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股份的公告

202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豪军工基本情况

泰豪军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30日,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军,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工业园区,该公司主要从事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通信设备、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豪军工经审计的总资产3,689,547,821.09元,净资产1,242,904,315.93元;2021年实现营业务收入2,060,081,766.96元,净利润187,533,656.57元。

2、衡阳泰豪基本情况

衡阳泰豪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春成,注册地址为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46 号,该公司主要从事信息装备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衡阳泰豪经审计的总资产1,401,249,236.05

元,净资产419,469,563.06 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1,130,939,004.84 元,净利润92,429,929.99 元。

3、三波电机基本情况

三波电机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永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该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电源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波电机经审计的总资产859,711,358.43

元,净资产350,176,907.66 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84,519,131.58

元,净利润46,938,870.46元。

4、天津七六四基本情况

天津七六四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1.7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姜楠,注册地位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区二纬路6号F座1门-401室,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信息、软件、航空航天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七六四经审计的总资产819,838,419.76 元,净资产236,244,656.34 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10,214,647.92

元,净利润23,170,859.77 元。

5、上海红生基本情况

上海红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潘红生,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1-678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该公司主要从事军用信息系统和军用专业仪器仪表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红生经审计的总资产182,078,829.20 元,净资产145,224,540.14 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2,442,785.87 元,净利润49,031,050.78元。

6、泰豪电源基本情况

泰豪电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黄钧,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266号,该公司主要从事发电机、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豪电源经审计的总资产3,550,081,254.98元,净资产491,137,843.71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182,766,147.21元,净利润48,864,547.10元。

7、德塔电源基本情况

德塔电源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周清平,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该公司主要从事电源技术研究开发、机电设备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塔电源经审计的总资产481,623,973.36元,净资产177,572,048.07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83,374,168.44元,净利润26,874,449.53元。

8、德塔动力基本情况

德塔动力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周清平,注册资本4593.7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南大道30号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D座17层1701、1702、1703、1705、1706,该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塔动力经审计的总资产520,345,287.50元,净资产206,418,082.42 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13,227,580.75 元,净利润31,790,970.60元。

9、海德馨基本情况

海德馨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0日,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东锋,注册地址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赤坑村金龙路9号,该公司主要从事专用作业车(应急电源车、抢险救援照明车、应急通讯车等)的生产、销售;汽车配件的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德馨经审计的总资产534,388,575.96元,净资产188,669,833.23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61,498,967.36 元,净利润35,796,615.07元。

10、博辕信息基本情况

博辕信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3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3座605室,该公司主要从事IT运维服务、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电站开发等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辕信息经审计的总资产1,067,719,982.93元,净资产303,243,580.37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83,048,751.97元,净利润-74,609,599.39元。

11、泰豪国际基本情况

泰豪国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新星,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2号1幢6层606,该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施工总承包。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豪国际经审计的总资产273,811,536.32 元,净资产44,946,116.14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0,199,271.06元,净利润9,755,599.51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7.97亿元),有利于增强子公司融资能力,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担保不会增加公司额外的风险,同意按规定将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之后,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泰豪军工等十一家子公司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上述十一家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授信为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156,287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6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40,287万元,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6,000万元,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2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剑先生、张兴虎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021年度公司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发生额与年初预计基本相符。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业务;公司与中内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生的购买商品的关联业务,已考虑在12月经调整并审议后的预测中;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21年度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在预计情况内。公司与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当年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年初已考虑在其他预测中;公司与中内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已考虑在12月经调整并审议后的预测中;

3、房租水电及物业:2021年度公司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房租水电的关联交易在预计情况内;公司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广播器材有限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房租水电的关联交易已考虑在12月经调整并审议后的预测中;

4、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联营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兼职或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兼职或控制的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对外转让后的子公司(江西泰豪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在12个月内认定为关联方。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将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水电费用结算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4、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优先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及提高盈利能力;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提供水电服务,提高了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22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是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交易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本296,39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法定代表人黄敏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人工环境等领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2、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法定代表人黄代放,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数字创意及园区开发、股权投资等业务。

3、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7月,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坊东路100号2幢305室,法定代表人顾雪平,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等。

4、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

成立于2016年7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注册资本150万美元,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定代表人廖锦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通信电源及配电系统、通信配套的产品、监控软件管理系统、电气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空调设备、不间断电源、蓄电池产品等。

5、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汇仁大道266号4栋,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妍,主要经营范围为:科技企业的孵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会展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6、中内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2015年8月,注册资本2000万,注册地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新公路339号1幢14层,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顾凯文,主要经营范围为:动力科技、应急装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装让,供应链管理服务;各类工程建设;货物、技术进出口等。

7、江西泰豪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为南昌市临空经济区临空临港产业园9#3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秋明,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南昌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管理有限、中内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江西泰豪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公司子公司,相关股权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为公司其他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优先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降低销售成本和经营风险;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效益提升。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21年、2022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定价符合市场原则, 有利于保持公司生产稳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拟于 2021 年度对收购莱福士电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福士”)形成的商誉计提1,874.76万元商誉减值准备,对收购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辕信息”)形成的商誉计提1,737.96万元商誉减值准备。

二、莱福士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商誉的形成

2015年泰豪科技子公司泰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收购莱福士100%股权,莱福士100%股权交易对价53,580,000.00元,交割日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9,130,095.30元,形成了34,449,904.70元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泰豪科技子公司泰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对应溢价作为商誉核算,合并口径报表中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账面价值为34,449,904.7元。

2、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公司每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2015至2020年度,公司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泰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购莱福士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均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测试结果显示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均大于泰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购莱福士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不存在减值。

2021年度,受大宗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莱福士经营业绩下滑,经审计实现归母净利润合计247.42万元,同比上年下降69.12%。经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泰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购莱福士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莱福士2021年度商誉减值损失1,874.76万元。

3、商誉减值的测试结果

经评估,莱福士全部商誉账面价值为3,444.99万元,商誉减值损失1,874.76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损失为1,874.76万元。

三、博辕信息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商誉的形成

2015年11月2日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博辕信息95.2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以评估基准日2015 年7月31日对博辕信息进行资产评估所出具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股份收购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433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值为68,637.03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以63,795.6518万元资产交易价格取得上海博辕95.22%股权。本次购买标的公司95.22%股权以及泰豪科技控股子公司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3月向标的公司增资2,500万元持有4.78%股权累计计算,至此,本次交易100%股权支付对价为66,295.65万元。博辕信息100%股权交易对价66,295.65万元与合并日2016年1月31日标的净资产15,515.83万元形成差异50,779.82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将对应溢价作为商誉核算,在合并口径报表中形成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50,779.82万元。

2017年9月公司将博辕信息子公司上海馨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销,2017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相应减少商誉72,744.02元,2018年7月公司将博辕信息子公司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海安有限公司注销,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相应减少商誉751,649.96元,2020年6月公司将博辕信息子公司上海致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转让,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相应减少商誉1,593,755.0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中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账面价值为50,538.00万元。

2、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公司每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2017、2018年度公司均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对泰豪科技并购博辕信息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测试结果显示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均大于泰豪科技并购上海博辕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不存在减值。

2019年度,博辕信息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合计49,472.89万元,同比下降29.28%;实现归母净利润合计9,473.12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0.69%。经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泰豪科技并购博辕信息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博辕信息2019年度商誉减值损失16,132.04万元。

2020年度,博辕信息业绩继续下滑,实现营业收入合计65,459.19万元,同比增长32.31%;实现归母净利润合计3,241.24万元,同比上年下降65.78%。经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泰豪科技并购博辕信息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博辕信息2020年度全部商誉账面价值为34,405.96万元,含商誉所在资产组账面价值为38,298.06万元,可收回金额为5,630.06万元,商誉减值损失32,668.00万元。

2021年度,博辕信息毛利率降幅较大,并且应收账款回款滞后、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实现归母净利润合计亏损7,460.96万元。经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泰豪科技并购博辕信息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博辕信息2021年度全部商誉账面价值为1,737.96万元,含商誉所在资产组账面价值为5,054.28万元,可收回金额为3,320.00万元,差异额为1,734.28万元,经与会计师沟通,按照谨慎性原则,将博辕信息2021年度全部商誉账面价值1,737.96万元计提减值损失。

3、商誉减值的测试结果

经评估,博辕信息全部商誉账面价值为1,737.96万元,商誉减值损失1,737.96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损失为1,737.96万元。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3,612.72万元,影响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612.72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的经营成果。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无形资产和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无形资产和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核销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预计无法带来经济收益的无形资产及经多次催收无法收回、账龄期限较长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梳理,拟将部分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做核销处理。

1、本次核销的无形资产原值95,186,127.12元,前期已累计摊销42,440,980.23元,账面净值52,745,146.89元,为下属分支机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电气分公司拥有的52项专利技术,因公司“调整产业结构,聚焦军工产业”的战略实施,为更好地集中资源发展军工装备产业,公司2022年一季度已对智能配电业务进行了剥离,电力电气分公司项下相关专利技术预计无法带来经济效益,不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认定条件,经与主审会计师的充分协商,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上述52项无形资产进行核销。

2、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原值22,676,069.9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2,676,069.94元,账面净值0元,为应收安徽同道铜业有限公司货款,该公司及担保人安徽华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卢英鹏、被追加担保人王红军涉及纠纷案件众多且均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过积极追缴,剩余欠款22,676,069.94元虽取得法院判决胜诉,但预计回收难度大。经与主审会计师充分沟通,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该笔应收账款进行核销,账销案存,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催收措施,挽回损失。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对以上无形资产及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当期损益52,745,146.89元。本次核销事项系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无形资产和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杨剑先生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罗丝丝

电话:(0791)88105057传真:(0791)88106688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且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同时,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计划需求,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进行合计不超过27.00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降低资金费用,提升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饶琛敏、王鹏回避表决。

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综合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拟于 2021 年度对收购莱福士电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1,874.76万元商誉减值准备,对收购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1,737.96万元商誉减值准备。并影响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612.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第四、第六至第十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国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1年度审计报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任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士林

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赖华林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大信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人工作日收费标准等收取服务费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20年度相同。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的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等因素综合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了书面审查意见:认为大信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报等各项审计工作且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职工大会,选举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即日起,毛志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江涛先生任期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结束。

特此公告。

附件:江涛先生简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 4 月 27 日

附件:江涛先生简历

江涛先生,1970年6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至1993年4月任昆明铁路局昆明电务段助理工程师;1993年4月至1997年8月历任工行云南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电脑主管、营业部经理;1997年9月至2001年11月任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8年9月历任公司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青年路营业部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21年2月,历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2009年4月至2015年3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信用业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涛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情况:2022年4月26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郝红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5,000股。

一、增持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7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郝红霞女士的通知,其于2022年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董事郝红霞女士买入公司股票属于个人行为,截止目前无后续增持计划。

(二)公司董事郝红霞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董事郝红霞女士此次增持属个人行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