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刘溪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登载于2022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晓彬主持,董事会秘书杨照宇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登载于2022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乾运”)、自然人孙琦分别于2019年6月20日、11月29日签署了《股权回购合同》《股权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青岛乾运将以2,2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的青岛乾运全部股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1日、2019年7月31日、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0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10月9日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与青岛乾运、孙琦签署的《还款协议》,因青岛乾运尚欠公司800万元,双方约定青岛乾运在2021年9月30日前全部还清。但截至2021年10月9日,公司只收到的欠款合计为351万元。因青岛乾运和孙琦已违约,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向遂昌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遂昌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原告,青岛乾运和孙琦作为被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449万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902,220元(暂计算至2021年9月30日)。
(二)依法判决本案律师费10万元由被告承担。
(三)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暂共计5,492,2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青岛乾运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根据按照协议约定,青岛乾运公司应偿还原告本金449万元,并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及原告为本案所支付的律师费等。同时,孙琦作为保证人,应为青岛乾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诉讼进展
2022年1月,公司一审胜诉,青岛乾运和孙琦提起上诉。上述请求如下:
1.依法撤销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2021)浙 1123 民初 2246 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2年4月6日,双方达成调解,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2)浙11民终282号《民事调解书》,青岛乾运向公司返还2021年3月29日签订的《还款协议书》项下约定的全部增资款及利息共计2200万元(已履行完毕),青岛乾运和孙琦共同自愿于2022年4月25日前另行向公司一次性支付款项共计40万元。
2022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上述另行支付的款项40万元。至此,公司与青岛乾运、自然人孙琦关于回购公司持有的青岛乾运全部股权事项及所涉诉讼已全部结束,双方不再互相追究责任。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青岛乾运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200万元及利息40万元,至此,公司与青岛乾运、自然人孙琦关于回购公司持有的青岛乾运全部股权事项及所涉诉讼已全部结束,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上半年投资收益约200万元,营业外收入4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 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209号3号楼2301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2-7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4、议案5、议案6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以及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209号3号楼2301,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209号3号楼2301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12-68075528
传真:0512-68096251
电子邮箱:IR@china-core.com
联系人:黄涛、龚小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关于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的要求,公司建议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尽量选择网络投票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按照苏州市防疫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5日(星期三)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8日(星期三)至05月2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cor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25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5日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郑茳先生;总经理:肖佐楠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涛先生;财务总监:张海滨先生;独立董事:张薇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欢迎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参与互动。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25日(星期三)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8日(星期三)至05月2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cor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512-68075528
邮箱:IR@china-cor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