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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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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共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了解,认为其能够独立地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议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3、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年度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175,710.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6,979,572.3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9,695,029.93元,资本公积为587,868,617.88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58,756,19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626,858.50元(含税)。

2、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现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

2、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新捷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欧亚供应链阿克套”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担保,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22年度经营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担保。包括为下属公司发生的以下担保情况:

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10%的担保。

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具体担保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3月9日

2、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8号207室

3、法定代表人:王明玮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经营范围:易制爆危化品:硝酸、硫磺;一般危化品:正磷酸、白磷、氢氧化钠、甲醇、乙醇【无水】、丙烯、硝酸铵肥料【含可燃物≤0.4%】、石油原油、二硫化碳、粗苯、苯酚、正丁烷、1,4-二甲苯、甲酸、三氯氧磷、三氯化磷、煤焦沥青;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不得存储);其他经营:谷物、豆及薯类、饲料、棉、麻、硫化镍、沥青、氯碱、化肥、耐火材料、煤炭、矿产品、化工产品、炭素制品、金属及制品、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沥青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租船、订舱、配载、签单、仓储、物流加工(熔硫造粒,但涉及专项审批的除外)、揽货、中转、报关、报检、运费结算、结汇、包装、装拆箱、缮制单据、委托铁路运输、开展多式联运及运输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香港新捷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2月13日

2、住所:MSH 4706,Room 1007,10 Floor,Ho King Center,2-16 Fa Yuen Street,Mongkok,Kowloon,Hong Kong.

3、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无

5、主营业务范围:供应链执行贸易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备注:以上数据已权益法核算的报表统计

(三)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8月24日

2、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城坊西路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饶南

5、经营范围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四)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2日

2、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20-4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5、经营范围范围:开发、运营、管理供应链基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物流信息服务;物流配套的加工、包装、中转、搬运装卸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集装箱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五)“欧亚供应链阿克套”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7月24日

2、住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曼格斯套州,阿克套市,5号工业区,经济特区1号分区,37/25栋

3、注册资本:379,700,000坚戈

4、法定代表人:无

5、主营业务范围:主要从事货物仓储业务。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拟为其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2022年度经营需求,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2022年度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0.44%,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14,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38,0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规避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原料进口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开展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采购进口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商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2、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2022年度进口业务预测情况,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3、决策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会对公司造成损失,甚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会导致已操作的汇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2、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4、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3、同意《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办法〉为〈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境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

二、本次具体修订及新增制度

三、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下转36版)

(上接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