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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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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5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整体以车载信息终端系统CID为中心,一方面以车联网平台延伸到智能交通,另一方面以智能驾驶舱延伸到自动驾驶,同步扩展以商用车和乘用车业务为发展驱动。旗下控股上海三旗、上海航盛、武汉英卡等分别作为乘用车车联网与IOT整体解决方案、商用车车联网解决方案、车联网数据服务平台及OEM业务等优势代表企业。

随着智能网联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与普及,索菱股份车联网核心业务逐步发展为以智能网联为核心支撑,并逐步面向智能交通及自动驾驶实施战略转型,联合众多合作伙伴、前装车厂与行业客户,共同构建智能座舱域与自动驾驶域等车载智能计算新生态。

图:索菱股份核心业务分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注:1 由于本期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的相关规定重述上期每股收益。

2 由于公司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故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020年8月21日,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0)粤03破申475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7号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2021年11月26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索菱股份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11月29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021年12月8日,管理人与汤和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协议书》(编号:01)。2021年12月15日,管理人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协议书》(编号:02)。汤和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确定共同作为投资人参与索菱股份重整相关事宜,详见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21)粤 03 破 59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索菱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索菱股份重整程序,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索菱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421,754,014 股。转增后,索菱股份总股本将增至 843,508,028 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180,000,000 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剩余 241,754,014 股用于抵偿索菱股份和广东索菱的债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2021年12月31日,索菱股份收到了深圳中院作出的(2021)粤 03 破 59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25)。

(2)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3)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57)。

进展: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发布《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公司已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022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但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3、最近一期“非标审计报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由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61008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

4、控股股东增持计划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山乐兴拟于2021年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详见公司2021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接到中山乐兴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告知函》,截至上述告知函出具之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届满且已实施完成。增持期间,中山乐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7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50,000,403元。

5、公司涉诉事项

(1)、 报告期内,公司涉多起诉讼事项,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

(2)、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3日、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后续,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相关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管理人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2022-020)。

6、公司被立案侦查

报告期内,公司获悉,2019 年 9 月 29 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依法对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已将该案犯罪嫌疑人向检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该案进一步的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7、变更会计师事事务所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受疫情影响,由于上会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经审慎检视人员及时间安排,为保障审计质量,经与上会充分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服务协议。同时,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改聘尤尼泰振青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2022月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8、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并核销应收款项、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并核销应收款项、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9、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深交所公开谴责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1】283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交所纪律处分。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10、子公司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三旗(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验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实验中心获得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华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菱”)在海口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由上海华菱自有资金出资,上海华菱持有其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2021年6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收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上海三旗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通讯节点设备主控板等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中标,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655,890.00元。截止目前已签订采购合同。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暨签署框架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4)、2021年3月1日,公司发布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与母公司程序合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披露了债权人江苏鑫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田实业”)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广东索菱进行重整,同时申请法院合并审理索菱股份重整案与广东索菱重整案的相关事宜。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广东索菱通知,广东索菱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1)粤03破申90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江苏鑫田实业对广东索菱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广东索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16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并表决通过了《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12月27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广东索菱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公告《管理人关于法院批准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5)、2020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8),深圳索菱在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报告担保事项时获悉,其全资子公司香港三旗和三菱于2019 年12 月 2 日签订《意向书》。根据《意向书》,香港三旗将为三菱提供电子设备,合同总价为 218,900,000 美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在测试阶段,未产生批量交付。

(6)、为了维持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广东索菱全资孙公司惠州三旗于 2021年 8 月 17 日分别与上海润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华”)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广东索菱以其应收账款做质押向上海润华借款 3000 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 7.2%,借款期限 1 年,并由惠州三旗以机器设备做抵押为其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并提供相应的质押、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4月25日下午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兵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1,957,591.78元,营业利润-282,305,826.08元,利润总额-407,004,172.00元;净利润-673,968,125.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207,575.74元;基本每股收益-0.7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78,371,465.85元;所有者权益为:644,193,211.4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45,084,829.50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母公司2021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42)。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刊登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的决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下转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