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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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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3版)

主营业务: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0、广东省润达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润达”)

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汉溪商业中心)泽溪街9号1406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西药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血液制品经营;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仪器仪表批发;消毒用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医疗技术推广服务;医疗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技术转让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为医疗器械、设备、医疗卫生材料及用品提供专业清洗、消毒和灭菌;医疗设备维修。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1、合肥三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三立”)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与望江西路交口东南角华佗巷50号车间二4001室

法定代表人:汤勇

经营范围: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与销售;软件销售与维修;医疗器械租赁;医药咨询服务及售后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策划;五金、交电产品批发;化学试剂(除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65%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2、青岛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润达”)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金刚山路8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装卸搬运;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洁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仪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3、长春金泽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金泽瑞”)

公司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6813号

法定代表人:张以民

经营范围: 医疗器械研发及相关信息咨询;经销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打印机;仪器仪表的租赁及维修;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4、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润达”)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303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5、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哈尔滨润达”)

公司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1607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妆品、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6、杭州惠中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惠中诊断”)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306室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科技、生物科技、机电设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自有设备租赁,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销售医疗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产品,机电产品,办公用品,仪器仪表,包装材料,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7、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润达榕嘉”)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V077

法定代表人:钱学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机电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陶瓷制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办公用品、教学科研实验室仪器、生物试剂(除医用生物试剂、兽用生物试剂及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建筑装饰材料零售;专业设计服务;金属活动房屋、集装箱箱体、机械设备的组装、拼接、改装、销售、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8、润澜(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润澜生物”)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鹤望路601号1层107室-1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疗设备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9、黑龙江龙卫精准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黑龙江龙卫”)

公司住所: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1603室

法定代表人:贾利鹏

经营范围: 医疗检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医疗器械、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的销售;房屋租赁。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70%股权。

主营业务: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0、上海惠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中生物”)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078号11幢C区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实验室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1、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南润达”)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辛祝路87-1号306、307、308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衡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2、云南润达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康泰”)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科光路8号B幢502室

法定代表人:马俊生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自有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销售、消毒产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货物冷链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1.63%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3、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润达”)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药检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刘田姣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体外诊断试剂销售;自有设备租赁;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仪器仪表销售及租赁;医疗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4、上海润医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润医”)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2幢1020室

法定代表人:钱学庆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及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生物试剂(除医用生物试剂、兽用生物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及耗材、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51%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如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上述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

四、对2021年度担保的特别说明

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中,同意向上海润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林”)提供4,000万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为上海润林提供了合计2,700万元银行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但2021年报审计中,审计机构认为公司与上海润林的原股东签订的41%股权转让交易未全部完成。股权转让价款的实际支付时间经合约方谅解较合同约定有所延迟,从合同内容约定条件整体来看,交易并未完全执行到位。最终判定,报告期末最终持有上海润林35%的股权,为公司权益法子公司。因此造成此前履行担保程序中公司对上海润林纳入公司并表范围的口径存在调整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1,400.6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8,700.68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63.94%和63.16%,无逾期担保。

九、上网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20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姚沈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姚沈杰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附:姚沈杰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姚沈杰先生,中国国籍,1991年生,本科学历。2013年至2016年任杭州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科员,2016年至2019年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科员,2019年至2022年历任杭州拱墅国投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原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拱墅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姚沈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润达医疗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信息披露的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人员对润达医疗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监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达医疗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润达医疗在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胜 胡琳扬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负责润达医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就公司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监高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等方面内容进行充分审慎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反馈回复、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2、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3、督导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4、督导公司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7、定期及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及时、准确地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重要事项并与保荐机构沟通,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持续督导工作的总体配合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公司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尚未全部完成,本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胜 胡琳扬

法定代表人(签名):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15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领域正处于集中度提升、规模快速扩张和各项医改政策推行的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预留资金用于业务流动周转和业务发展,特别是今年3月以来上海地区遭遇较为严重的疫情影响,在疫情形势发展不明朗的情况下,公司需准备好充分的流动资金以做好疫情防控、保供工作以及应对未来的业务开展的变化。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229,134.1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9,435,877.17元。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380,229,134.1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9,435,877.17元,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疗器械中体外诊断流通服务行业,体外诊断流通服务行业具有服务属性强、资金要求高、成本投入大等特点。随着医改政策的深入实施,国家大力推行分级诊疗政策,积极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以此提高区域内医学检验资源的利用水平和效率。在政策推进过程中,必将加速行业内企业的优胜劣汰,迫使行业内流通渠道企业,加快服务能力的升级,加大相关服务扩容项目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处在快速发展期,且业务模式属于资金密集型,快速发展所需流动资金较大。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并加强全国化服务平台建设,将现有成熟的整体综合服务推广到更多的区域中去;进一步加强投资合作企业的整合,全面提升业务协同。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60,108,027.3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229,134.14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持续快速扩张,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安排,整体综合服务及自主研发生产板块等均需较大的投入。为合理运用资金效率,公司除了开展一些权益类和债务类融资外,还需要投入一定的留存收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近两年全球疫情反复,特别是今年3月以来上海地区遭遇较为严重的疫情影响,上海及华东地区坚定不移地执行“动态清零”的方针政策。基于此,公司主要业务所在区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一方面,作为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公司需要预留充足的资金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另一方面,在疫情发展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公司仍需确保充足的流动资金来应对未来业务开展的变化。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疫情的不确定性、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作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对资本性开支及营运资金的需求是持续的和明确的。(1)进一步顺应国家医改趋势,集中人力物力重点推进集约化业务及区域检验中心业务开展;(2)加大信息化服务软件开发、自主品牌产品研发生产,以提升公司整体服务及盈利能力;(3)在尚不明确本轮疫情未来形势的情况下,需留存资金用以支持防控工作、同时维持公司运营开支和业务周转、应对后续发展所需。公司主要资金用途均为公司开展主营业务,是确保主营业务效益持续保持乃至提升的重要保障,因此,这些资金用途所产生的未来收益同公司过往的收益情况大体相近。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就。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上网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17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润达医疗”)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辉先生、陈政先生及胡震宁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注1:参与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认购,获配2000万元,公司间接向其支付利息。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供应链”)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凯旋路1398号4号楼5A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夏天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批发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及零部件;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医疗器械、电子设备、实验室设备租赁业务(除融资租赁);销售电脑及配件、电脑耗材、电子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水处理设备、化工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助剂、生物试剂、实验室试剂及相关设备(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化品),医学试剂研发;专用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

国润供应链系公司参股公司国药控股润达医疗器械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润达”)之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08,821.7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4,584.6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41,468.8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613.53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国润供应链之控股股东国药控股润达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国药控股润达49%的股权。

(2)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先生为上海润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人。

(3)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国润供应链及国药控股润达董事职务。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云南赛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赛力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赛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390号海源财富中心1栋13楼

注册资本:769.2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阮啟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6,108.0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1,787.4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9,508.7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287.38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云南赛力斯35%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云南赛力斯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四川润达宏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润达宏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润达宏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2栋6层605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碧华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技术服务;销售及租赁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电子产品、通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制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683.6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859.8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825.2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4.13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四川润达宏旺22%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四川润达宏旺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广西柳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柳润”)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柳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南宁市国凯大道7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春雪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租赁;对医疗行业的投资;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0,485.3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230.8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8,976.3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95.40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西柳润49%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广西柳润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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