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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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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罗永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银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加41.87%,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48.48%,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履约保证金等外部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减少31.16%,主要系报告期内留抵增值税额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减少73.96%,主要系报告期内已支付上期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5)应交税费同比增加64.57%,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减少32.69%,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合同货款减少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减少33.4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欧盛液压少数股东25%股权所致,收购后欧盛液压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利润表

(1)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8.17%,主要系报告期内人力成本及股权激励计划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同比减少54.83%,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3)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0343.87%,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电商博览城博览大道”所致;

(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502.32%,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贡舒片区平基工程”政府补偿所致;

(5)利润总额同比减少49.89%,主要系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下降所致;

(6)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94.33%,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81.4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出口退税款同比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4.4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到期的保证金同比减少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34.41%,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减少相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同比减少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13.46%,主要系报告期远期结汇协议交割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99.58%,主要系上期收到大安房屋征收补偿款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2.7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购建固定资产款项减少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欧盛液压少数股权收购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银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银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成都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变 化,考虑公司的价值表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为了维 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成都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小明女士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事项,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

3、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 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考虑公司的价值表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 多方面因素,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2022年1-3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326.94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1.41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减值准备956.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其中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393.33万元,转回41.41万元。

单位: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并将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采用不同的减值会计处理方法。如果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债务人分类、款项性质、账龄等的共同风险特征划分其他应收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其中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25.63万元。

单位:万元

(3)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92.02万元。

单位:万元

(4)存货

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

本报告期对已实现销售或已耗用的存货,转销前期对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合计956.65万元。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末,存货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本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956.65万元。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3月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326.94万元、转回41.41万元、转销956.65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671.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711.56万元,相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上述减值准备计提额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尚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202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3,000.00 万元,用于智能制造升级扩能建设项目、数字化供应链协同制造服务中心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 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终止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变 化,考虑公司的价值表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 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次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经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相关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 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考虑公司的价值表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 多方面因素,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号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德利 编号:2022-060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质押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庐江支行”)签署《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9.7506%股权质押给农行庐江支行,为其在农行庐江支行的人民币26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已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银行贷款审议情况

上述银行贷款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7191291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康金伟

注册资本:375035.4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年03月11日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新建路2号1幢1号139室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软件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施工;电子计算机及网格耗材、办公设备的销售;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四、股权质押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登记编号:2204250004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出质人: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证券数量:365,682,017股

五、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份是基于公司发展所需,符合公司整体融资安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不会对公司及质押标的亚锦科技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举办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业绩说明会参与方式如下: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TAN CHOON LIM(陈春霖)先生,独立董事熊明良先生,财务总监谭伟恒先生,董事会秘书章俊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登入“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小程序进入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