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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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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英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受全国各地疫情影响,供应链不稳定,公司部分订单交付延期,导致报告期内确认的收入、利润减少;因公司业务存在季节性波动,一季度销售收入、利润规模均较小,故部分订单的延迟确认易引起相关指标较大比例变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英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铁建重工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部》《中国证券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1号楼202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佳奇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线88号铁建重工

邮编:410100

电话:0731-84071749

传真:0731-84081800

(二)会议费用

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无其他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25 证券简称:铁建重工 公告编号:2022-012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7日,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0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所有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年10月7日至2022年4月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后认为:上述核查对象在进行股票交易时并未获知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信息,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智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贺琬株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非池、刘丽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