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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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行业发展基本特点
2021年机床工具行业延续2020年下半年以来恢复性增长态势,市场需求持续改善,进出口大幅度增长。机床工具行业运行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全年总体呈现前高后低,增速逐月回落,运行压力逐步显现。
2021 年 1-12 月,金属切削机床行业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9%;新增订单同比增长19%,回落5.7个百分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同比都保持较高水平的增长,但增速继续回落。金属切削机床整体保持平稳增长,效益持续提升,但需求增长的速率快速回落给2022年的运行带来一定压力。
2021年全年行业运行呈现如下特点
1)主要经济指标前高后低,但仍保持高位增长
得益于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2021年我国机床工具行业延续了2020年下半年以来的回稳向好趋势。受上年基数影响,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增速前高后低,但全年同比增速仍处高位。同时,2021年机床工具各分行业的增长也比较均衡,各行业普遍实现了明显增长。行业近十年来的下行走势有望扭转。
2)下半年出现增长势头减弱迹象
2021年下半年以来,不利因素增多,多地出现疫情反复和自然灾害,部分地区拉闸限电,对市场需求和行业运行造成不利影响。原材料价格持续居高不下,对行业成本造成很大压力。重点联系企业的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的同比增速回落加快,多个分行业利润增速降至低于收入增速,行业增长势头有所减弱。
3)机床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经历改革开发四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国产数控机床取得了长足发展,新的竞争格局正在形成。高端数控机床是中国机床市场竞争的主战场。目前,中国国产高端数控机床在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等基础产品方面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竞争优势,这类国产高端数控机床市场占有率比较高。中国的国产高端数控机床在卧式加工中心、各类五轴数控机床、高度复合化数控机床、数控磨床、制齿设备等方面与国外同行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制约这类国产高端数控机床发展的主要技术门槛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业技术基础能力较弱
由于行业技术人才短缺,设计基础弱,围绕客户、行业、零件等创新设计严重不足。信息化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机床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信息化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具体技术路线是机床动态响应虚拟控制,建立仿真加工系统,其核心领域是软件开发。而国内相对应的工作还处于非常初步阶段,人才短缺是主要原因。综上,行业技术基础能力较弱的根本制约因素是人才短缺。围绕五轴数控机床发展所需的高速度和高精度控制技术、复合加工技术、电主轴技术、各类具备复合化特征的功能部件等虽然有所突破,但是距离商品化阶段还有较长距离。这些基础能力制约了中国机床行业在卧式加工中心、各类五轴数控机床、高度复合化数控机床、数控磨床、制齿设备等高端数控机床方面的发展。
二是,以数控系统为代表的基础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水平与国外差距较大
数控系统是影响中国数控机床发展主要制约因素。机电技术深度融合是现代数控机床发展的总体趋势。数控机床更多先进功能必须通过数控系统功能体现出来。人工智能技术要求机床主机厂家对数控系统进行二次开发,这就要求数控系统要有很强的开放性和丰富的信息化接口。数控系统厂家和机床主机厂家必须建立深度融合的合作机制。由于国产数控系统技术水平满足不了要求,以及国外数控系统对中国机床主机厂开放水平有限,已经严重制约了中国数控机床关于信息化和智能化方面的发展。另外,导轨、丝杆、主轴轴承等基础核心部件主要短板表现在精度稳定性和可靠性不高,得到最终客户的认可还有较长过程。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
机床作为装备制造业的工业母机,机床行业为装备制造业提供生产设备。机床行业下游客户包括汽车工业、工程机械、通用机械、船舶制造、航空航天工业、模具行业、电力设备、铁路机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技术工业以及其它加工工业。机床工业对于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及国防工业安全具有特殊意义。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机床行业中金属切削机床之车床大类。车床,尤其是高端数控车床是非常重要的一类工业母机,是制造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装备。数控车床是汽车行业发动机、新能源汽车电机、变速箱、底盘等零部件中轴、齿轮、轮毂等典型零件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加工装备;工程机械的液压及操作系统、变矩器系统、底盘系统等关键零件加工都是典型的车削类加工工艺,对数控车床的精度和复合化水平均有较高要求;以电机、液压、气动阀、各类泵、阀门等为代表的通用设备行业里有大量的高精度阀芯、轴、端盖等需要用数控车床加工,这些行业的发展水平更是与数控车床的应用有着紧密的联系;随着数控车床精度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车铣复合化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入,其在模具行业的特殊地位也越来越突出,成为该行业不可或缺的关键装备;在航空航天及军事工业领域,数控车床的应用更是占据特殊地位,最突出的应用是以车代磨技术和车铣复合加工技术。随着以车代磨技术和车铣复合技术进一步突破,数控车床在航空航天及军事工业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地位也越来越突出。
总之,在金属加工领域各个行业都存在着大量的只需车削加工就可以完成的典型零件,数控车床所特有的高效率、高精度、操作和维修简便等优势是其他机床所不能替代的。
(2)行业变化情况
经历改革开发四十多年的发展,数控车床已经成为中国车床行业的主流产品。国产数控车床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具备了与国外同行竞争的实力。首先是,国产数控车床实现了主轴、刀塔、尾座等核心部件的突破。以核心部件自主化为依托,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其次是,国产数控车床性价比优势明显。依托于本土化的优势,再加上国产数控车床实现了核心技术自主化,国产数控车床行业的性价比优势越来越明显。建立以内循环为主,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经济格局有利的促进和加快了制造业实现核心装备国产化的步伐,新旧产能替换及进口替代为国产数控车床的发展提供新的需求空间。
以信息化和智能制造为引领,机床市场的需求结构和需求模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具备高精度、高速度、自动化、智能化特征的各类高度复合化的加工装备会迅速被市场认可,逐渐成为主流需求,从而带动中国机床市场需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最近几年国产数控车床在复合加工技术的应用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以数控车床为基本平台,复合了铣削、镗孔、钻孔、攻丝等加工中心功能的国产车削中心产品得到了国内客户广泛认可和使用。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数控车床作为智能装备重要组成部分,在数控化基础上,通过引入各种智能化技术,与人工智能相结合,使数控车床性能和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实现如智能编程、自适应控制、几何误差补偿、热变形误差补偿、运动参数动态补偿、故障监控与诊断等功能,实现了智能校准、智能感知、智能预测与维护。
数控车床行业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的发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展更为高效、复杂、精密的加工技术
积极发展复杂、精密、特殊材料加工和成形等关键共性技术,在以下几个领域持续进行技术挖掘和开发,主要包括:精密及超精密车床的可靠性及精度保持技术、复杂型面和难加工材料高效加工及成形技术、在线精密检测与智能装配技术等。
二是,融合智能化技术
数控机床智能化是机床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制造业机床用户实现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前提是数控机床这一基本装备智能化。加工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化技术相互促进和融合成为机床技术发展的基本目标。智能化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数控机床需求模式的变化。由单机向包括机器人上下料和在线检测功能的制造单元和成套系统转变,由自动化、数字化向柔性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变,由通用车床向定制、复合化车床转变,由制造单元向智能加工中心转变,由单一车间向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转变。
三是,以产品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
首先是,生产模式从大规模生产转向定制化柔性生产;其次是业务形态延伸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的转变;再次是产品的价值体现在“研发一制造一服务”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工艺设计+先进装备+技术服务”业务形态逐步增加。
四是,整合上下游供应链
对上游提出更精准的需求,以获得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体现在对核心关键部件的自主化生产,对重要部件进行定制化;同时,不断加深对下游客户产品形态和工艺流程研发过程的参与度,了解更多的需求信息和配套技术,合理配置资源,形成上下游联动,研发设计与销售行为相结合。
(2)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国务院在2015年5月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重点提到了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统称“四基”)等。工业基础能力薄弱是制约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症结所在。对于包括数控车床细分行业在内的数控机床行业,推动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协同发展,注重需求侧激励,产用结合,协同攻关将成为中国智能制造的方向。
具体而言,依托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相关工程等,在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发电设备等重点领域,国家引导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需对接,建立产业联盟,形成协同创新、产用结合、以市场促基础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实现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化,以此促进机床行业的稳定增长。
从产品结构来看,我国高端数控机床进口依赖依然明显。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未来我国高端数控机床需求将持续扩张。近年来,随着贸易摩擦的持续升级,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高精尖机床禁售、限售,高端数控机床将面临重大缺口,这为高端数控机床制造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进一步将数控机床产业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到2020年要形成技术开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完善的数控机床产业链,产品总体技术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高端数控机床基本满足国家重点行业需要。同时,高端数控机床作为“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之一,行业将受益于各项政策的扶持,行业红利将逐步释放。
依托于我国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规划,在产业结构升级的宏观背景下,机床工具行业包括高端数控车床产品,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内循环为主,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经济格局有力的促进和加快了制造业实现核心装备国产化的步伐,新旧产能替换及进口替代为国产数控车床的发展提供历史性发展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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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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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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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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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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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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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80.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1.7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0.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7.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94.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2.9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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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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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3.1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7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30.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2020年9月16日,浙海德曼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249.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68.5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249.2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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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8月23日,民生证券出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的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
(三)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26日,浙海德曼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6,081.6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0月27日,民生证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累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600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44.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41.4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586.3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604号),会计师认为: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海德曼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9月22日,民生证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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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0年9月24日将上述款项划出至一般账户。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初期因公司尚未上市,建设资金主要为公司自筹先行垫付导致建设进度整体较为缓慢,且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导致项目土建及附属设施施工进度延后及国外设备采购周期延长,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将“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由原计划的 2021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长至 2021 年 9 月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受新冠疫情反复及由此导致的进口设备采购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其建设期由原计划的2021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截至2021年底,“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已于预定日期建成并投产,“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在有序建设当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4059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海德曼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海德曼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浙海德曼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等资料;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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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0-12月逐步释放产能,故2021年未实现达产效益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080.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73%;利润总额 8,187.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94%;净利润7,300.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971,720股,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191,516.00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1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白生文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确认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长泉、高兆春、郭秀华回避表决。
(十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公司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4,442,827.25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971,720股,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191,516.00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1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7,300.67万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619.1516 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数控车床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高精密数控车床的核心制造和技术突破。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现代化“工业母机”机床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高端数控机床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才能保持持续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主营业务稳定增长、产品线不断扩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提升产品的刚性和精度,公司关键核心零部件自主生产,随之存货规模亦随之扩大,一定程度上对公司日常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及利润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但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在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原材料储备、先进产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会加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扩大研发、先进产能建设、以及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同时,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要储备资金保障安全库存,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规模。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先进产能建设,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不断扩大营收规模及市场影响,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于 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确认以及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确认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前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次预计的 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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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1年同类业务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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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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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玉环科义木箱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秀华之妹郭秀梅之子女配偶之父何传友全资持有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过往合作信誉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木箱等包装物,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意对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日
附件:浙海德曼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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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3.1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7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30.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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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所需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其他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
三、上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2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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