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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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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0322888

传真:0510-80322666

联系人:陈巾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谢乾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2年4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谢乾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谢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430,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5%,谢乾先生控制的宜兴中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0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

(三)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谢乾先生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谢乾先生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4月27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

谢乾先生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0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7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5,622.8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量76家,收费总额7,204.5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1,455.3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该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合伙人):陈笑春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会兴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1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复核的上市公司为9家。

2.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8万元(含税)。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二、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进行了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 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39,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9元,共募集资金575,871,408.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6,069,712.6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9,801,695.3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19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6,544,605.24元、律师费用4,716,981.13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35,849.06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964,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40,259.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理财产品及活期存款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7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上海研发中心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61,006,491.28元超募资金,用于购置上海闵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闵行区恒南路688弄《复地浦江商务中心》44号1层地下1、13 层01-04室的房产作为上海研发中心办公用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上海研发中心办公用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58,541,254.45元用于支付以上款项。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9年12月31日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999,171.2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国产BIOS固件和BMC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出具了天衡专字(2022)00777 号鉴证报告:“卓易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卓易信息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卓易信息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卓易信息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2,789,793.43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86,956,591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083,826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85,872,76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587,276.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28,320,028.26元(不含交易费用)。则公司2021年现金红利及回购金额合计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7.65%。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计算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83,82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2年 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2年 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上接3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