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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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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8版)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具体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本报告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983,781,42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可能变化,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该预案须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报告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相关事项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8,084.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18.00万元(含53,018.00万元)。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范围内,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主动缩减发行规模并经证监会核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详见附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5,393,474.69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346,308.47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该等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0,162,434.88元,本报告期末未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尚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附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0,162,434.8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735,254.58元。

(上接259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中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3)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5月17日下午16: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1:30及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林坤、张妮娜

电话:0532-88306381

传真:0532-83303777

电子邮箱:choho@chohogroup.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股东如现场参会,除需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青岛市及有关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如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3

2、投票简称:征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毛文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9,641,980.55元。公司拟以总股本81,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0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3名,董事秦政先生、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孙芳龙先生、李宝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金玉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9,641,980.55元。公司拟以总股本81,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6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借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8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和工业”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10号)核准,征和工业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0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07.60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0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5号《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1年1月19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征和工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征和工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 -015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松柏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旭春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松柏、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法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旭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毛文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9,641,980.55元。公司拟以总股本81,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