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同意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吉尔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合力超市采购有限公司分别发生租入资产、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30万元;2)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68人调整为537人,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76人调整为454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调整为83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68.98万份调整为163.1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35.18万份调整为129.32万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26.56万股调整为320.5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61.25万股调整为255.25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3)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2年1月14日,以17.3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54名激励对象授予129.32万份股票期权,以8.6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255.2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2、公司向8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55.25万股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月24日上市。公司向45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129.32万份股票期权已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3、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百亚国际产业园升级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用于“新增卫生巾生产线及增加必要的自动化辅助设备”;2)同意公司与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温润佳品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参与认购该投资基金份额。《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冯永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欣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冯永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欣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和邮件等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秋林先生、金铭先生、彭海麟先生、侯茜女士、江积海先生、晏国苑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永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
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2022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等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备案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领取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56560918XH
注册资本:43,033.03万人民币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冯永林
营业期限:2010年11月29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和销售:卫生巾、卫生护垫、尿裤、尿布(垫、纸)。(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
二、备查文件
1、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四) 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并对财务报告发表意见;
(五) 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 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部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 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 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 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如遇情况紧急,需提名委员会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主任委员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因审计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审计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营销总监、销售总监、财务总监、生产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组,专门负责提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 薪酬计划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体系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 提供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需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如遇情况紧急,需提名委员会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主任委员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下转54版)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