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1: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29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1.06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0.23亿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18,295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1,105户。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45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20.81亿元),同比增长22.29%。
1、轨道交通装备产品收入略有增长
2022年一季度公司轨道交通装备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71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17.22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轨道交通电气装备业务收入人民币13.85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14.98亿元),同比下降7.56%;轨道工程机械业务收入人民币2.04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1.38亿元),同比增长47.66%;通信信号业务收入人民币0.73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0.43亿元),同比增长70.78%;其他轨道交通装备业务收入人民币1.09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0.43亿元),同比增长153.18%。
2、新兴装备产品收入大幅增长
2022年一季度公司新兴装备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31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 3.14亿元),同比增长132.77%。其中,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增长,功率半导体器件收入人民币3.75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1.67亿元),同比增长124.99%;受益于自主IGBT器件助力及量产订单的批量交付,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收入人民币1.83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0.45亿元),同比增长306.96%;随着海外疫情的相对缓解以及复工复产进程加快,海工装备收入人民币0.65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0.38亿元),同比增长70.25%;工业变流收入人民币0.60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0.54亿元),同比增长9.88%;传感器件收入人民币0.48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0.10亿元),同比增长384.86%。
3、其他业务收入略有下降
2022年一季度公司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43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0.45 亿元),同比下降3.1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东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珊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18年度-2021年度审计机构。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由于德勤华永于2014年至2019年连续6年担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的审计机构,在此期间作为中车株洲所审计机构涉及对其重要组成部分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于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直接担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机构并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德勤华永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同意,德勤华永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9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中,有24家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莹,于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林莹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7份。
本项目的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邹俊,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7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年度审计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价格综合考虑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的。毕马威华振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收费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33万元。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2021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计服务内容较正常年度审计服务有所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德勤华永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德勤华永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度,德勤华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应不少于2年,不超过5年;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经相关企业申请、国资委核准,可适当延长审计年限,但连续审计年限应不超过8年。由于德勤华永于2014年至2019年连续6年担任中车株洲所的审计机构,在此期间作为中车株洲所审计机构涉及对其重要组成部分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于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直接担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机构并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项。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和德勤华永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与支持,德勤华永对此无异议。德勤华永已确认有关变更审计机构的事宜并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董事会已确认本公司与德勤华永之间没有任何异见或未决事项,也没有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德勤华永及毕马威华振均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审核毕马威华振的业务资质情况,认为拟聘请的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毕马威华振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拟聘请的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毕马威华振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利益。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监事会共有4名监事,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最新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及完善。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及完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相关
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最新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本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本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修订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代表本公司处理相关申请、批准、登记、存档及因修订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而产生的其他有关程序或事宜,并根据相关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作出进一步修订(如属必要)。
关于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下转192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87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