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一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向北京鸿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的受理通知书》(受理序号:211758),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法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20日,由于公司本次重组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中止了本次交易审查。公司与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核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提交恢复审核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法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重组截至目前仍处于中止阶段,尚未恢复审核。
本次重组尚须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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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郑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郑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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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郑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法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附:候选人周法田先生简历
周法田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西北轻工业学院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1988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北京玻璃六厂技术员、科长、副厂长、厂长,2004年1月至2017年9月,任北京威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4年12月至2017年9月,任北京玻璃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4月,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2月至今,任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4日至今,任北京首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北京一轻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大豪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内容将另行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2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个人股东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3、法人股东会议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晓军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015
电话:010-59248942、010-59248923
传真:010-59248880
电子邮箱:zqb@dahaobj.com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4、鉴于当前形式,呼吁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原则上谢绝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检查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
程码、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
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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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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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22-03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公司2022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14,259,385.40元。其中,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福日电子关于所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中已经披露2022年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11,924,139.62元,本次公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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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将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但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2 月 4 日、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简称“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本次重组涉及出资资产规模较大,公司本次重组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现有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邵其军先生、邓志勇先生,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重组的持续督导义务尚未终结,财务顾问职责尚需履行。
2022年4月26日,东北证券发来《关于更换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通知本公司,因邓志勇先生离职,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现已委派姜晨曦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邓志勇先生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更换后,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邵其军先生和姜晨曦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姜晨曦先生简历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姜晨曦先生简历
姜晨曦,男,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曾先后参与多家公司的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以及IPO项目,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