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吴以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集团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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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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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关变动说明请见(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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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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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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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仅指A股。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于报告期末持有的股份数量包括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复星国际通过其合计持有本公司77,533,500股H股,约占本公司于报告期末总股本3.03%)。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业绩概述
2022年,本集团坚持践行“4IN”战略,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保持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受益于复必泰(mRNA新冠疫苗)、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肝素系列制剂等产品的增长贡献,本集团营业收入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2022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03.82亿元,同比增长28.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1亿元,同比增加1.43亿元,增长21.73%。但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本集团所持有的BNTX股票等金融资产于报告期末的股价较2021年末下降,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致本集团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为-3.38亿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为1.89亿元,同比减少5.27亿元。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的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3亿元,同比减少45.41%。
报告期内,国内疫情有所反复,本集团积极响应各地疫情防控政策,采取应对措施,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同时,本集团继续推进创新产品、技术的开发落地,深耕海外市场,加速全球化进程。
1、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支持抗击疫情。向港澳台地区持续供应复必泰(mRNA新冠疫苗),截至2022年3月末,复必泰于港澳台地区累计接种超2,400万剂。报告期内,本集团先后获MPP许可生产并向全球约定区域的中低收入国家供应默沙东新冠口服药Molnupiravir及辉瑞新冠口服药奈玛特韦(Nirmatrelvir)的仿制药和奈玛特韦/利托那韦(Ritonavir)组合,许可生产范围包括原料药及成品药。2022年3月,本集团建设的移动式方舱实验室正式启动检测,是上海第一家三证齐全的移动方舱实验室。此外,2022年4月,本集团自主研发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也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下同)获批上市;此前,该产品已通过欧盟CE认证、完成德国BfArM注册,被列入欧盟卫生安全委员会HSC Common List(欧盟通用白名单)。
2、报告期内,创新产品研发、注册及商业化持续推进。
(1)2022年3月,本集团自主研发的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获国家药监局附条件上市批准(用于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MSI-H)的成人晚期实体瘤适应症),并已陆续在江苏、天津、浙江、广东、湖南、北京等地医疗机构进入临床应用。此外,2022年4月,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广泛性小细胞肺癌(ES-SCLC)在中国境内的药品注册申请获正式受理、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SCLC)亦获美国FDA孤儿药资格认定。
(2)2022年3月,合营公司复星凯特第二款CAR-T细胞治疗产品FKC889(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r/r MCL)成人患者)获批于中国境内开展临床试验。复星凯特的首款CAR-T细胞治疗产品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是基于从Kite Pharma引进的CAR-T细胞治疗产品Yescarta进行技术转移并获授权在中国进行本地化生产的细胞治疗产品。2022年4月,Yescarta获美国FDA批准用于一线化疗免疫疗法难治或一线化疗免疫疗法后12个月内复发的大B细胞淋巴瘤(LBCL)成年患者,成为全球首款获得美国FDA批准作为LBCL二线疗法的CAR-T药物。
(3)2022年2月,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与Getz Pharma订立许可及供应协议,就汉达远(阿达木单抗注射液)授予Getz Pharma在亚非欧11个新兴市场的独家商业化权益,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
(二)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1、2022年2月,根据“18复药03”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公司已提前兑付该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及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2月15日(含首尾两日)期间相应利息并摘牌。
2、2022年3月,“17复药01”完成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并摘牌。
3、2022年3月,本公司完成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发行总额为5亿元,发行利率为3.50%,期限为2+2年。
4、2022年4月,本公司完成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总额为6亿元,发行利率为2.65%,期限为120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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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以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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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1-3月“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项目因运输费用列式调整经过重述。
公司负责人:吴以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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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1-3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因运输费用列式调整经过重述。
公司负责人:吴以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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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以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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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以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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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以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066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定期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视频会议)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吴以芳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规则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改聘的议案。
经首席执行官提名,同意聘任文德镛先生为本公司总裁,上述职务的任期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聘任无异议。
本次改聘后,本公司首席执行官为吴以芳先生、总裁为文德镛先生、联席总裁为陈玉卿先生。
文德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文德镛先生简历
文德镛先生,1971年12月出生,现任本公司总裁。文先生于2002年5月加入本集团(曾长期任职于控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营销二部总经理、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等职),于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裁,于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于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任本公司联席总裁。文先生现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099)非执行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11)董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28)监事会主席。文先生于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曾任深交所上市公司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50)董事,于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曾任深交所上市公司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52)董事。加入本集团前,文先生曾任职于重庆制药六厂(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文先生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现为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药学专业并拥有东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