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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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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6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于静女士、赵长美女士作为股东代表监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冬妮女士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当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已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缩短会议通知时间。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于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于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股东大会结束后当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设立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赵燕女士、郭学平先生、郭珈均先生、李亦争先生、樊媛女士、邹松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颖千女士、陈关亭先生、曹富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陈关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赵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及成员选举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选举以下人员出任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陈关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于静女士、赵长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冬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三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2年4月26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于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赵燕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刘爱华女士、郭学平先生、郭珈均先生、徐桂欣女士、栾依峥先生、高屹女士、李亦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栾依峥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李亦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上述人员均具备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时李亦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秘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备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以下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均具备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李亦争先生同时具备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赵燕女士出任公司总经理,刘爱华女士、郭学平先生、郭珈均先生、徐桂欣女士、栾依峥先生、高屹女士、李亦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栾依峥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李亦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董事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3、高级管理人员

刘爱华女士

刘爱华,女,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学院药物制剂专业,本科学历。1983年8月至1993年8月,任济南第三制药厂实验室副主任、科研所所长、副厂长;1993年8月至1998年7月,任济南永宁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科研所所长;1998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副院长;2002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华熙福瑞达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华熙福瑞达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爱华女士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被授予23.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0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获归属并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流通。截至2022年4月26日,刘爱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08万股。其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桂欣女士

徐桂欣,女,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至1996年5月,任三联集团生物产业公司技术员;1996年6月至1997年3月,任金泉集团技术员;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任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沈阳办省区经理;2000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华熙福瑞达物料部经理、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销售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徐桂欣女士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被授予14.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4.41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获归属并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流通。截至2022年4月26日,徐桂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416万股。其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栾依峥先生

栾依峥,男,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2009-2013年历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员、经理、副董事,2013-2015年就读于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2015-2017年任弘毅投资健康产业部投资经理,2017-2018年任高瓴资本医疗组高级投资经理、副总裁。2019年加入华熙生物,任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栾依峥先生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被授予18.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5.5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获归属并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流通。截至2022年4月26日,栾依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52万股。其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屹女士

高屹,女,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中国光大集团;2000年1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联想集团;2001年2月至2003年2月任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3年11月至2018年3月先后于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熙海御科技有限公司、华熙国际医学皮肤管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要职;2018年4月加入华熙生物,任品牌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中心、法务中心、品牌与传播战略中心。

高屹女士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被授予4.20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1.26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获归属并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流通。截至2022年4月26日,高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612万股。其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五、上网公告附件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冬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薪酬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李冬妮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位监事组成,包括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及一位职工代表监事。李冬妮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于静女士及赵长美女士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李冬妮女士简历

李冬妮,女,1973年出生,齐鲁师范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曾就职于山东珍珠大酒店任财务出纳,2005年至今就职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事务与综合管理中心,任综合管理副主任。

李冬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6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赵燕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亦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除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外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 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12、议案13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花、吴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