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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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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3版)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传真号:0512-65951931

邮箱:IRM@harmontronics.com

联系人:张颖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进行投票。

(四)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严格遵守江苏省苏州市政府相关防疫政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相关防疫工作。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拟参会人员,请在第一时间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提供召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如因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导致相应变动,遵照苏州当地统一防疫政策。

(五)如因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导致公司本次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规范稳定运营。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1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1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0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在收悉上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高度重视来函事项,针对《监管工作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认真核查,并进行了书面回复说明,于指定期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报送了书面回复材料。

2、2021年1月6日,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高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出具的《关于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高哲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1〕0001号),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董事通过大宗交易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2020-053)。

上述行为发生后,唐高哲先生及时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采取发布致歉公告、认缴罚款、延长锁定期、辞去相关职务等补救措施,后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再发生类似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7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560.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2,072.6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500.77万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4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1,078.11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0.0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49.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421.6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922.45万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2,300.00万元,2021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1,531.3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609.44万元,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75.2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累计支出75.3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84.3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7月18日,本公司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金鸡湖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80078801700001004)、在中信金鸡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2700485572)。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922.4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后附的瀚川智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瀚川智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瀚川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度,瀚川智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并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考虑到公司充换电等新兴业务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及产能建设,以抢占换电设备市场份额,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实施额外利润分配。同时考虑到公司2021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20,863,584.14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31%,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804,933.97元,截至2021年12月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89,979,352.08 元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以现金方式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863,584.14元视同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31%。

二、2021年度不实施额外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产品和服务属于我国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当前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局部领域已有成熟案例落地。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与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产品成套性强,需要各环节之间紧密配合等特点,因此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对企业的专业化研发技术能力要求高。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客户提供柔性、高效的一站式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助力制造行业客户提升生产力。公司通过多年的业务实践,已建立了模块化、单元化的工艺及系统模块,能够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研发、设计并有机组合成系列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号召,紧跟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步伐,主营业务聚焦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等主航道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汽车智能制造装备、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和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5,797.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80.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93.0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50.42万元。公司积极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及“新基建”实施的政策窗口,大力发展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

公司充换电等新兴业务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及产能建设,以抢占换电设备市场份额,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四)2021年度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84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0,863,584.14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31%,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不实施额外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并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考虑到公司充换电等新兴业务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及产能建设,以抢占换电设备市场份额,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同时考虑到公司2021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20,863,584.14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31%,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1年度不实施额外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1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各重点项目的生产运行,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