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57版)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玲、邱明海
电话号码:(0755)26913931、(0755)86531031
传真号码:(0755)26918767
电子邮箱:kaiser@vip.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
邮政编码:518000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的格式附后。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5,投票简称:凯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股份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表意见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出席会议股东应当须在2022年5月17日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22-01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业绩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在中证网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何啸威先生、董事会秘书彭玲女士、独立董事马汉杰先生和财务总监刘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您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kaiser@vip.163.com),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或“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 2021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35万元。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1、机构信息
1)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4) 历史沿革:致同所的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6)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 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执业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淑燕,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江杰,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家上市公司和3家新三板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宜,注册会计师,199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0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5、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6、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工作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致同所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致同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会表决及审议程序
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22-015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董事会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对子公司(含其子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2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为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1年内。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
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9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郑合明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计算机互联网软硬件及技术开发、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相关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上项目需取得专项许可的,必须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按许可时效从事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凯撒文化直接及间接持有100%股份。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2、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法定代表人:黄种溪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游戏软件的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凯撒文化直接及间接持有100%股份。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3、企业名称:凯撒(中国)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9日
注册地点:香港
法定代表人:郑合明
注册资本:102.56万美元
业务范围: 经营及持有知识产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凯撒文化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三、担保事项授权事宜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的子公司及贷款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发展业务,满足日常运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经过认真分析和核查,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的额度总金额(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3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56%,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4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3%,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22-01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一一商誉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开发支出、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1)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开发支出、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8,998.48万元,明细如下表: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12 月 31 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说明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外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基于应收账款迁徙模型测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并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55.03万元。
2、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说明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开发支出、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开发支出、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分别计提了4,062.37万元、2,573.13万元、1,507.95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998.48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8,998.48万元。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22-017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 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511,054.57元,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公司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742,991.65元,加上历年滚存未分配利润926,612,619.25元,公司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982,355,610.90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000,000 股,支付总金额人民币 21,570,803 元(含手续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1,570,803元视同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1,511,054.57元的26.46%。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8.7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2022年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本预案,系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基于2022 年公司投资发展及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投资建设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22-018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包括之前申请的未到期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可使用。该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合明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定与各家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具体的授信额度,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2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用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用于对外支付货款(包括购买IP、游戏研发等费用),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情况
1、质押物: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定期存单。
2、质押额度及有效期:公司与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定期存单质押,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
3、质押目的: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包括购买IP、游戏研发等费用)。
三、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做出的决策,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可以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采取的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0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0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委托理财具有合法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最高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额度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六)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资金部和财务部等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号)核准,公司向28名投资者发行142,920,634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0,399,994.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5,483,018.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74,916,975.4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245,969.63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870,671,005.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2C00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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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韩江支行、广州银行汕头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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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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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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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不适用,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442A01356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年合并营业收入93,283.25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151.11万元,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58.16%,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比上年下降33.91%。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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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者权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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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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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流量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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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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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 2022 年 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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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合明
2022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