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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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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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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有关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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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有关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各位监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监事审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鉴于其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定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福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福星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陈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刚、项目合伙人刘定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定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1年度中审众环审计酬金为人民币34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55万(含税),内控审计费用90万(含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聘期一年(聘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鉴于中审众环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中审众环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中审众环的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0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新增对外担保额度300亿元范围内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本次授权担保总额为3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8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的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董事会、董事长对如下担保事项拥有审批权:

(1)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保证担保以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且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累计不超过300亿元;

(2)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持有性物业等),单笔担保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累计不超过300亿元;

(3)公司在授权审批担保事项时,每个被担保对象在授权期内的担保净增加额不超过50亿元。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决定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对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4、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在授权期间内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5、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具体担保合同审查办理。

6、预计被担保人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位:万元)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单位:亿元)如下:

7、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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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授权不存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目前无重大诉讼或重大仲裁事项。

或有事项方面,福星惠誉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该担保为阶段性担保,即从商品房承购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至商品房承购人两证(房产证与土地证)办妥并将商品房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之日止。因尚未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之情形,该担保事项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或子公司尚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新增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预计202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将以稳为主,住房逐步回归居住属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也将是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随着公司的持续开发,充足的现金流对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壮大起到重要作用,公司未来的融资频率和力度也将加大。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在前述期限内,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持有的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优越,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发展及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持项目发展必须的周转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提升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在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可以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也可提供全额担保。但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时,需同时要求少数股东提供与其持股比例相应的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的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27,441.5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95,134.78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27,441.5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9.60%)、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95,134.78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9.93%),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1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2-00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生物)、湖北福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农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谭少群先生、冯东兴先生、张景先生、谭奇材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89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29.89万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下转2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