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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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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景业智能 股票代码:688290

特别提示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发行人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240.00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676.6317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3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四)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4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1.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6.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2年4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39倍。

本次发行价格33.8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1.9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业务集中于核工业领域及该领域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机器人和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业务主要集中于核工业领域,核心产品为核工业系列机器人和核工业智能装备等。报告期内,公司核工业系列机器人业务收入和核工业智能装备业务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9.08%、81.21%和90.04%,因此,公司当前的收入结构对核工业依赖较大,公司业务发展与所面临的核工业领域产业政策、核工业领域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息息相关。

核工业涉及国家能源开发利用、高科技发展、军事现代化以及国家竞争力等多个方面,核工业的发展依托于政策布局、政府由上至下推动以及政企合作等共同合力。但是,一方面,由于核工业领域的智能化、数字化处于起步阶段,部分领域涉密或公开数据较少,因此难以获取相对准确的市场容量数据,可能对投资者判断公司投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未来如果核工业领域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核工业领域在国家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大幅降低,或者下游装备市场投资规模出现停滞或萎缩,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成长性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业聚焦于核工业领域,主要客户为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和航天科技集团下属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前两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7.68%、80.01%和71.06%,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对航天科技集团下属单位的产品销售,除少量产品为该客户自用外,大部分产品为间接销售,即公司将产品销售给该客户,该客户再将公司产品与其他零部件、模块集成或组装后销售给中核集团下属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对航天科技集团下属单位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2.95%、33.57%和52.30%。

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中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并持续获得订单,或公司与中核集团以及航天科技集团下属单位的合作关系被其他供应商替代,或如果未来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中核集团下属单位中存在少数单位正在研发与公司产品类似的核工业机器人产品或已有一定的研发成果,随着核工业装备智能化程度的提升、相关智能装备市场的发展,不排除中核集团会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力度支持下属单位进行研发、生产并内部采购,也不排除该等单位的研发项目会转化为成熟产品并市场化销售,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航天科技集团单位一系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的供应商,公司与航天科技集团单位一在个别业务项目上有过竞争的情况,不能完全排除未来竞争会扩大从而影响双方合作关系,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获取以及经营情况带来不利影响。

(三)关联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获得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认证,2017年开始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建立直接合作关系,近年来来自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的收入持续增长。

2020年12月,中核浦原(中核集团下属专业化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向公司战略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比例12.50%,由此公司客户中核集团单位四(中核浦原之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同时,根据谨慎性原则,中核集团其他下属单位与公司也被认定为关联方关系。因此,自2020年12月之后,公司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在2020年12月之前12个月内也构成关联方。2020年和2021年度,公司向中核集团下属单位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9,585.13万元和6,543.25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6.44%和18.76%。若未来相关关联方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加大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可能导致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提升,如出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情况,则可能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四)订单取得不连续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工业领域,客户对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需求具有定制化、小批量的特点,客户提出订单需求及公司取得订单的时间,受到核工业客户年度预算、具体采购实施时间、相关建设项目进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性和不连续性。同时,公司部分合同金额较大,而大金额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牵涉环节较多,项目完工并最终验收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可能会受到客户场地、其他配套设施等条件影响,而不能在年底前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从而影响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

(五)业绩的季节性风险

由于公司客户集中于核工业领域,受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资金预算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每年公司产品交付及安装调试验收的时间在四季度居多。2019年至2021年,公司各年第四季度确认的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27%、80.37%和55.26%。同时,公司的员工工资、固定资产折旧等各项费用在相应年度内相对均匀发生。因此,公司业绩的季节性波动可能会导致公司上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水平较低,甚至出现季节性亏损的情形,公司存在业绩季度性波动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年3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17号文批准。根据景业智能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景业智能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景业智能A股股本为8,2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676.6317万股于2022年4月29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景业智能”,证券代码为“68829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

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

上市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

(三)股票简称

本公司股票简称为“景业智能”,扩位简称同证券简称。

(四)股票代码

本公司股票代码为“688290”。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82,4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0,6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6,766,317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65,633,683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3,090,000股,其中,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数为1,030,000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5.0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景业智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景业智能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2,060,000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10.00%。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配售部分,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景业智能员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248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43,683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0.90%。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本公司股票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

本公司股票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4,871.21万元,高于1亿元,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682.85万元和6,658.99万元,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为33.89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240.00万股,上市时市值约为人民币27.93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综上,本公司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行之远。其基本情况如下:

行之远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关联。

2、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来建良,具体简历如下:

来建良先生,董事长、总经理,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其主要经历如下:1991年7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其中1991年7月至2000年6月,任教师;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任机械工程系系主任;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任现代制造工程系系主任;2006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2015年5月至2019年4月,受聘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5月至2020年9月,任景业有限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就职于景业智能,任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2、监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除上表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景业智能员工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六、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之“(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设立了一米投资1个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8.98%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一米投资共计27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具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

一米投资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合伙企业/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1,8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00,000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20,600,000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六、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20,6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2,400,000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09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获配资金104,720,100.00元(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景业智能员工资管计划。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结果如下: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投资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投资规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要求,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跟投金额将在2022年4月15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1,030,000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5.00%。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部分核心员工拟设立景业智能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并确认了参与本次发行上市战略配售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名单。

1、基本情况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景业智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2年2月23日;

募集资金规模:8,240.0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该资管计划的每个对象均已和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景业智能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位、认购金额与比例如下: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本资管计划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注3:智行远的全称为杭州智行远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各参与人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并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上述参与对象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核心员工,来建良、金杰峰、朱艳秋、邵礼光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余对象均为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的核心员工。

2、投资数量及金额

景业智能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数量合计为206.00万股,获配金额合计69,813,400.00元(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获配股数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比例为10%。

(四)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五)限售期限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景业智能员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20,6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3.89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41.94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01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每股净资产按照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81元(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1.28元(按照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8,134,000.00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4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00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69,813.4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4.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仟零陆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9,968.75万元。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7,784.65万元(不包含增值税)。根据《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20.96万元,差异原因系本次发行的摇号公证场所变化导致公证费调整以及印花税的确定。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

十一、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8,393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028号)。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一)2022年1-3月公司财务状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公司上市后将不再另行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1-3月和2022年1-3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2年1-3月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注:涉及百分比指标的,变动幅度为两期数的差值。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9,367.86万元,较2021年末略微下降0.02%;流动资产为60,920.65万元,较2021年末下降1.83%;流动负债为37,172.22万元,较2021年末下降1.20%。公司2022年3月末的资产负债规模总体与2021年末的资产负债规模相近,未发生较大变化。随着公司2022年1-3月非流动资产规模的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和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下降1.24%和0.53%,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所增强,公司2022年一季度总体的运营状况良好。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8.60万元,同比增长366.17%,随着公司核工业领域在手订单的增加、新客户的拓展以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收入规模大幅提升。

2022年1-3月,公司营业利润为292.86万元,同比增长145.84%;公司利润总额为289.38万元,同比增长146.90%;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5.87万元,同比增长135.85%;公司2022年1-3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79万元,同比增长126.32%。四项利润指标同比涨幅较大,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在手订单的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公司利润指标的增速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速,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订单数量的增加,公司需配备更多的人力、设备等,日常固定的成本费用增加较多,导致公司的利润指标增长幅度小于利润增长幅度,但公司整体的增长趋势明显,利润增幅较大。

(二)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采购及销售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情况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业务情况、销售规模、供应商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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