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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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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54号),并于2021年9月25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54号),并于2022年1月20日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胡士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大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吾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胡士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大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吾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士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实施完成之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6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6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限事项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事项及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集团”)于2022年4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上述2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宏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884,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1%,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2项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上述第1、3-13项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2项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于2022年4月19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14、15项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项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8:30-11:30,14:30-17:30)。

2、登记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510-80629683)登记(须在2022年5月12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晨磊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5”。

2、投票简称:“华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下转160版)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