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47.41%、44.75%、50%、3.06个百分点,主要系与去年同期相比,本期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能源成本上升、人工成本上升,成本增幅较大,同时,公司扩充销售人员,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及研发投入,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同比出现增长。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以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洁俞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以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洁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以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洁俞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李强先生、李朋先生、雷以平女士及关联董事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回避表决后,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广东骏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李强先生、李朋先生、雷以平女士及关联董事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回避表决后,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融资和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更资金来源和股份来源。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托管人等,并签署相关协议;
7、 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存续期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变化后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李强先生、李朋先生、雷以平女士及关联董事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回避表决后,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5)。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刘水波先生、彭湘宾女士回避表决后,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确保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刘水波先生、彭湘宾女士回避表决后,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 公司全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不变,公司证券代码“603386”保持不变
● 本次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证券简称由“广东骏亚”变更为“骏亚科技”,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印制线路板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以印制线路板为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主营业务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 C39)。证券简称(广东骏亚)未体现出公司业务及行业特点,造成投资者对公司主业认识模糊不清。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紧贴下游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为使公司简称更明确体现公司的主营业务,提高公司辨识度,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同时增加投资者对公司业务情况的理解和投资判断,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广东骏亚”变更为“骏亚科技”,公司的中英文全称、英文简称和公司证券代码“603386”均保持不变。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公司本次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证券简称的变更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证券代码:60338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二二年四月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相关方暂未签署任何协议,能否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工出资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若二级市场价格过高,存在不能达到计划规模或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不确定性;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对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七)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等,总人数共计不超过600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董事会遴选并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或者其他合法形式资产管理方式(以下简称“定向计划”)进行管理。
5、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向持有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9,300万元,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9,300万份,每份额金额为人民币1元,具体资金总额根据实缴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参与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自筹金额的比例不超过1:1,定向计划的规模上限为15,800万元,最终融资情况及融资金额以提供融资的主体审批结果为准。
6、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8、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0、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约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拟为金融机构的融出本息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追保补仓责任(如有必要),并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员工自身出资资金提供保本保障(不包含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出现本计划第七章第三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计划第七章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强制转让情形的员工)。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所有股票变现后,在扣除该计划存续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后,可分配给员工的最终金额低于员工自身出资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叶晓彬先生对员工自筹资金本金兜底补足。
11、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负由员工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4、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等,合计不超过600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董事会遴选并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应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正式在岗员工,参与对象应在公司或上述子公司全职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向持有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9,3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单个员工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以100元的整数倍累积计算。资金来源为参与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员工持股计划亦不从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融资金额与员工的自筹金额的比例不超过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终融资情况及融资金额以提供融资的主体审批结果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可根据申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定向计划并进行管理,定向计划的规模上限为15,800万元。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三)持股计划规模
以定向计划的规模上限15,800万元及公司股票2022年4月26日收盘价13.35元/股作为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预估约为1183.5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05%,最终持有标的股票的数量以实际执行为准。
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 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购买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标的股票的数量和规模做相应调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情况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9,300万份,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00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预计5人,本次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
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公司员工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的出资为准,员工实际缴付出资后即成为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参与对象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员工未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申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规定的前提下,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根据《指导意见》对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账户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授权资产管理机构出售或转出所购买的标的股票。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该等股票的解锁时间与相对应股票的解锁时间相同。
3、员工持股计划各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出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等,执行具体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待确认后另行公告。
(一)持有人
1、参于对象实际缴纳出资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2)依照其所认购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和方式缴纳认购资金;
(3)依照其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承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风险;
(4)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5)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6)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不得要求分配本计划资产;
(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下转1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