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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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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7版)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郝留山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田鹏美女士、戈韬先生回避了表决。

(3)绩效考核标准参照2022年度标准执行。

(4)公司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的薪酬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8.00万元(税前),按季度平均领取。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一2022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如与本方案不一致,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2、关联董事孙新生先生、张宏女士、蔡弘女士应回避表决;

3、绩效考核标准参照2022年度标准执行。

4、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孙新生先生、张宏女士、蔡弘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2021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议案中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相关关联企业在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总额作出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附: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润堂”)增加2021年度销售产品的金额,原2021年向圣润堂销售产品预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现预计增加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后2021年预计向关联方圣润堂销售产品额度共计2000万元。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圣润堂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对外发展的需求。该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增加额度事项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刘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住所:济宁高新区诗仙路C区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20%,剩余其他股东持股16.80%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医疗器械的销售、安装、维修;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洗涤用品、消杀用品(均不含危化品)、化妆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及卫星接收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类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能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药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21076.83万元,净资产:3961.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588.60万元,净利润:633.2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刘雯

注册资本:6,900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辖区水口街2号办公楼四、五、六楼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持股100%

经营范围:经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器械产品、消毒杀菌用品(不含危险品)、仿真式性辅助器具、玻璃仪器、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健身器械、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服装、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产品、普通劳保用品、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箱包、家电、办公用品、钟表、眼镜、洗涤用品、建材(不含木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器)的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托幼机构);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场地租赁;药品信息咨询服务;柜台租赁;保健按摩服务;美容服务;音像制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出租;餐饮服务;农副产品、水产品的销售;旅游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9268万元;净资产-8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462万元;净利润-1511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续新兵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4月4日

法定代表人:陈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住所: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工业园区内

主要股东:杜东生持股92.90%,陈彤持股7.10%

主营业务: 销售生产纸箱、纸板、说明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2772万元 、净资产:11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99万元、 净利润:37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振新之胞弟持有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92.9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孔令冉

注册资本: 人民币3,300万元

注册地址:双辽市辽东经济园区

主要股东: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丁绍敏持股40%,段永安持股11%。

主营业务: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包装服务;胶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片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发酵车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7090.52万元、净资产:3508.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04.21万元、净利润:278.68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权,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性质: 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任双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10 万元

注册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乔庄、狄林回迁区A区4号商业楼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急诊科、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年总资产:859.08万元;净资产:272.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10.68万元;净利润:33.99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与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历年与公司的业务合作中未发生过违约情形。据此判断未来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药品销售、药品包装材料及其他商品采购,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各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达成并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关联交易各方的背景情况做了充分了解,我们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2021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及输送利益的情况。议案中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及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开展的必要业务,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及输送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本次投资情况

为满足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都药业”)业务经营发展需求,经研究协商决定,佛都药业拟将未分配利润5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佛都药业累计未分配利润26,664.13万元,本次转增完成后,佛都药业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佛都药业股东会审议决定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4日

3、营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经济开发区中都大街南首西侧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30056218957G

5、法定代表人:张涛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增资方式: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本次增资的出资所需资金为全资子公司未分配利润,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8、增资情况说明: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佛都药业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前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为100%持股。

三、佛都药业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佛都药业的增资事项,是基于子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佛都药业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7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2022年5月1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附“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请出席会议者于2022年5月18日13:0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孙 伟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

电 话:0537-2989906

传真:0537-2215851-002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至05月20日(星期五)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进行提问。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23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3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杜振新先生、独立董事孙新生先生及董事会秘书续新兵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至05月20日(星期五)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 伟

电话:0537-2989906

邮箱:cxyy@cisenyy.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理解。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4,146,422.91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15,935,777.0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29,519,132.12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547,729,778.0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扣除股权激励分配后的预留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情况确定。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146,422.91 元,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453,333,000 股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478,871股和2022年4月回购注销的20,000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35,850,238.7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66%,剩余未分配利润 2,411,879,539.3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或其他规定的行为, 同意公司按时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勤勉尽责,监事会按照规定召开会议,并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了内部控制建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监事人员。

2、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以监事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具体职务,并按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一2022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4、其他事项

(1)公司监事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监事薪酬依其所担任的公司其他具体职务领取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绩效考核标准参照2022年度标准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的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行为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有效进行,做到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就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2项议案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围绕公司各项活动开展监督,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2022年,全体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