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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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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21 公司简称:华培动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从全球汽车市场来看,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汽车产量为8,015.5万辆,同比增长3.1%,其中,中国汽车产量2,608.2万辆,同比增长3.4%,除中国外,全球其他国家汽车产量同比增长3%。据Canalys数据,受新冠疫情和芯片短缺影响,2021年全球汽车市场销量仅增长4%。据Marklines数据,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611万辆,同比增长110%,市场渗透率为8%,较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

从国内市场来看,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渗透率达到13.4%,较上年提升8个百分点。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67.4万辆和479.3万辆,同比下降10.7%和6.6%,受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法规切换、“蓝牌轻卡”政策带来的消费观望以及房地产开发行业较冷等因素影响,商用车市场下行压力逐渐显现。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779辆和1,586辆,同比分别增长48%和35%。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混动技术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逐步走向成熟,2021年混合动力车型渗透率已大幅提升。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插电式混动动力车销量60万辆,同比增长140%,渗透率为2.3%,较上年提升1.3个百分点。混合动力车一方面仍需使用传统涡轮增压器,另一方面,EGR通过废气冷却再循环,能够有效改善发动机抗爆震性,是维持混动技术燃油机高热效率不可或缺的装置。混合动力车渗透率提升将驱动传统涡轮增压器和ERG等零部件需求增长。

从汽车传感器领域来看,在全球汽车年产量不断上升的背景下,受益全球“碳中和”目标及我国排放标准升级等政策驱动,尾气排放标准趋严,各类车用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使用数量显著增长,汽车传感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此外,随着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普及,保障氢能使用安全的传感器也将迎来需求增长。

(一)主要业务

在材料研发及成型板块,公司依托于多年的研发技术积累和客户关系,确立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包含以下四大类:1)发动机进气系统中涡轮增压器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及中间壳等零部件;2)排气系统中的端锥、弯管、法兰等零部件;3)商用车后处理系统中的排气节流阀阀体等产品;4)压力、温度、速度、位置等传感器产品。

公司已与包括博格华纳、盖瑞特、博马科技等在内的全球知名涡轮增压器整机制造商形成了长期稳健的合作关系,公司在竞争中占据了先发优势。同时,公司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多元化发展水平,积极主动优化现有产品结构,随着全球油耗法规日趋严格,节能减排是大势所趋,涡轮增压器的使用率在未来预计将持续提升,这也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在公司“传感器事业部”板块,公司继续以盛迈克为核心抓手,不断增强自身的核心研发能力,力争实现从商用车领域拓展到乘用车,从汽车到工业、消费等领域的突破。自公司2020年成功收购盛迈克后,持续补强了公司的战略版图:

(1)压力传感器

盛迈克在已自主开发陶瓷压阻/电容压力传感器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基础上,进一步自主研发基于金属基底的玻璃微熔高压传感器,主要面向线控制动以及工业空调等领域的应用。并通过外部合作,在Mems低压传感器领域开始布局。目标是使得盛迈克具备“全压力量程”的能力,具备“敏感元件—变送模块—变送器”全系列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

(2)磁传感器:速度/位置/电流传感器

磁传感器在汽车领域有大量的应用,包括电池组/雨刷电机/助力转向电机/油泵/水泵/座位电机/摇窗电机/天窗/车用空调/发动机制冷风扇等。在速度位置传感器领域,盛迈克除已研发有油门踏板等位置传感器外,积极寻求往传感器上游领域的核心部件寻求突破,进一步加强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3)氢燃料电池传感器

盛迈克积极顺应“电动化、智能化”的需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氢燃料电池压力/温度、泄露传感器等多品类传感器领域持续研发。

在公司氢燃料电池板块,公司通过与控股股东合资设立子公司华涧新能源,积极布局氢能源产业链。华涧新能源是一家以氢燃料电池空压机、电子水泵和氢气循环泵三大核心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集控制器和执行器于一体的高科技公司。报告期内,华涧新能源已成功开发燃料电池空压机及核心零部件,实现了从无油空气轴承到高转速电机等核心部件的自制,并在市场领先的头部客户端试用测试。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主要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部分。

1、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材料开发及成型领域的研发投入,为公司拓展进入多元化的应用领域做足技术储备。金属合金材料研发及成型领域,因涉及一系列跨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研发由耐热材料研发、多种合金铸锻工艺研发、轻量化项目研发及设备研发构成。

盛迈克专注于压力传感器、排温传感器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发,作为国内陶瓷压力传感器的主流厂商,始终坚持在研发领域的持续投入,盛迈克拥有陶瓷厚膜压阻压力传感器、陶瓷电容压力传感器、基于金属基底的高压传感器及专用信号调理芯片技术相关的多项专利,具备“敏感元件—变送模块—变送器”全工艺链优势。除产品本身的新技术外,盛迈克的研发内容延伸至相关制造过程中的自动化生产、标定、检测技术的软硬件技术开发,并最终向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发展。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筛选流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开发、评价、管理、年审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由采购部协调质量部、研发部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考察,实现对供应商的质量监控。

当出现具体项目采购需求时,采购部向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发出询价,经过对供应商报价书的对比,确定好可能性较大的供应商后,由该供应商提供小批样件供公司质量部、研发部、项目部各项技术指标确认,及客户交样。公司通过相应审核程序后,最终召集会议确定量产供应商,根据生产需求下达相应的订单,由该供应商正式进行供货。

公司根据客户预测订单量及公司生产计划形成具体的采购计划,该采购模式下,公司以需求分析为依据,以满足生产所需库存为目的,有效控制采购物资的库存数量,有效控制物料资源,优化库存管理及生产效率。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MTO(Make to Order,按订单生产)的方式展开。公司根据客户预测订单需求,由销售部根据客户的实际订单制定相应产品需求量,物流部据此制定周、月度生产计划,并实时跟进生产进度,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持续管理和调整。在生产过程中,物流部负责协调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保障公司生产计划的执行和完成。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向国内及全球客户提供产品。汽车行业的经营模式为多层级供应商体系,公司为宝马集团、长城汽车等汽车整车厂商,为博格华纳、霍尼韦尔(盖瑞特)、BOSCH马勒(博马科技)等一级供应商,为南阳飞龙、美达工业、科华控股等二级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盛迈克主要服务于国内商用车前装市场,客户涵盖商用车主机厂商(中国重汽)、发动机厂商(锡柴、玉柴、常柴等)和尾气排放系统传感器综合供应商(BOSCH、秦泰、艾可蓝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294,959.2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77,913.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截至2019年1月4日,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127,962.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37.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04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经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1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89.7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全部本金及收益共计15,236.68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88,508,016.27元(含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实际补流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0日办理完成3个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余额共计191,118,953.85元(含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1年。原建设期为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调整后的建设期为2018年2月至2022年2月。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如下:

1.前期施工地天气影响

受募投项目施工地天气影响,前期厂房建设阶段雨水较多导致进度晚于预期,进而影响了生产制造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从而整体项目进度延后。因此投资未达到计划进度。

2.疫情影响投资进度

募投项目建设地位于湖北武汉,2020年初新冠疫情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开展,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另外,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人们出行受限、消费需求萎缩、工厂生产停滞,公司所处的汽车行业在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冲击。公司国内外客户的订单和新项目推进都受到不同程度负面影响,从而产能需求减小。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设备投资的进度。

3.产品订单不及预期

VTG、排气系统零部件等产品结构复杂、尺寸精度要求高、生产材料较为特殊,从而无法达到规模效应使得公司自行生产的成本较高。因此,VTG、排气系统零部件等产品由于成本价格等原因导致获取订单情况不及预期,从而公司对其生产制造设备的投资进度相应放缓。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性、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延长募投项目的投资期限。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华培动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培动力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下转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