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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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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蒋健明、何澜,公司监事何巧玲对本报告投弃权票,理由如前表。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政策情况及公司竞争优势

(一)行业政策环境

(1)水环境治理行业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分别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聚焦重要湖泊推进保护治理、推动大江大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进行具体阐释。《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批专项规划和重大治理工程顺利实施,全国第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加快创新。当前,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矛盾尚未根本缓解,水环境状况改善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突出,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持续提高,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有效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2021年,公募REITs试点正式启动,环境保护作为基建REITs聚焦的七大领域之一,可减少生态环保企业对传统债务融资方式的依赖,对盘活存量资产有重要意义,多项举措有利于改善生态环保行业企业当前的资金困境。在政策持续深化、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融资环境改善的背景下,将给公司的水环境业务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2)环保危废行业

自1995年我国出台首个关于危废处理的法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起,逐渐在危废处理的基础设施、信息披露、标准制定等各方面进行了政策制定,已形成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核心,覆盖从危废鉴别、转移、处置到资质、监管的危废治理政策和法规体系。长期以来产废企业为逃避高额危废处理费用,存在瞒报现象,导致危废处理量远小于实际产生量,行业主要由监管驱动。随着监管趋严,释放行业潜在空间。

2020年审议修订的新《固废法》和新《危废名录》,加大了对工业固废、危废处置等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使危废产业更加规范健康发展。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本次危废评估方案推动政府和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以省级组织为主,明确评估指标和评估效果,提升企业违规成本,危废监管严格化趋势持续。

危废企业实际经营规模远低于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持证规模,实际处置率非常低。主要原因包括①供需种类不匹配现象较为严重。由于危废种类繁多,共分为46大类479种,88%的危废处置企业仅能处理5种以下危废种类。②由于环评和建设期长等因素,许多危废企业拥有牌照却无实际处置能力。③区域错配,由于危废运输的特殊性,一般采用就近处理的方式,导致有些产能的区域分布错配。从而使得危废产能缺口极大,危废处置能力供不应求。

(3)循环经济行业

2021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从6个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5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纸利用量达到6000万吨,废钢利用量达到3.2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29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

随着《规划》的实施,“十四五”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必将再上新台阶,进一步缓解我国资源安全压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力抓手,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在十四五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二)竞争优势及市场地位

公司凭借在生态修复领域深厚的积淀和环保处置、服务领域全面扎实的专业能力,在水生态修复、工业危废处置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创新性地提出了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修复、水景观建设的“三位一体”生态综合治理理念,并将其结合于公司三大主业,提升公司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同时,公司以科技创新作为驱动力,将更多、更高效的工业固废资源化、产品化的科研成果,应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公司生态工程、环保工厂运营及循环经济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集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工程建设、投资运营为一体的生态价值提升产业链,在水环境综合治理、固废危废处置、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产业提升、促进就业等方面做出贡献。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400余项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专利,并掌握130余项危废处理技术专利,以综合技术体系创新优势持续引领生态环保行业发展。400余个优质生态、环保及循环经济项目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等国家战略发展区域打造了80多个标杆项目,助力中国核心城市带绿色发展。

生态业务方面,公司继续稳扎稳打,重点布局地方财政状况良好,融资推进顺利的地区,虽然生态工程业务量出现收缩,但项目质量保持了较高水平,对公司整体业绩起到了良好支撑,仍是公司经营的重要方向之一。

环保业务方面,公司依托现有危废处置平台,不断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加速环保技术的更新迭代,升级环保工厂的管理运营,做大做强危废处置业务。报告期内,危废处置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52.72%,实现毛利2.04亿元,同比增长65.82%,业务实现了较大突破。

循环经济业务方面,公司布局废旧家电、废旧金属材料、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拆解领域,和大型央国企开展废钢和不锈钢、废纸、铝、电子产品等多品种的业务合作,业务有序布局,快速发展。作为公司全力打造的环保板块全产业链平台中的重要一环,公司积累了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和上游供应商资源,下游客户多是大型的国有公司和行业龙头,且账期短、资金回收有保障。该业务板块积累的丰富的上下游资源,也为布局产业链中的其他业务提供基础。

二、公司主要业务

1、生态业务:公司立足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三位一体+智慧水务”的理念,联合旗下设计子公司、生态研究院、水处理公司等,向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水生态优化服务,具体模式主要为通过EPC或PPP的形式参与地方政府海绵城市建设、河道修复、水景观提升、乡村污水处理等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

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通常情况下公司与政府先签署框架协议,经过法定招投标程序后,对预计工程总金额及包含的多个单项景观工程内容、总工期等进行约定,在单项景观工程具体落地、实施时,双方再签署基于此框架协议下的单项工程合同,并对此单项工程的金额、施工内容、工期等进行约定。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通常情况下,由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并通过项目公司实现对PPP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等功能。

2、环保业务:公司主要通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驻场服务等模式为产废企业提供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

无害化是指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手段,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减量、彻底的形变或与环境彻底隔离等方式,以消除其对环境的危害。公司根据工业废弃物的种类、数量等向产废企业收取处置费。

资源化是指通过熔炼、萃取、提纯等工艺,提取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工业废弃物中的有价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手段。公司从产废企业获取工业废弃物作为原料,并通过资源化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并向下游客户销售。

驻场服务是指在产废企业生产线安装处置回收装置,实现生产线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或回收利用,能够实现为产废企业节省新料投入、产生部分循环收益并减少危废运输费用等效用。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销售已回收的有价资源等模式获取收益。

3、循环经济业务:公司从2020年开始逐步布局工业废弃物循环业务,以规划调整城市或区域的产业结构为出发点,通过“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以达到减少污染排放,最大限度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的目标,最终实现区域的低碳、循环发展。该业务主要包括废旧家电、废旧金属材料、电子废弃物、废旧汽车等的拆解回收和发展中的深加工业务。

三、2021年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开端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年份。站在新起点上,公司围绕主营业务,积极践行年初设定的战略目标,重点部署PPP项目收尾及结算工作,加大对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及固废处置业务的投入,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87亿元,同比增长20.18%。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大,对利润造成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的战略目标,推动生态建设业务的实施和收尾,拓展精品项目,积极发展固废处置和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其中:

生态建设业务(含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实现营收34.1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56%,实现毛利9.10亿元,是公司业绩的重要支撑。

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实现营收62.6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9.76%,正逐步实现规模效应。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为地方政府重点发展和支持项目,获得一定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该业务实际毛利1.50亿元。

固废处置业务实现营收5.05亿元,同比增长52.7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81%,实现毛利2.04亿元,同比增长65.82%,业务实现了较大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项目结算力度、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并通过多重途径盘活资产,加速回笼资金,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135.07%,较上一年同期增长30.41%;同时资金周转较快的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和固废处置业务在报告期内得到较快发展,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出现明显提升。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5亿元,同比增长201.1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费用率0.32%、管理费用率5.74%,财务费用率8.11%,和上年度基本持平,费用控制工作表现良好。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52.47亿,负债330.71亿,资产负债率73.09%。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为154.53亿元,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为47.17亿元,较期初减少20.12亿元,占公司全部有息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0.52%,占比较期初下降13.66%。因此,公司短期债务的金额和占比均呈现下降趋势,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风险可控。

总体而言,公司债务情况良好,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长期债务占比增加,短期债务风险可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新世纪评估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新世纪评级关于下调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的公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存续期债券“20东林G1”债项评级保持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2票

董事蒋健明弃权原因:鉴于上市公司未能及时提供会议资料,没有给予充足的时间给本人就本人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质询、求证,无法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此选择弃权。

董事何澜弃权原因:因上市公司未能及时提供材料,没有给予充足的时间给本人就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质询、求证,无法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此选择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2021年董事会报告》;

《2021年董事会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扈纪华、刘雪亮、孙燕萍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2票

董事蒋健明弃权原因:鉴于上市公司未能及时提供会议资料,没有给予充足的时间给本人就本人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质询、求证,无法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此选择弃权。

董事何澜弃权原因:因上市公司未能及时提供材料,没有给予充足的时间给本人就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质询、求证,无法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此选择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1年财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2)第470151号《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2票

董事蒋健明弃权原因:鉴于上市公司未能及时提供会议资料,没有给予充足的时间给本人就本人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质询、求证,无法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此选择弃权。

董事何澜弃权原因:因上市公司未能及时提供材料,没有给予充足的时间给本人就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质询、求证,无法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因此选择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58,373,779.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9,133,548.4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亏损不提取公积金,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010,319,860.32元,减去报告期内已分配股利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21,186,311.87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的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经董事会慎重讨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在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尽力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在本方案披露前市场未出现利润分配相关信息的传言。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2)第470002号)。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各级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在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下同)提供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等,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72.9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46.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26.7亿元),该担保额度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的比例为67.77%,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6.11%。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72.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及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9.30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5.83%;实际担保余额为24.56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2.83%。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5.30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93%。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从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和2021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几方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刘晓峰、程向红、陈莹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97,188.62万元,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85,632.82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3.93%。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晓峰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选举刘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具体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燕萍,委员:刘晓峰、扈纪华、刘雪亮、程向红;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雪亮,委员:慕英杰、孙燕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扈纪华,委员:刘晓峰、孙燕萍。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申请的综合授信陆续到期,根据公司2022年的业务发展目标,为确保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债权投资、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商票贴现、资产证券化投资、债券投资、债权融资计划投资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超过以上授权范围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议案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的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帮助公司尽快恢复到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合并简称“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增信、委托贷款等流动性支持。预计2022年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含)。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应的协议等书面文件,具体情况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议案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慕英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技术研发投入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全面提高项目技术成果转化,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公司研究院在已掌握多项水环境综合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土壤修复、矿山修复、生态园林建设等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在2022年拟进一步研究开发城乡生态环境修复及景观建设等领域技术,进一步加强与优化技术应用与推广。2022年公司预计实施研发项目8项,其中结转研发项目5项,新立研发项目3项,预计投入资金约8,000万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2:0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董事会报告》;

3、《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财务报告》;

5、《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6、《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6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72.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发挥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保险、信托或其他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经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72.9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46.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26.7亿元。

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如下表:

注:本表中的担保额度为对该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接受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获得担保额度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2.9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或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公司董事会同意将72.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9.30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5.83%;实际担保余额为24.56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2.83%。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5.30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9,697.3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获得担保额度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岩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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