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力科技”)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41.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320.91万元。

截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3,320.91万元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情况,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西力科技为“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力”)增加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次决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及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在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西力科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该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七)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 18 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良浮路173号

联系人:汤佩佩

联系电话:0571-56660370

传真:0751-56660370

电子邮件:zqb@cnxili.com

邮编:310024

(四)为 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拟参会人员,请在第一时间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48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如因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2号)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力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41.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20.91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941.5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496.5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958.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存在差异,差异金额461.77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少于原预算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并严格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力”)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浙江西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941.5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86.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69.60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16.6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2021]1076 号)。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西力科技为“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向浙江西力增加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确认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八)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募投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导致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于2022年4月25日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5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20.91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9,719.27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西力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力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西力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nxil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2日上午 10:00-11: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上午 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宋毅然

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小蕾

常务副总:朱永丰

财务总监:陈龙

独立董事:龚启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cnxil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汤佩佩

电话:0571-56660370

邮箱:zqb@cnxili.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后续章程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41.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320.91万元。

截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3,320.91万元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西力科技为“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力”)增加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和部分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投入,由于实际实施过程中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导致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5月。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该项目建设。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