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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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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7版)

经营范围: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生物肥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菌肥、复合肥、有机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建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木材、橡胶制品、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化工技术(不含危险品)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绿邦作物资产总额为22,703.07万元,负债总额为12,840.17万元,净资产为9,862.9万元;2021年度,绿邦作物实现营业收入29,035.96万元,净利润1,055.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时豪先生担任绿邦作物董事一职,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以上关联方均具备履行该关联交易额度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市场需求的进度而定,签定具体的销售合同,结算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结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持续扩大各差异化品牌的比较优势和影响力,实现互相促进增长。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诺普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交易各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3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期初余额为22,793.03万元,期末余额为29,008.9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16,347.79万元,本报告期内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5,298.57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1,450.16万元,本期核销或转销73.67万元,其他变动102.68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20,019.8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1,465.64万元,本期计提790.46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0万元,本期转销895.93万元,其他变动0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360.17万元。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1,696.11万元,本期计提 606.01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2,302.12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651.31万元,本期计提 1,040.99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1,692.30万元。

(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2,631.70万元,本期计提 1,051.80万元,其他变动49.43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3,634.07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7,442.64万元,导致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减少7,442.64万元。公司对以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助于全面、公允的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将有利于夯实资产质量。对公司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于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的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3、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喜年”)、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标正”)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东莞分公司”)。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结合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全资子公司陕西标正及诺普信东莞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全资子公司陕西标正及诺普信东莞分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购买额度及有效期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并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具体操作,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认为:

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4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和国内优秀经销商深度合作是公司的重要战略之一,帮助优秀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使其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从而实现公司与优秀经销商的共赢。公司及控股经销商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及其他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一)其中控股经销商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2亿元, 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二)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供应链融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在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的前提下,可调节额度给公司下游配套企业使用,在上述额度下,公司拟为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配套企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以与银行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三)剩余可调节额度由控股经销商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上述符合条件的单个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一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以与各行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下游配套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非关联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控股51%或51%以上的具有良好合作信用记录的下游经销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自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单个经销商最高不超4000万元。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负责对参加此项贷款项目的下游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可以确保加入进来的下游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贷款资金的用途用于农资产品采购,扩大业务规模;

3、参加此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诺普信提供反担保,经销商其他股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4、对于贷款的下游经销商,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实际控制人基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5.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代偿责任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经销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并要求所有参加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帮助下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参加此贷款项目的经销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四)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7%,占总资产的0.0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150万元,占净资产的15.90%,占总资产的6.03%。

(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含本次会议审议额度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23%,占总资产的1.98%。公司已审批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04,000万元,占净资产的35.07%,占总资产13.31%。

(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控股子公司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康生态”)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前海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1年,具体以融资合同签定之日算起。公司为润康生态向银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革

注册资本:6,619万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社区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大楼1楼105室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肥料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土壤改良及土壤修复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生态环保产品、生态农业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农田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应用;环境资源利用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园林景观工程;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信用等级状况:良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6.97%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莫谋钧先生兼任润康生态董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一年止。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风险防控措施

在后续实际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时,润康生态其余股东代表将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担保措施,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贷款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也是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在后续实际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时,润康生态其余股东代表将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反担保措施,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7%,占总资产的0.0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150万元,占净资产的15.90%,占总资产的6.03%。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含本次会议审议额度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23%,占总资产的1.98%。公司已审批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04,000万元,占净资产的35.07%,占总资产13.31%。

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4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

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拟向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00万元;期限均为二年,并分别按10%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田圈”)根据参股公司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嫩江嫩诺”)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漳县田田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拟向嫩江嫩诺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拟向临漳县田田圈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均为二年,并分别按10%的年利率向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收取资金占用费。嫩江嫩诺总经理以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临漳县田田圈总经理以其个人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的议案》,同意田田圈为嫩江嫩诺和临漳县田田圈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嫩江嫩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嫩江县军民路1082号

法定代表人:管延沪

注册资本:34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种子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化肥、农副产品销售;仓储;农作物种植;农业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治。

成立时间:2017年1月24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股45%,嫩江市二十里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持股55%。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临漳县田田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洛村

法定代表人:李宁

注册资本:530.6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包装种子、化肥、农机具经销;农药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作物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5年8月5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 ;临漳县金农农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目的及用途

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均为公司参股公司,亦是重要下游客户,因目前各自业务规模扩大,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田田圈申请借款,用于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流动资金周转。

2、资助金额

嫩江嫩诺借款不超过1,500万元,临漳县田田圈借款不超过800万元,本次借款总额不超过2,300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

自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4、资金主要用途

田田圈提供的资金主要用于参股公司农资采购供应、日常经营用款等。

5、财务资助利息

田田圈按年化百分之十贷款利率与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结算资金占用费。

6、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风险防控措施

资助对象资产状况良好,具备了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嫩江嫩诺公司总经理以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临漳县田田圈总经理以其个人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均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田田圈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受资助对象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借款利率参考市场公允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嫩江嫩诺公司总经理以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临漳县田田圈总经理以其个人及子女的全部资产提供担保,均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可控。

我们认为: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田田圈向参股公司嫩江嫩诺、临漳县田田圈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为2,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8%;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8%;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4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植保”)拟以其土地、房屋向当地银行作抵押,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抵押期限不超过5年。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顺泰植保负责人具体办理本次事项,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贷款事项。

二、顺泰植保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1088902550T

住所: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57.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吉强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7日

经营期限:2013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零售(不含危化品);果树新品种引进、繁育,农用激素、增效剂、叶面肥、果蔬用药的研究、技术开发、推广、转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农业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化肥、有机肥、化工原料、植保机械的批发、零售;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果品、蔬菜、农产品的收购、储藏、加工、销售;节水灌溉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灌溉的工程施工及安装;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顺泰植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

2、抵押资产情况

房产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204国道北,其中办公楼1862.21平方米,仓库13192.5平方米。权利证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4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5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6号。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423.72万元(土地净值+办公楼净值+仓库净值),占比为10.75%。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拟以自有土地、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抵押担保为子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营运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顺泰植保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事项是为了促进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委托参加的董事1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晓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利。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李晓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0,057.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3.45万元,每股收益0.3383元。《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983,781,42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可能变化,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近三年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6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时豪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2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4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7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23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于2022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就审议事项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5月24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转2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