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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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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0,21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集祖代和父母代蛋种鸡饲养、蛋鸡养殖工程技术研发、种蛋孵化、雏鸡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引、繁、推”一体化科技型蛋鸡制种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祖代蛋种鸡、父母代蛋种鸡养殖,父母代种雏鸡、商品代雏鸡(蛋)及其副产品销售,商品代育成鸡养殖及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父母代种雏鸡、商品代雏鸡及其副产品、商品代育成鸡,产品销售覆盖全国。公司历经多年的沉淀和发展,在贺兰山东麓及西麓建成闽宁、青铜峡、阿拉善3个高标准蛋种鸡生态养殖基地,下设8大养殖事业部,4座祖代养殖场,22座父母代养殖场;在宁夏闽宁、河南兰考、新疆五家渠、吉林长春、陕西三原共建有孵化厂5座;在河南兰考建有商品代育成鸡场1座;在宁夏闽宁智慧农业扶贫产业园投资建成年产20万吨蛋鸡消毒饲料加工厂1座。目前在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一期)一一父母代种业基地项目,在湖南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建设南方种业中心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引种、扩繁、推广”一体化自主经营模式,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通过引种获得祖代蛋种鸡雏鸡,进行养殖孵化后获得父母代蛋种鸡,父母代蛋种鸡主要用于继续养殖孵化后获得商品代雏鸡,富余部分用于外销;商品代雏鸡直接销售给蛋鸡养殖客户,部分继续饲养成育成鸡后销售给蛋鸡养殖客户。

引种:祖代蛋种鸡是蛋鸡制种企业的重要环节,通过祖代蛋种鸡的养殖孵化获得父母代蛋种鸡。公司经营的蛋种鸡品种全部为国外引进品种,主要是美国海兰国际公司选育的海兰系列良种高产蛋鸡品种。公司根据目前养殖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及市场预测等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和计划,通过专业进出口代理商进行祖代蛋种鸡雏鸡的采购,例如中国牧工商集团。

扩繁:公司自繁或购入父母代蛋种鸡雏鸡后,通过自有养殖场及孵化厂进行养殖及孵化的扩繁生产工作,为公司核心业务。公司养殖孵化生产采用“集中养殖、分散孵化”的模式,选择在贺兰山东麓及西麓进行集中养殖,保证良好的生物安全环境,生产的商品代种蛋运输至公司布局在各地的孵化厂进行分散孵化,靠近市场,减少雏鸡运输损耗。养殖过程采取“全网面高床平养”的福利养殖模式,提高动物福利及产品品质,通过将各养殖事业部打造成“单日龄农场”,实现区域化的“全进全出”鸡群周转模式,全面提高公司养殖端生物安全水平,保证产品质量。

推广:公司的推广是销售产品和为客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过程。销售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将生产的雏鸡及育成鸡销售给养殖企业及养殖户。对于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稳定的客户主要采用直销方式,以保证业务合作稳定。对于规模较小、分散的客户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充分利用经销商在行业内的影响力,降低销售成本,扩大公司产品推广面。此外,公司还通过随货赠送饲养管理手册、派技术人员上门做现场养殖技术指导、举办养殖技术培训班等多种技术服务推广模式,为客户提供及时、专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祖代蛋种鸡雏鸡、饲料、药品、疫苗及物资等,依照采购物资的价值、采购物资的性质、供应商的可选择范围选择采购方式,主要的采购方式有招标采购、询价议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

A.祖代蛋种鸡雏鸡的采购

对于祖代蛋种鸡雏鸡的采购,公司与全球知名蛋鸡育种企业海兰公司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代理商根据年度生产计划进行采购。

公司祖代蛋种鸡雏鸡的采购由总经理与主管生产副总负责。主要流程为:①采购计划,经营管理层集体讨论决策采购祖代蛋种鸡雏鸡的数量与时间。②合同签订,公司与海兰公司签订祖代鸡进口合同,并与代理商签订进口代理协议,总经理参与合同谈判。③由行政部履行进口合规手续。④预付款,根据合同约定货款、手续费、代收机场检验费等预付。⑤代理商办理清关手续。⑥隔离验收,以双方认可的隔离第七日存活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B.饲料、药品、疫苗及物资的采购

饲料、药品、疫苗及物资的采购由采购部统一负责,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询价议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

公司采购的饲料分为自制饲料原料和成品饲料,自制饲料原料包括玉米、豆粕、饲料添加剂等,成品饲料主要为育雏期饲料。采购的药品、疫苗主要为蛋种鸡防疫及医疗所使用的药品及疫苗。采购的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全面内部控制体系;在饲料原料采购上密切关注国内外大宗原材料的行情走势,科学掌控采购节奏,控制采购风险;在药品疫苗采购上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的成本优势,产品先检后用,有效保证了采购产品的质量。

2)生产模式

生产工作包括引种后育雏、养殖、孵化及饲料生产。主管人员及部门负责有关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生产计划的制订实施等相关工作。

A.蛋种鸡养殖孵化生产模式

公司蛋种鸡养殖生产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管理,采用自主生产模式。主要生产环节分为祖代引种饲养、父母代种蛋孵化、父母代蛋种鸡饲养、商品代种蛋孵化4个生产环节,养殖环节、孵化环节全程独立自主完成。养殖环节,公司生产副总下辖7个养殖事业部,根据区域位置管理下属各分场。公司采用“夫妻包栋、场长包场”的组织形式,养殖场中每一栋鸡舍的生产由一对夫妻员工负责,公司为夫妻员工提供生产设施设备、蛋鸡、饲料、药品等所有生产资料,夫妻员工严格按照统一的生产流程、防疫标准进行养殖,场长负责生产流程、防疫标准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各项生产数据统计汇报工作。

孵化环节,公司孵化生产由孵化副总经理负责管理,采用独立孵化的方式。公司通过制定生产管理制度,使各生产环节在强化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前后衔接,完善整个雏鸡生产链条和相关配套服务。

具体蛋鸡养殖孵化生产流程为:数据运营专员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各养殖分场生产产能等情况,制定《种蛋调拨计划》。各孵化厂依据种蛋调拨情况、在孵种蛋孵化周期及孵化箱情况,安排每日的生产管理。商品代种蛋调拨至各孵化厂蛋库,经再次挑选送至各孵化车间孵化,生产商品代雏鸡。

B.饲料生产模式

公司饲料生产采用自主生产模式,由公司自有饲料加工厂完成,饲料事业部负责管理,主要流程为:养殖生产部门根据种群周转变动情况,编制《送料计划》,饲料加工厂根据各养殖分场报送的《送料计划》,计算原料采购需求,将采购需求交由采购部实施,生产原料运至饲料加工厂后,按照《送料计划》安排饲料生产,产出的饲料运输至各养殖事业部使用。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销售父母代种雏鸡、商品代雏鸡、育成鸡及副产品。公司销售实行事业部管控,分为华中事业部、华西事业部、华北事业部、新疆事业部,各事业部按照地理位置实行区域管控。主管部门及人员负责产品的销售和组织发运,以及销售计划分解、销售市场的开发和维护、客户关系的建立与管理、货款的催收等工作,并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等配套服务支持。

A.直销模式

公司销售经理直接与客户对接进行销售工作,直销客户包括蛋鸡养殖企业及个人从业者。公司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对部分直销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B.经销模式

公司按年度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商合同。经销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经销商在农牧业的营销网络资源及人力资源优势,减少公司对市场开发的投入,降低销售网络建设的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经销商通常为在当地畜禽行业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个人、农业合作社、兽药/饲料经销商、育成鸡场等。公司制定了经销商准入制度,经销商考核的主要标准为两点。一是全面考评,考评经销商的知名度、信誉度等。要求经销商开拓市场的意识强烈,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有良好的声誉和公众形象,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资金雄厚,能够保证及时回款。二是策略匹配,经销商要与公司的整体市场策略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协助维持公司产品价格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国内生产总值达114.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1%,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全年增长6%以 上的预期目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禽肉产量2380万吨,增加19万吨,增长0.8%;禽蛋产量3409万吨,减少59万吨,下降1.7%。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436.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4.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2.88%。公司销售商品代雏鸡17,331.20万羽,主营鸡产品收入为63,474.7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88.85%,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副产品收入7,916.9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1.08%。商品代雏鸡销售均价为3.42元/羽,较上年同期上涨0.47元/羽,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2.46%,较上年同期上升1.15%。报告期内,公司扩建了闽宁事业部,新建鸡舍16栋,年可存栏蛋种鸡24万套,预计将新增商品代雏鸡产能1920万羽/年。随着新增产能的不断释放和公司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的全面推行,未来几年公司主营业务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稳步推进年度经营发展计划,以市占率的不断提升和追求全周期的盈利为经营策略,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双驱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柔性引进行业专家、外国专家和高学历人才,围绕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管理分工,实施标准化管理,利用规模效应不断提升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持续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对知识型员工的储备和培养。

2021年6月,公司从美国引进海兰褐、海兰白、海兰灰祖代蛋种鸡共计50006只,占全年全国祖代蛋种鸡引进数量的31.83%,这是我国解除对美禽类及禽类产品限制后,公司首次从美国直接引进海兰系列蛋种鸡。此次祖代鸡的引进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平衡国内蛋鸡种源供给结构,保障民生菜篮子安全,助推国内畜禽种业发展。

在产业布局方面,公司与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晓鸣股份南方种业中心项目投资合同书》。南方种业中心(一期)项目落户常德西洞庭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拟投资1.5亿元,预计占地100亩,主要建设两条配套自动化孵化生产线,是公司立足中南、辐射全国、面向全球,健全良种扩繁推广、科研体系,做长做深畜禽种业关联产业的重要战略举措,为推动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乡村振兴新样板做出应有贡献。

公司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投资建设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即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父母代种业基地项目。项目拟投资3亿元,建设周期为两年分三期建设,建成后预计可存栏父母代蛋种鸡100万套,是公司落实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增加市场占有率、深化公司“集中养殖、分散孵化”经营模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托红寺堡区的自然禀赋和区位优势,能够充分发挥晓鸣股份在资金、 技术、人才、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特点,助力红寺堡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助推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快速建设,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增强企业影响力互利双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入科研联合攻关,实施东西部科技项目合作,立项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项目2项《畜禽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关键技术应用研究》《规模化鸡场减排养殖与种养结合关键技术的研究、应用与推广》,银川市科技创新项目1项《新品种蛋鸡性能测定与福利养殖关键制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申报发明专利2项,获批地方标准1项;公司引进的海兰粉壳蛋鸡成功通过农业农村部审定,目前已在市场推广,海兰粉壳蛋鸡生产性能和蛋品质等方面表现优异。

公司积极筹备蛋鸡产业研究院建设,研究院拟采取“企、校、地”多方共建模式,由公司牵头建立的集研究开发、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研发机构。研究院围绕蛋鸡良种繁育、禽病综合防控与诊断、饲料与精准营养、动物福利与健康养殖、低碳绿色养殖等技术,以“产、学、研、教、创”五位一体模式,致力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先进的产业技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组织国内外从事蛋鸡产业技术研究的重要科研、教学和企业单位中的相关专家开展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为我国蛋鸡产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促进宁夏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常德市西洞庭湖管理区投资建设南方种业中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拟在常德市西洞庭湖管理区投资建设南方种业中心的公告》(2021-058)、《关于签订〈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2021-064)、《关于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吴忠市红寺堡区投资建设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一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于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064)、《关于拟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投资建设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一期)的公告》(2021-085)。

3、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鸡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鸡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2021-97至2021-103)。

4、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的《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110)、《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1-111)、《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112)。

(上接382版)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立信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铸件项目

(一期10万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年产20万吨(一期10万吨)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项目

● 投资规模: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约122,765万元

● 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项目投产后能否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建设进度受市场需求影响可能会做适当的调整。

3、本项目产品为高端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面临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随着本项目建设,公司产能规模将得到增加,如果市场需求不足,订单不饱满,可能会增加设备产房折旧费用,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

在全球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共识下,风电作为新能源主力军之一,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近年来,我国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业抓住市场高峰期的战略机遇,承接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订单,实现了快速发展,能力也明显提升。新的风力发电装备设计对铸件产品的本体材质、抗冲击性能、尺寸重量公差、加工装配精度等方面都提出了极为苛刻的要求。为推动风力发电单位成本下降,风机大型化已成为行业趋势,铸件作为风机配套的零部件部分,亦向大型方向发展。因此,为满足风电行业发展对关键部件的需求,关键部件的铸造加工企业必须紧跟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步伐,通过引进、合作、消化国外先进铸造装备以及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确保具备先进的铸造工艺、加工技术。

甘肃省酒泉市作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产业示范基地,风能光热资源储量丰富,发展前景极其广阔。为适应国家30-60战略和经济发展需要,依托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和酒泉经开区风光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基础,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建设年产20万吨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铸造、机加工生产线,引进行业领先铸造、机加工设备,开展风光电装备配套等产业项目,增粗拉长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实现产业集约化、高端化、链条化发展。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铸件项目(一期10万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一期10万吨)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项目;

2、投资规模: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约122,765万元;

3、投资主体:日月重工(甘肃)有限公司。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日月重工(甘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日月”)作为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日月重工(甘肃)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风光大厦517室

4、法定代表人:傅明康

5、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2年01月07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甘肃日月100%的股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西园位于酒泉市区西郊,东依酒泉城区,西邻嘉峪关市。

2、建设规模:根据市场预测、公司经济技术实力,整体项目建设规模拟定为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铸造、机加工20万吨/年。整体项目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3、计划建设时间:2022年6月到2024年6月。

4、项目投资及效益情况:项目规模总投资310,23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5,947万元,建设期利息10,58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704万元。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为27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为32,508万元,年净利润为27,632万元。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开展风力发电关键部件的铸造、机加工,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能源工程等领域,发展前景较好。项目符合国家铸件加工、风力发电、能源工程等相关产业政策导向和30-60战略,符合项目单位发展战略。项目建设条件具备,选用设备先进、合理,通过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在技术上和经济上也是可行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项目投产后能否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建设进度受市场需求影响可能会做适当的调整。

3、本项目产品为高端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面临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随着本项目建设,公司产能规模将得到增加,如果市场需求不足,订单不饱满,可能会增加设备产房折旧费用,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采用美元、欧元、日币等货币进行结算。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的外汇产品。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业务品种说明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能够减少外汇波动风险。

三、2022年的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6,000万美元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若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6,000万美元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日月股份进行持续督导,出具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一)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1月21日,保荐机构对日月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全面核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各方面内容,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二)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日月股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三)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日月股份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保荐机构定期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被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保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无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七)对上市公司配合持续督导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有效协助了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日月股份2021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接383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3,920,305.37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58,272,537.91元,减2021年已分配利润0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295,126.48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留存资金用于公司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67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161,320.75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止,上述资金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8036150146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期末余额与单项汇总差异系由四舍五入尾差导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运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2,382,229.2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8,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60,000,000.00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902,236.52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54,681,328.03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54,681,328.03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华创”)、理工华创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北理华创”)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广东北理华创以及理工华创。公司、理工华创、广东北理华创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54,681,328.03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1年8月1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实施。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万元。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3. 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总赔偿责任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4. 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三、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全体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7日,本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3:00一5: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程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胜宇先生、独立董事周乔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