为3,061,019,464.48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93,089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41,898,272.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25%;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定期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制定的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90号《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00,000.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12,000,000张,期限为6年。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2,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433,962.2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5,566,037.74元,已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的39152001046666669的账户,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830.19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2021年度使用金额包含2020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本年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10,887.31万元;2021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本年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5,142.15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9号文“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20.37元/股。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募集资金总额2,799,999,986.2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794,499,986.28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为39152001045555558的人民币账户2,794,499,986.28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868,355.69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于 2020年 1月2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于2020年10月19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两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304.9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1月、2月、4月、5月、6月、7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14,304.97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2号】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304.97万元。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2、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年度累计购买相关产品457,000.00万元,累计赎回相关产品255,000.00万元,具体交易明细如下表:

■■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日月股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日月股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日月股份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与“一、(一)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中置换先期投入及年度使用合计金额差异4,488.02万元,主要为公司先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设备款,到期再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详见公司2020-007号《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支付未到期尚未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6,399.29万元。

注2: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降低对外协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故无法测算效益。

注3:差额主要为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88万元。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4: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降低对外协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故无法测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内容: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回避表决: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在2021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我们一致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备注: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与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计算。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2021年实际发生额,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村

注册资本: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双华

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不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配偶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2、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压缩机、电梯曳引机、稀土永磁无齿曳引机、自动扶梯主机、电梯零部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均担任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且分别持股1.8235%和1.7647%,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

3、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鄞县大道东吴段1035号

注册资本:23,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服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立体停车设备、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液压电梯的维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机械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新型电子元器件的加工、装配;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均担任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且分别持股1.8235%和1.7647%,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

4、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大岙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中亚

经营范围:风能设备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电器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儿子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5、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旭斌

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货运代理、装卸服务。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陈旭斌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6、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黄避岙乡龙屿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弟弟陈军民控制的企业。

7、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中路576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弟弟陈军民及其配偶持股100%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等之间的关联交易,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由于距离近,运输方便,信誉好,质量和供应量得到保证,有利于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2、本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等的销售由于长期的合作关系和距离近,运输方便等优势,充分降低了费用和成本。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五、履行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同时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审议此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傅明康、傅凌儿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意见: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曾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继续对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追踪和严格核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处理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益安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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