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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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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专项报告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8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的规定,现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公开发行68,297.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682,979手(6,829,790张),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9年6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979,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214,108.90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764,8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9】第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本年余额: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9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3,060,289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向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0,375,76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51.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79,999,881.60元,本公司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6,719,998.93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053,279,882.67元汇入公司开立的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监管账户内(账号:8111 1010 1380 1230 564)。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264,504.4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1,735,377.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63号验资报告。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本年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620 0078 8013 0000 402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账号:3719 0254 2510 403)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79,570,280.67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8111 1010 1380 1230 56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账号:3719 0254 2510 200)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94,694,254.89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仪器”)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于2019年7月15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7月15日本公司及安图仪器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仪器”)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于2020年11月1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1月16日本公司及安图仪器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7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47.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说明,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详见勤信专字【2019】第0535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2020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958.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有关说明,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详见勤信专字【2020】第114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分别使用不超过4.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3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见附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及完整地进行了披露,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图生物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安图生物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图生物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二: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分支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分支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是中勤万信在河南区域设立的专业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3月27日,持有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17号12层1207号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至上年度末,中勤万信合伙人数量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2人。

中勤万信2020年度总收入为38,80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3,698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652万元。

2020年度中勤万信审计公司4,284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0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020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498余万元,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2019年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0年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注册会计师。自 2006 年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原传媒、凯旺科技等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清,自2000年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18年开始为安图生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与复核了安图生物、豫光金铅、中原传媒等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自2014年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17年开始为安图生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安图生物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中勤万信拟受聘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清最近三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中勤万信拟受聘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75 万元,与上期收费金额一致。2022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且在公司历年的审计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及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将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续聘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2021年2月2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准则解释第14号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本解释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 准则解释第14号明确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本解释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 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3)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4. 准则解释第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本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5. 准则解释第15号对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履行合同成本的组成。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4 号和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无需调整 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比较报告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文件及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持续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等的权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被保险人具体范围届时以公司投保保单及保单特别约定为准。

3.赔偿限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保险机构签署的保险合同及保单为准

4.保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前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宜,全体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合法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安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Z&F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 9:00-12:00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大街199号)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大街199号

2. 联系电话:0371-86506868

3. 联系传真: 0371-86506767

4. 邮箱:autobio@autobio.com.cn

5. 联系人:房瑞宽

6.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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