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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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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5,146,579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5.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435,14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564,840.6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6]B026号)验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募投项目共90,109.16万元(含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2,5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共计60,109.16万元,归还银行贷款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收到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1,069.45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6.77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817,489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11,175.36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10,471,308.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9,439,867.31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51号)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6月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1月,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由中信建投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5月,就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相关事项,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具体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在实施过程中,国内影视剧行业发生了诸多变化,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中的“资源培植与整合”本报告期没有进展。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9,000万元。

4、对闲置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文影业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浙文影业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1,069.45万元。

注6:2021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00万元用于“超级网络剧制作及发行”项目。由于2021年网剧监管政策变化的原因,当年实际使用1,961.81万元,剩余未使用的638.19万元仍将用于相关网络剧的制作及发行。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中的“超级网络剧制作及发行”和“内容版权采购”

●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项目: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中的“资源培植与整合”

● 项目结项和拟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9,016.77万元,因议案审议至结转存在时间差,实际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途: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该事项已经浙文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46,579股,发行价格15.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435,14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564,840.65元,已于2016年2月2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6]B026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

单元:万元

注:“募集资金净额”指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 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16年3月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9年6月,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签订保荐协议,由其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中投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11月,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由中信建投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3.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6日,本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皆在专户余额中,未另作补充流动资金等他用,当前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历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在规定期间内归还。

(2)2017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计算)。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在规定期间内归还。

(2)2017年1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12月22日、12月2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1月2日将剩余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7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1月30日、2月23日、2月28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3月21日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剩余未归还部分全部归还。

(4)2018年3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3月17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8,1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3月18日、3月1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分两笔300万元、11,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9年3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6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3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11,6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6)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1.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21年2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1.16亿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7)2021年2月2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9,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2016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互联网影视剧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中的“超级网络剧制作及发行”和“内容版权采购”。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公司合理利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项目是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中的“资源培植与整合”。通过本项目,公司拟构建由知名导演、编剧、监制及演艺人才组成的资源整合平台,通过多种合作模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充分激发和调动合作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制作的超级网络剧具备优秀品质。在外部资源整合的基础之上,对内组建和培植优秀团队、艺人资源等,强化内部力量。采取同心圆战略模式,内外结合,强强联手,进一步强化对影视娱乐产业链关键资源的整合,奠定鹿港影视在超级网络剧领域的领先地位。

本次拟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原因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在实施过程中,国内影视剧行业发生了诸多变化,如监管政策更加细化,限集令、限薪令等;播出平台以流量为王的内容评价标准正在改变,数据导向、天价流量明星,已经成为过去,影视作品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股东投资收益,基于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终止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中的“资源培植与整合”。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中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9,016.7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变化所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采取相关保障措施,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五、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中的“超级网络剧制作及发行”和“内容版权采购”项目进行结项,将互联网影视剧项目中的“资源培植与整合”项目进行终止,结项和终止项目后节余的募集资金9,016.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促进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文影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浙文影业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变化所做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与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因公司工业污水处理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2年3月将污水处理公司60%股权转让给张家港市高铁新城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2:公司2022年1-3月与污水处理公司交易金额为203.41万元,预计2022年4月交易金额为8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张家港市塘桥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腾冰

注册资本:198万元

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徐群,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邹国栋在过去12月内担任污水处理公司的董事,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各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相关关联交易时,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文影业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内容

公司依照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自2021 年1月1日起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示在“营业成本”项目中。

(二)公司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适用新收入准则,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 本次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在利润表中,公司将与履行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在现金流量表中,公司将与履约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现金支出,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列报。

2. 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情况: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可比期间(即2020年)的财务报表数据。2020年度“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及其他相关科目调整如下: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6日,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1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对2021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 19,825.80万元。

(一)按财务科目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诉讼、仲裁等应收款项;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以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3)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及计提标准

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资产组的回收金额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年末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公司影视业务重大的各项资产减值明细

受宏观经济、影视行业调整、影视作品适销性特点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已拍摄项目无法按计划销售;同行的倒闭或经营不善导致部分应收款项成为坏账,无法收回,公司对以上项目计提了减值准备。

(1)本期按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2)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2021年对《摸金符》《一步登天》等项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9,772.34万元,该部分项目原值为49,805.96万元,截至2021年末累计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8,138.55万元,减值计提理由为:①受相关项目情况影响,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后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根据调整后价格进一步计提跌价准备。②受行业采购价格整体回落影响,公司对相关剧目发行推进较预期缓慢,根据目前预计销售情况进一步计提跌价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825.80万元,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0,242.39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杭州)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办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 B 座 19 楼 & 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工业区

联系人:邹国栋

电话:0571-88068357 & 0512-58353239

传真:0571-81182724 & 0512-5847008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 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年初至今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8,912,317.50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1,383,5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528,817.5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获得的上述补贴资金,计入公司相关的会计核算科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编号:2022-020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

1、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科技”)

2、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野科技”)

3、张家港保税区鹿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国际”)

4、杭州勾山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勾山影业”)

5、江苏鹿港天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纬科技”)

6、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龙”)

● 本次担保金额: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安排,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活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4.8亿元。

● 本次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担保额度不超过14.8亿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

2、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将担保额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间(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作适度调配,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全资子公司。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了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3、担保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4、本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4.1预计为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4.2预计为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本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每笔担保业务都将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以上担保事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认为:上述被担保方系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各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下属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底,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0,030.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7.82%,没有逾期担保情况。除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文影业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3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1、投资标的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

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下转340版)

(上接3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