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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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销售业务。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始终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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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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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于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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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周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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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丁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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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2年度公司预计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预计比上年下降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提高工作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为: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对公司主要影响如下:
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式,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利润表同比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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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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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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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3层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何林渠、顾婷婷
电话:010-64390009
传真:010-64390009
邮箱:aimerzhengquan@aimer.com.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3层会议室,邮编:100102。
4、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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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号一一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线下销售终端数量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拥有2019家线下销售终端。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线下销售终端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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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第一季度按品牌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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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原慕澜品牌(塑形美体产品)现已并入爱慕品牌的产品线,因此收入合并计算。考虑到同期数据可比性,相应将同期慕澜品牌收入并入爱慕品牌中。
注2.上表中“其他”包含公司除已列示品牌外的其他品牌及生产类业务收入。
注3.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2年第一季度按模式收入、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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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尾数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