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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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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司马文霞回避表决。

9.7 关于独立董事袁学礼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袁学礼回避表决。

9.8 关于独立董事李志勇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志勇回避表决。

9.9 关于副总经理吴晶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0 关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季清辉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1 关于财务总监贾冬妍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2: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 4月26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209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凌伯琴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43,226,332.7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571,597.38元的42.9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全体监事支付薪酬具体金额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

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监事的薪酬,按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

5.1 关于监事会主席凌伯琴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凌伯琴回避表决。

5.2 关于监事张文斌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3 关于监事吴红芹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吴红芹回避表决。

5.4 关于监事金红兵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金红兵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监事的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市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1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三)2021年6月4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要求将租金减让期间由 “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四)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于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于2021年1月1日,本公司无剩余租赁期限超过12个月的租赁合同。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2021年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二)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上接3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