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2-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城市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提供供热及工程服务,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公司供热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燃煤锅炉燃烧煤炭原料产热对热用户供热,煤炭原料通过外部采购获得;另一种是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供暖,即向电厂购进热量,再通过公司所属的管网输送,实现对热用户供热。公司每年度在采暖期(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采暖期)向热用户提供供热服务,热用户向公司一次性交纳一个完整采暖期的费用。供热价格由当地政府部门确定;外购煤炭价格随市场定价;外购热量价格根据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主要通过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上述业务。
随着国家清洁取暖工作的开展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沈阳市不断增加的供热需求和供热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渐增大。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优化供热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着力提高能源利用率,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供热体系将是未来沈阳市城市供热发展目标。
当前,沈阳区域供热负荷面积每年以6%左右的增长速度逐年攀升,截至2021年末,沈阳区域供暖总面积已达3.8亿平方米,供暖刚需稳步增加。公司近年来每年新接网面积平均以200万平方米左右的增量递增,截至2021年底公司拥有热用户93万余户,供热面积8100余万平方米,占沈阳市总供热面积约四分之一,供热范围遍布沈阳市六个行政区域。在当前沈阳市政府对供热市场进行统筹规划,清理“小”“散”“弱”供暖公司及热源,合理规划全市供热布局,以及提高国有供热比重的主导施策背景下,作为沈阳市唯一一家国有控股的专业供暖上市公司,惠天热电在沈阳市城市供热基础建设规划及未来供热行业市场整理进程中将占据得天独厚的绝对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其中第二条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3、报告期内,关联方城建集团将其持有的信访局大楼和报业大厦两座大楼资产经评估作价后代替城建智慧产业园和惠天房地产等额偿还对公司的债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债务方以资抵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
4、2021年2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收到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款318,205,170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2-1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2点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现场方式出席:吴迪、徐朋业、李俊山;视频方式出席:马永霞、梁杰、范存艳、李卓)。
4、会议由董事长吴迪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二热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期间内,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为保证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届时贷款利率情况,按照“及时满足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在上述贷款额度内,选择银行、确定借款时间、信贷方式、信贷金额及签署信贷合同等。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独立意见”和“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2、3、4、5、7、8、9、10、1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关于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公司将另行安排并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2-1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3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
4、会议由监事李阔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公司经营状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状况。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配套指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对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2021年,公司未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2-1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751人,其中合伙人44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1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262名,其中超过18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中准 2021年度业务收入 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4 亿元,总计为2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3571.23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 家)、金融证券业(2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2家)、商务服务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34.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准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于2019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3次,2020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2021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峰,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7年持续在中准执业,自2018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淑玲,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7年开始在中准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卫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工作,2007年起持续在中准执业,自2018年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 近三年复核过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中准在本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就相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对中准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诚信状况良好。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环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任期限一年。 关于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公司将另行安排并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2-1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期间内的贷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其他方式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8亿元,在此额度内,二热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分批分次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771.50%、占总资产44.49%。
2、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2年4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对子公司担保的规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公司将另行安排并通知。
二、被担保人简介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5月16日
注册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法定代表人:刘诚
注册资本:52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营供暖、供汽;兼营热力供暖工程、电气安装、管道保温;水暖材料零售;供暖设施租凭。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1年末,资产总额:216,146.73万元;负债总额:201,144.98万元 ;资产负债率:93.06%;净资产:15,001.7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7,141.96万元;利润总额:-9,696.34万元;净利润:-9,696.34万元。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二热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22.8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510.57%。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12.69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953.9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3.2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92.71%。
四、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担保限定条件内适时选择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及担保金额,办理对二热公司的担保事项,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出具相关文件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2-1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度诉讼情况详见2022年4月27日发布的《2021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4,322.18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6.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事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开庭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附件: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1、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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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案额100万元以下的诉讼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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