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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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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以上利润表相关项目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比例均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比例均为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减变动幅度。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根据公司股东奇精控股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告知函》,奇精控股自2021年7月16日起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43,824,70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2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韦”)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属”)发生业务往来,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93.9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本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初,公司与控股股东奇精控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奇精控股位于宁海县长街工业园区的办公楼的第二层与第四层,租赁期为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租金(含税)为人民币94,824元。2022年一季度,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706元(含税)。

2020年10月31日,公司与宁波玺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玺悦置业”) 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坐落在宁海县气象北路289号一楼东面的房屋出租给玺悦置业,租赁期二年,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第一年租金35.00万元(含税),第二年为36.75万元(含税)。2022年一季度,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1,875.00元(含税)。租赁期间,上述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由玺悦置业承担并通过公司支付。2021年一季度,通过公司支付的水电费金额为13,288.40元(含税)。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购买鼎峰大厦商品房的关联交易

2022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玺悦置业开发的坐落于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的鼎峰大厦第18层的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号分别为18-1号、18-2号、18-3号、18-4号,面积共计1059.13平方米(最终按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房屋面积计算),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交易总价为10,586,794.00元。

同日,公司与玺悦置业签署了上述房产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业》。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上述款项尚未支付。

(2)购买榆林金属厂房的关联交易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榆林金属于2021年4月12日签署了《厂房买卖之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以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作出的评估价格3,510,375元为交易价格购买榆林金属位于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25#、26#厂房,并在公司取得上述厂房不动产权证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同时,榆林金属向公司支付土地使用费191,981.34元(不含税)。

2021年上半年,公司已收到上述土地使用费。截至本报告期末,鉴于上述厂房的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厂房的购买款项。

(二)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将于2022年4月28日实施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2,139,12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641,737.8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彬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彬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彬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28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5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文祥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2 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4)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29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秉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全文详见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30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华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华女士将于2022年4月24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张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华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张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张华女士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张华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鉴于张华女士提出辞职,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补选工作,补选1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潘俊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潘俊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潘俊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俊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工商管理(财务学)博士后,教授。曾任江苏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副院长,兼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31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4、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6、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实施方式

在上述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负责根据资金盈余情况,编制投资理财建议方案,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方案,同时定期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16%,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3.40%,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8.07%,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9.7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32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不涉及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下转354版)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