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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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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9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1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2022年第一季度减值准备转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单位:元

注:2021年度计提的减值损失以负号填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以正数填列。

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应资产情况如下: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类资产情况

单位:元

(2)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类资产情况

单位:元

2、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单位:元

注:2022年第一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为正数,计提的减值损失以负号填列。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9,918,177.98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497,213.66元,减少2021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8,415,391.64元,减少公司2021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217,024,477.40元。

2022年第一季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2,423,028.40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10,180,226.75元,增加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603,255.15元,增加公司2022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9,450,844.97元。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五、独立董事会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1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2年 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该文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将2020年度销售运费的列报予以追溯调整,自“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

2、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或“本解释”),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5号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2、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1)对2020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对2020年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3)对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4)对2020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执行解释第15号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无需调整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期初数,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解释第15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解释第15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更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公司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解释第15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更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公司财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2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翔腾”)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永翔腾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会杰先生之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以下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郑永汉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

住所: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新结村牛田岭组沥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永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塑料、新成品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加工、制造、销售:塑料制品;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42.52万元,净资产334.84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9.1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永翔腾尚未正式营业。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会杰先生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郑永城先生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由郑永城先生控制的永翔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与永翔腾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永翔腾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经营能力,提供的聚烯烃护套料试料经检验为合格产品,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永翔腾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将参照公司及子公司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客户交易的条款协商确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永翔腾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采购行为,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在公司及子公司原材料采购中所占比重不高,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此外,公司在关联交易协议执行过程中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复核评估,为是否继续进行交易提供决策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2022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参照非关联方交易条款,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采购行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参照非关联方交易条款,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董事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并获得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编号:2022-02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4人,会议由郑永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经编制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06,562.2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39,497,546.02元。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净利润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794,109,503.09元,减去2021年已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29,87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949,754.60元,2021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01,896,310.75元;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297,655,748.16元,减去2021年已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29,87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949,754.60元,2021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293,333,539.58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32,90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86,5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编制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限为一年。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2022年第一季度减值准备转回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考虑到公司部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具体授信产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银行机构的实际批复为准。

2、为了有效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可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及/或子公司惠州电缆将为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条件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无需就担保事项支付任何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5、本议案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翔腾”)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会杰先生之子,关联董事郑永汉、郑焕然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在公司住所地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2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作出决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5、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就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5楼证券部。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5月17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5楼证券部

邮编:518112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吉杏丹 郑云梦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jxd@szjly.com

4.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2022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2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3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在各方面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足以向财务报告及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06,562.2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39,497,546.02元。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净利润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794,109,503.09元,减去2021年已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29,87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949,754.60元,2021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01,896,310.75元;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297,655,748.16元,减去2021年已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利129,87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949,754.60元,2021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293,333,539.58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决定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期限为一年。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提供的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2022年第一季度减值准备转回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更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公司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产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银行机构的实际批复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及/或子公司惠州电缆为相应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监事会认为融资行为出于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电缆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翔腾”)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