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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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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1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为制造业门类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门类里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和服务属于我国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1)行业发展阶段

为推动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现阶段国家出台的诸多扶持政策和法规,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2021年3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战略新兴产业,重点提及了制造业升级,而且列出了制造业要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核心竞争力提升的8大领域,其中就包括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医疗装备等领域。2022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能源低碳转型,重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持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当前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局部领域已有成熟案例落地,突如其来的疫情加快了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的进程。在全球经济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智能制造成为少数仍保持快速增长的行业之一。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围绕企业智能制造需求,基于制造企业现有状况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比如实现过程监控、柔性化生产制造、精益化管理运营等。其中,实现车间生产数据实时采集、提升车间的操作自动化、生产管理精细化、装备应用智能化成为当前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的主要业务,也是市场接受度较高的领域。

(2)基本特点

智能制造应用市场巨大。目前我国工业经济规模已位居全球首位,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智能制造需求旺盛,中国将会是最大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市场,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市场呈现巨大潜力,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具有以下特点:1.产业关联度高,与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2.产品成套性强,需要各环节之间紧密配合。因此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对企业的专业化研发技术能力要求高。

行业竞争者技术参差不齐,高端市场门槛较高。部分竞争者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存在研发能力薄弱、缺乏核心技术及自制装备、项目实施经验不足等问题,业务往往集中于搬运、码垛等中低端应用领域,侧重于外购机器人、机械臂等装备的简单集成与应用,仅能实现自动化。而在全球知名厂商核心生产工艺等高端应用领域,由于工艺复杂,定制化及智能化要求较高,进入门槛较高。在该领域,欧美发达国家拥有较强的制造技术基础、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及强劲的创新能力,其智能制造技术水平也处于领先地位。而国内少数公司经过持续的研发技术投入及项目经验积累,已经开始涉入全球知名企业关键生产环节,实现进口替代,甚至抢占国际市场。在国家出台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2006)》和《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等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后,行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技术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在装备连续性、制造品质可靠性、信息化控制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缩小。

(3)主要技术门槛

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技术集高端机电一体化开发设计、大型工程设计、智能自动化控制、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和IT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高端设备加工、装配、调试、远程服务等一系列的技术于一身,而这些核心技术还需要不断地实践、积累、深化和传承,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够拥有,需要多年的技术、产品、项目集成等多方面的积累。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技术更新速度较快,物联网、边缘计算、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升级换代等均有可能导致行业设备技术的更新。另外,与技术先进企业相竞争,尤其是与国际上长期占据技术与管理领先优势的企业直接竞争,还需要配合以适宜的技术研发创新体制、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理念。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制造装备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依靠深厚的研发实力、持续的技术创新、十余年的工艺技术知识的积累、强大的人才团队及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等优势,公司在聚焦以汽车电动化、智能化产业为主线的智能制造业务领域的战略定位下,在汽车零部件、新能源锂电池、充换电等细分单元业务积累了大量全球知名客户。相比国内可比公司,公司在技术和工艺积淀、国际化程度、工业数据智能化以及智能制造标准化程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汽车设备业务板块,在“聚焦客户制造挑战,提供最佳的装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持续助力客户快速实现高效生产”为使命,致力于“让制造变得简单”的愿景下。作为汽车电子制造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全球前十大零部件厂商中大陆集团、博世、采埃孚、电装、麦格纳、爱信精机、李尔及法雷奥均为公司客户,且合作深度和广度都在进一步拓展,与此同时,公司还开拓了安波福、马勒、采埃孚、汇川技术、飞龙股份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在技术实力及应用方面,公司技术主要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的核心生产线,并已走出国门,与国外一线同行竞标赢得项目。尽管国外竞争者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和品牌优势,但是公司依托不断夯实的技术和工艺优势、项目实施能力、快速响应能力、更具性价比的整体解决方案,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电池设备业务板块,在“助力客户提升生产力”这一使命下,凭借多年在智能制造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公司业务覆盖消费锂电和动力锂电领域。公司的产品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响应能力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已与亿纬锂能、欣旺达、天鹏能源、力神、珠海冠宇等锂电池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锂电池装配、化成、分容、检测、数据追溯等中后道专业领域具备独特技术,特别是在化成分容设备细分领域,受益于“器件归一”和“标准化设计”工作,公司的锂电池设备在成本优化和产品价格上相较同行业具备较强竞争优势;公司研发的数字电源技术,解决了芯片短缺造成的电源交付困难问题,缩短了设备产线交付周期,大大提升公司的产线交付优势。

充换电设备业务板块,在“助力客户提升充换电运营效率”为使命、致力成为“充换电设备行业头部企业”的愿景下,公司凭借多年在智能制造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已开发完成底盘、分箱、侧向、顶吊式等不同充换电技术路线,拥有乘用车充换电站、商用车充换电站、核心零部件及终端运营系统四大类别产品,分别在乘用车、轻卡、重卡、矿卡、无人机、船舶等多场景布局,可适应高温、高寒、沿海、高海拔等区域,为整车厂,动力电池厂和运营商等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在助力客户实现车电分离和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2021年,荣获中国换电行业“最佳换电技术奖”。公司作为充换电领域的头部设备企业,具有先发优势。目前与协鑫能科签署了五年的关于乘/商用车充换电站及核心零部件开发和生产的战略协议,与西安特来电领充达成商用车电池包和充换电站开发生产的战略合作,并且已服务宁德时代、阳光铭岛、蓝谷智慧能源、顺加能等优质客户,实现充换电业务的全面突破。

2021年度,公司获得了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江苏省工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四星级上云企业”、“2021年江苏省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2021年江苏省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产品”等荣誉资质,代表了社会及政府对公司产品和技术实力的肯定。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制造升级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不断的深入,制造业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智能制造作为重要的方向,正在不断的突破新技术,催生新业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智能制造融合了通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制造过程中的分析、推理、判断、构思和决策等智能活动。通过人与AI的合作共事,去扩大、延伸和部分地取代人类专家在制造过程中的脑力劳动。数据、算力、算法和网络,是构成智能制造的四大核心技术基础。与传统制造相比,智能制造在产品设计、加工、制造管理以及服务等方面均有较大革新。制造过程,各个环节几乎都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系统技术可以用于工程设计,工艺过程设计,改变传统的设计方式,使产品更能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加工过程,更加柔性化,智能化加工可实现在线实时监控和调整,跟踪生产过程,优化生产调度,提高制造效率,加强故障判断能力,降低制造风险;管理方面,实现智能化技术管理,扩大管理范围,优化管理方式,节省管理成本;服务方面,从仅仅服务产品本身扩展到服务整个产品生产周期过程中去,扩大管理范围,优化管理手段,增强管理效果。

(2)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将带动汽车制造智能装备的发展与升级

2020年,各国对碳排放提出新的要求,习总书记提出中国要在2060年前努力实现碳中和,世界各国都在开展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以减轻对大气的污染。在此背景下,国内外车企纷纷推出以混合动力、纯电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我国新能源汽车也迎来了蓬勃发展期,汽车电子在新能源汽车制造成本中占比高达65%。根据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4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整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165.66%,市场渗透率为13.4%,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增幅持续扩大,为其重要上游行业一一汽车电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3)全球动力锂电池迎来新一轮扩产潮,国内锂电设备厂商充分收益

新能源汽车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各国纷纷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产业布局,动力电池受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增长带动,迎来快速发展。主流动力电池企业为满足车企需求并提升自身行业地位,纷纷扩充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中国动力电池市场也取得快速发展,在锂电设备厂商方面,目前全球领先的锂电设备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与韩国。国内锂电设备行业虽起步较晚,但受益于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锂电设备技术不断提升,成长速度较快,已具备一定的制造规模。凭借先进的技术、规模化生产能力和性价比优势,国内优质设备供应企业进入全球锂电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国内锂电设备企业有望充分受益全球锂电池产业爆发式增长浪潮。

(4)“新基建”的实施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带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落实这一国家战略的有力保障。2019年至今多份政府文件提出大力发展换电模式,2020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这是换电站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换电站”成为我国新基建的七大重要领域之一。2021年12月,中汽协出台的《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站建设规范》,将为行业提供共享换电站的统一技术要求,有力推动换电模式成为电动汽车能量补给市场的重要选择。

近年来,电动汽车发展迅猛,2021年全球电动车销量达到420万台,市场占有率从3.1%翻倍至6.2%,其中,中国继续保持领先,约占到全球市场需求的一半,而欧洲和北美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在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价格成本的下降、主要经济体对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等背景下,全球电动汽车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未来五年内扩展幅度或呈两位数增长,换电站作为电动汽车的重要支持基础设施,也随之进入高速发展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97.46万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25.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80.49万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37.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余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钟乐,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预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晶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毓,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及大型集团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辽宁成大、森远股份、萃华珠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为1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对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主要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执行的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33,746,163.36元、租赁负债19,940,066.72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806,096.64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8,834,764.48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834,764.48元。

2021年1月1日,公司及母公司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外币币种: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三)资金额度: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

(二)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三)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四)公司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管理层决策。

(五)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7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560.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2,072.6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之外,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是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根据已经签署的有关合同和协议将在后续进行支付的款项。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将在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募投项目合同尾款支付完毕之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瀚川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2年11月末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5%,即不超过27,071,625股(含本数),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做出承诺,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在预测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108,286,500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回购的库存股数量为715,519股,公司董事会已审议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不考虑该库存股的影响。

6、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080.49万元和3,093.06万元。假设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与2021年度增长10%、增长20%和增长30%三种情况测算。本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前提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测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能否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表假设基础进行测算,公司存在基本每股收益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202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述的具体内容,参见《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瀚川智能是一家专业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聚焦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的主航道,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客户提供柔性、高效的一站式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助力制造行业客户提升生产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历来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公司核心团队已积累众多充换电行业、汽车行业、领先自动化装备行业的专业人才。目前,公司拥有研发及技术人才623名,占职工总数的50.45%,拥有专职研发人员331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占比87.91%,团队主要成员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均拥有十余年丰富的智能制造、自动化、电子信息等相关行业经验,已形成一支人才梯次及结构配备合理、专业领域齐全和配合默契的优秀研发队伍,能够快速捕捉国内外行业前沿研究,进而快速转化至实际项目中。

在换电设备及新能源汽车设备领域,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的核心团队的搭建,相关团队成员均具备成熟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经验或充换电服务运营管理经验,对于行业的发展情况、技术特征以及未来走势有着深刻的理解。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人员储备,同时公司通过积极引进相关领域的外部优秀人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才招聘和培养计划,不断提高人员专业素养,以应对业务规模扩大、新业务转型等所带来的管理需求和人才需求。

2、技术储备

公司秉承“研发技术驱动市场”的理念,建有“江苏省汽车电子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研发机构。公司在电气控制、精密机械、光学及计算机算法等领域有着多年的研究开发经验,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公司已建立模块化的设计理念及平台化的开发环境,并形成了从硬件、软件及服务全方位为客户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技术实力,通过服务于全球知名企业先进生产线的智能化,将客户前沿、创新、个性化的制造工艺、生产管理模式等落实到具体的生产装备与工业软件,与世界一流企业协同发展的机制使得公司技术与产品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21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214项,外观专利10项,另有50项软件著作权。

3、市场储备

凭借深厚的研发实力、持续的技术创新、强大的人才团队及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等优势,公司在汽车行业和充换电站等行业积累了大量知名客户。其中,在汽车行业,全球前十大零部件厂商中,博世、电装、采埃孚、麦格纳、爱信、大陆、李尔和法雷奥均为公司客户;在连接器细分领域,全球前两大厂商均为公司重要客户;在充换电设备行业,公司已经成功开拓宁德时代、协鑫能科、阳光铭岛、蓝谷智慧能源、特来电领充、顺加能等知名客户,并且与协鑫能科达成长达五年的换电业务的战略合作,与西安特来电领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商用车电池包至整站开发生产的战略合作,初步完成了汽车主机厂、电池厂和运营商的市场布局。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抓住围绕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产业赛道所带来的行业机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果本人违反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的承诺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特定对象提供财务资质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9年8月13日公司已将11,812,600.00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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