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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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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公告编号:定2022-01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拥有50多年的氯碱化工发展历史,为四川地区最早上市企业之一,公司以氯碱化工为基础,配套仓储、物流等业务,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为聚氯乙烯树脂(PVC)和烧碱。

PVC树脂是五大通用树脂之一,是我国第一、世界第二大通用型合成树脂材料,由于其具有阻燃性、耐磨性、抗化学腐蚀性、综合机械性能、制品透明性、电绝缘性及易加工性等特点,目前PVC树脂已成为应用领域最为广泛的塑料品种之一,主要应用于包装材料、人造革、塑料制品等软制品和异型材、管材、板材、农业节水器材等硬制品,是国家重点推荐使用的化学建材。烧碱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农业、建材、电力、电子、食品加工等方面,是国家最重要也是用途最广泛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

报告期,在“就地过年”、“美国寒潮”、“能源双控”及全球大宗商品轮番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公司抢抓市场需求复苏的良好机遇,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司配套产业链优势,生产所需原料电石的稳定供应保障了公司主体企业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公司抓住主导产品PVC树脂和烧碱销售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有利时机,加大产品生产销售力度,增厚销售利润,取得了良好经营业绩。

(一)管理方面:公司持续深化管理改革,紧紧围绕“运营管控型”的集团化管控理念,探索“以结果为导向”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寻求以更合理的方式呈现企业目标价值,建立起更加精简高效、责任明确的运行机制。

(二)生产经营方面:一是持续优化经济运营分析,为公司生产组织、运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抢抓黄金机遇,通过强化过程管控,优化装置运行,精心组织生产,保障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三是细化责任制体系中管理消耗、质量、可控费用等考核指标,促使各企业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等基础工作实现挖潜增效;四是科学谋划,预判行情,抢抓波段机遇,适时调整营销策略,牢牢把握有利时机,加大产品销售力度将良好的市场行情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经营效益;五是强化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以成本管理和全面预算为重点,控制成本费用;六是通过技术改造、创新,保持低能耗高效率的持续生产能力,加大特种树脂生产力度,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安全环保方面:一是公司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将考核落到实处,加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二是通过加强安全预防过程管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公司坚持低碳、循环、绿色经济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在实践中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为生动的现实,公司主体企业树脂公司和岷江电化公司的环保改善项目均按期完成并投入使用。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8亿元,同比增长34.94%;实现净利润29,953.36万元,同比增长318.71%,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公司还斩获了“2021年度中国新经济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继续上榜“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入围“2021年四川制造业100强”,“2021年四川民营企业100强”,荣获“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等荣誉。

与此同时,公司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为克服主营企业产品结构单一的弊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元化利用市场资源,继续统筹推进“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完善优化产业链布局。一是完善供应链系统,增强公司营销能力;二是构建产业信息融合,开拓新业务领域;三是聚焦产品结构调整,扩大主业增利空间;四是推动战略转型,布局高新业务领域,通过一系列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公司受氯碱行业周期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作为基础化工原料的PVC树脂和烧碱仍具有稳定的消费市场空间,预计上游原料价格将维持在较高位置,给PVC带来一定成本支撑。上下游企业在逐步适应“双控”政策对于市场的影响之后,市场价格波动或将逐步趋于正常化、温和化,在无外力因素影响下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的可能性较小。未来氯碱行业扩产速度减缓或将成为国内氯碱市场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同时随着新兴下游的大力发展也将对国内氯碱行业起到极大促进作用。同时,能耗“双控”以及其他各项环保政策的执行对氯碱市场的影响程度正在不断扩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180,00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上游产业链,提升公司生产所需原料供应保障水平,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布局新能源业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目前相关工作正积极推进之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2一13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独立董事曹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9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9,982,594.74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同时,鉴于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1年度公司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于2021年末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判断,鉴于其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显示其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减值至零,公司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次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仅影响母公司利润总额7,707.50万元,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和经营需要,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间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9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2.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9.98%。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前提下可进行调剂使用。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事项有序进行,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1日。

以上第一、二、三、四、七、八、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2一14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小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黄钧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视同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同时,鉴于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1年度公司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局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局认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局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予以认可。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局认为此次计提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执行,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监事局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担保行为可控,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局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局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以上第一、二、三、四、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2一15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局会议、第十一届第七次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9,533,641.8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17,485,600.26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7,019,242.13元。

公司拟定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二、2021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2021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1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9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9,982,594.74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即2021年度视同公司现金分红89,982,594.74元。

(二)公司为氯碱化工企业,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尚不具备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对市场依赖程度较高,受供求关系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盈利水平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外部环境,企业抗风险能力还较弱,公司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持续探索业务转型升级,积极介入新兴产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公司相关投资发展项目需大量资金投入,即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三)目前新冠疫情存在反复散发态势,病毒的频繁变异和蔓延,导致经济复苏不均衡、不协调,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仍将持续,同时,全球性、地域性政治摩擦和冲突不断,导致世界经济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公司所在氯碱行业得益于近几年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政策的实施,部分中小氯碱企业陆续淘汰,但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高,在资源富集的西北等区域,产业呈现越来越明显的规模化、大型化、长链化等特点,在东部、中部和西南地区,产业多元化、延伸性和协同性发展更为明显,氯碱市场竞争依旧十分激烈。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期末余额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目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的项目需大量资金支持,故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综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转型升级发展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一方面公司2021年度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视同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另一方面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

五、监事局意见

监事局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视同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

六、其他说明(下转32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江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毅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2. 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单位:元

3.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及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180,00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上游产业链,提升公司生产所需原料供应保障水平,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布局新能源业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目前相关工作正推进之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尚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浩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曜鑫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军资产管理(珠海)有限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柒捌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投资COAMC2018HA01资产包。2019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共同投资设立的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成立,报告期,资产包的处置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江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江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公告编号:临2022一21号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