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支行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94,仅用于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

注5:截至2016年7月22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03)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5325400018800007690)。

注6:截至2017年12月8日,公司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87167582565)及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0067627287)。

注7:截至2018年7月18日,公司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2902474610829)[该专户注销时无余额]。

注8:截至2019年10月17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60)。该专户注销时余额分项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一10553301040017652,账号二10553301040017694,账号三10553301040017678 )

注9: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工商银行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1102026219000744978)[该专户注销时无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04号”《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7,964,197.53 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当期实施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公司本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26.6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项目完成后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如果项目成功上市,将会产生经济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出具的《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其中:销售收入按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按实际发生数扣减;相关费用参照可行性报告按销售收入比例估算。

注4:受市场影响,主产品匹多莫德产量及售价大幅下降,导致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注5: 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为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即用仓储的净利润额进行比较获得效益数据,其中;仓储收入按仓储药品货值的5%(含税)的毛利率计算;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相关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和费用按仓库运营中实际发生数扣减。

注1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后再投入金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编号:临2021-027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2022年度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259,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9,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0万元。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05,584.60万元(均为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2022年度公司拟为以下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和票据业务等提供担保,最高担保总额259,000万元(包括为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9,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0万元。最高担保限额明细如下:

(一)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二)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2022年度本公司在上述最高担保限额内为各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上述各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限额不得突破上述标准。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最长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的通过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逐项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各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孙田江;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分支机构苏州制药厂、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和生物医药研究所经营);医药产业投资管理;医药研究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175,888.63万元,负债总额95,128.9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2,017.9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74,897.97万元,净资产80,759.67万元,净利润10,972.12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孙田江;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消杀剂(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策划;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48,888.71万元,负债总额 30,886.9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0,857.1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6,015.39万元,净资产18,001.73万元,净利润269.00万元。

3、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骆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销售:电力设备、橡塑制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非危险性化工产品、纺织品、纺织原料、五金、贵金属、纸制品、纸浆、食用农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燃料油、玻璃、矿产品、木材、汽车配件、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144,090.36万元,负债总额 137,468.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37,468.4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1,314.42万元,净资产6,621.97万元,净利润792.22万元。

4、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法定代表人:骆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力设备,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普通机械,贵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化妆品,通讯设备、矿产品(除专控),鞋帽,箱包,服装,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纸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计算机及配件,玻璃制品,木材;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承接室内外装饰工程、水电工程【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吴贸易发展(杭州)有限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3,250.05万元,负债总额226.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26.3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净资产3,023.75万元,净利润34.70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所属全资子公司,也是本公司的主要经营实体,本公司为支持上述公司银行融资的正常运转和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周转及票据业务正常开展的需求,同时为了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上述公司的贷款发放要求,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5,584.60万元(均为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年度)净资产56.92%。具体情况如下: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为75,034.60万元(包括为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

2、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担保额为2,000万元。

3、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担保额为15,250万元(包括为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

4、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额为13,300万元(包括为其提供的资产质押担保)。

本公司及上述被担保企业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大于现有实际担保额的原因主要是考虑上述企业经营与项目资金的未来需求,以及银行在具体贷款时的条件变化。公司管理层将会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实际需要严格控制贷款规模与担保额。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8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5:00至2022年5月18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0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8、9.00、10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5:00至2022年5月1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及5月16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2)联系人:李锐 王雅杰

(3)联系电话: 65686153/65618665

(4)传真:0512-65270086

(5)邮编:215124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3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13:3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13:3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钱群山先生、财务总监孙曦先生、董事会秘书顾铁军先生、独立董事沈一开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1日13:30-14: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2年5月9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lirui@600200.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5618665/65686153

电子邮箱:lirui@600200.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均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对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以及2021年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

1、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并对其进行了充分的监督;

3、2021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可以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16,282.2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6,489,000.46元。2021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17,322,239.31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96,489,000.46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41,668,670.96元,因此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一百零一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报通知的要求,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季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季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内办理购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苏吴中”)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孙玉霞,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自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和IPO企业的审计工作,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审计经验。2020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

余亚进,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3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业亮,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2019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支付中汇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所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和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蒋中先生、陈颐女士,独立董事张旭先生、沈一开先生、陈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下转1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