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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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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47.58%,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3.95%,主要系本期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托收。

3、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31.6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和到期托收。

4、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81.77%,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81.25%,主要系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较年初增加。

6、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104.30%,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较年初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9.19%,主要系上期末计提应支付的职工薪酬在本期支付。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58.31%,主要系本期末开具融信、云信应付票据。

9、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35.24%,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32.09%,主要系本期应交资源税同比减少。

2、销售费用同比减少32.79%,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运费仓储费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3、研发费用同比增加74.19%,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员应付职工薪酬以及研发项目领用材料同比增加。

4、其他收益同比增加311.93%,主要系本期污水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优惠政策,计入其他收益。

5、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194.40%,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净利润同比增加,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6、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075.83%,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7、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74.72%,主要系本期对外单位罚款同比增加。

8、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350.18%,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等同比增加。

9、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459.12%,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10、净利润同比增长672.92%,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毛利率和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减少386.26%,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汇兑损益同比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推进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91.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40.2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伏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聪慧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伏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聪慧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2-02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公司定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9,971,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中,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公司湘潭锰矿资产处置及核销的公告》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公司2021年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由控股股东提议,作为临时提案增加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将就议案5至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见附件二),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2-01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与关联方湘潭市雨湖区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湖潭州新能源”)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协议》。污水处理公司将厂区建筑物屋顶(面积约为1.35万平方米)免费租赁给雨湖潭州新能源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约为2.01164MWp分布式光伏电站,房屋租赁期限为20年;建成后雨湖潭州新能源将光伏电站所发电力优先、优惠出售给污水处理公司使用(商业运营期为25年)。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张浩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同意制定《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四、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同意修订《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2-01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14: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卢武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2-02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2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